郑风田:湖南校园踩踏事故的三个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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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湖南校园踩踏事故的三个真凶?(2009-12-09 20:28:05) 标签:教育 踩踏事故 真凶 升学率 郑风田 湖南  分类:教育问题
湖南发生踩踏门事件,一个晚上,8个11-14岁鲜活的生命就消失了,引起无数痛苦与反思。究竟谁是这场事故的真正凶手?
第一个凶手该县教育局长?
在事故发生不到一天,该县教育局长就被就地免除职务。不错,对主管该县教育的局长进行问责并罢除其职务应该是深得民心的。教育局长对所辖区域的学生安全负全责,我国各地屡屡发生的踩踏门事件,早就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警觉与反思了。作为该事故所在地的教育最高长官,至少应该通过这次的问责,让那些整天眼里只盯着高考成绩或者借读收费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能够真正地对所辖地的学校安全设施能够真正地重视起来。
第二个凶手该校校长?
该校校长已被免职,也该免职。作为一校之长,要对本校学生的生命负责。出现这样的悲剧,仔细一看,该校长的管理过失也真厉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校长失职之一:安全知识教育缺失,更缺乏安全应急演练
该校不但没有安全知识的教育,更没有开展过任何类似应急演练。初中生属于未成年人,即使进行了安全知识的教育,但由于他们没有切身感受,一旦防范不够,很容易出现问题。大家还记者汶川大地震中那位“最牛”的校长叶志平,由于之前一直进行了不少次的紧急演练,当地震来临时,2000多名师生,在1分36秒内,全部冲到操场。如果我们的校长脑子中装有对生命的敬畏,如果这些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教育及其演练成为日常行为准则,类似的最低级悲剧也就不会反复重演了。
校长失职之二:单纯追求升学率的恶果?
在该中学的学校门口,目前还依然张贴着学校中考优异成绩的大红喜报。而这所中学也在当地以高的升学率知名度。升学率上去了,但生命却倒下来。谁轻谁重?单纯地追求升学率而忽视了其他更重要的东西,才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校长失职之三:楼梯没有灯光反映是教学基本设施与管理的低质量?
从事故发生的现场看,从教学楼的设施到出口,存在很大的管理隐患。据记者采访受伤的学生讲“我以前就想过,这个楼梯道早晚要出事。”这名男生说,楼梯道灯光也比较暗淡,只有一盏节能灯,还蒙着尘,学生们刚从教室出来后,楼梯道就显得更加阴暗。而在平时,学校并没有就此问题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多名学生证实,官方所谓的学生按班级分楼梯下楼,只是在做操或集体活动时要求,平日并无此项规定。其中的管理隐患也太严重了吧?
校长失职之四:事发时没有老师在场?
更要命的是在事发现场,几百个学生居然只有一个老师在场。“老师都是在开始上晚自习时来看一下,每晚下课前一般都不在教室。”记者采访到的学生阿政说,事发当时,也没看到老师在场,“如果当时有老师的话,只要喊一声,后面的同学就不会起哄。”
校长失职之五:只有20分钟用来洗漱?
庞大的学生队伍,而学生下自习却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只给大家20分钟的洗漱时间,把大家的时间催得特别紧,使学生们都争着下楼,这也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三个真凶,也是大家一直有意无意忽视但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那些进行恶作剧的学生。
我们都曾经年轻过,都曾有过类似的经历。在初中阶段,一般班上总是有几个很调蛋的分子,人数不很多,但绝对是害群之马,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这些人一般“无知者无畏”,当然也不怕死,很生猛。比如这次的踩踏事件,明明前面有同学跌倒了,而后面部分这些生猛分子可能出于看热闹,可能会更加凶猛地把向学往前挤,由些而引起更大的恐慌。目前对这方披露的信息还是比较零星,以新京报12月9日的报告为例,这两天记者的深度挖掘,某种程度上已揭露一些了,如:回忆起昨晚发生的一幕,初一学生小周仍心有余悸,“当时我被挤在人群中感觉有些窒息,听到有人被挤得哭起来,看到有人被推倒,但没想到8名同学被踩死了。” 一学生称,他在3楼楼梯口看见两个学生出于淘气,并排手拉手拦住楼梯口,不让上边的人下来。“不知谁喊了一声,要他们先让人过去,两个学生松手了。”在二楼至一楼的楼梯间,这两个学生又故伎重演,许多学生挤成一团。
还是新京报的报导,该校的起哄拥挤早已有之。据病床上一名育才中学初三生说,楼梯道在下晚自习时,起哄拥挤,12月7日晚根本不是首例。“有一些同学就是喜欢起哄热闹。”这位男生说,即使在事发时有人大声说“下边压人了”,后边还是有人不信,继续挤。在此之前,楼梯道的几次拥挤起哄,差点酿成事故,学校也曾派老师在楼梯道值守过,但“一见秩序变好,老师就不再管了,结果秩序又会变坏。”
处在无知者无畏的年龄阶段,没有任何安全意识,出现危急情况一起起哄,一听说前边人跌倒了,一个立即的反映不是停止下来,而是更起劲地起哄,向前挤,悲剧也就难免了。
校园安全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据不完全统计,仅1995年到2002年我国就发生24起中小学生拥挤践踏的事故,其中20起发生在楼梯间。近年来发生的踩踏事件包括:重庆彭水发生过踩踏事故,云南曲靖也发生过泉小学踩踏事故,江西土塘也发生过等等。而深圳又连续发生多起中学生被绑架并且害死之恶性事故,看来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必须出台相应的校园安全法,才能防止类似的悲剧重演。当然更主要是的对有对那些犯规者进行处理的法律依据。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