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析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等原理的科学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35:24
2007-11-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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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西方哲学“死了”,但在我看来所有哲学都“死了”!哲学是科学的母亲,当科学从母体中分娩后,人们(人类)只会去繁衍、发展、推广科学。一旦科学出生(或基本成熟)哲学便会“死去(寿终正寝)”,或人们会远离哲学而亲睐科学!因为哲学具有抽象(概括)性,也正是由于这种抽象(概括)性使它包含着一定的模糊性与非验证性。它的模糊性又使它可以被人为地“模棱两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它的非验证性,又使它可以被人为的赋予“欺骗性”!
人们知道,现有的许多学科(科学)都是从哲学中分离出来的,如天文学、物理学、数学、生物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逻辑学等等。但迄今还有一些科学原理没有从哲学中分离出来,这其中主要就包含着一些逻辑学的科学原理。譬如东方(中国)的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等原理的逻辑性问题,及西方的辩证法、系统论、相对论等相关理论的逻辑性原理。——都未能在通俗实用的逻辑科学中得到展现!
我们知道,在现有成熟的逻辑学原理中,主要有“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及“数理逻辑”)。而在现代西方哲学理论中,有学者将“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合称为“形式逻辑”,以区别于所谓的“辩证法逻辑”。但这所谓的“辩证法逻辑”的具体形式却始终无法“面世”!我在“逻辑学的内涵与结构”一文中将“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合称为“概念逻辑或单因逻辑”。而将至今未能“面世”的“辩证法逻辑、系统论逻辑、及相对论逻辑”合称为“关系逻辑或多因逻辑”。——未曾阅读过“逻辑学的内涵与结构”的学者有必要具体了解一下!
有些学者认为中国(东方)的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等逻辑(理论)原理,是无所不包,四海皆准的,是绝对的科学;而有些学者则认为它们是多余的,是神学或“伪科学”。而我则认为它们既是科学的,也是非科学的。确切地说,是它们其中包涵有科学的成份,也包涵有非科学的成份!
什么是科学的成份,什么又是非科学的成份呢?
我认为,阴阳包涵着“矛盾、对立、差异与对称(度)、结合(统一)、和谐(协调)”即“辩证逻辑”的内涵;而五行、八卦则包涵着“系统逻辑”的内涵;至于相生相克则包涵着“变化、运动”,即“相对性或相互作用逻辑”的内涵。这些内涵都是具有科学性的,无可置疑的!
然而,在它们中还同时包涵有“天命观(神创论)、绝对化(推论化)”的内涵。也就是说,许多用阴阳五行或阴阳八卦及相生相克去理解(认知或解析)具体事物的,通常都会将自己的“认知结论”作绝对化认定。譬如,用阴阳八卦与相生相克预测人生,或用阴阳五行相生相克推导病理,通常“先生”不会让“被测者”要以实际结果(或实际检测)为准,而是给予“绝对化”的认定。这种不要求应由实际结果或实际检测为最终评定标准的“认知结论”常常会出错!——也就是不可能有绝对的正确性(科学性)!
我在“思维学的基本内涵”一文中明确指出,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在内的任何“推理形式”,在经验范围之外都不可能推出绝对可靠的正确(科学)结论!毫无疑问,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也不例外!只是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属于“单因逻辑”,而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则属于“多因逻辑”。由于在现行逻辑科学系统原理中只有“单因逻辑”才是成熟的,而“多因逻辑”的具体原理都还“沉睡”在哲学母体中,还未成为具体的系统的逻辑科学。因此,属于“多因逻辑”的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等原理不能在现行逻辑科学中得到体现,因而,一些崇尚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的学者,便认为它们是超越所有认知(逻辑)方法的“顶级逻辑”。
其实这种观念是狭隘的、“自闭的”!除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本身包含有“天命观(神创论)、绝对化(推论化)”外,它们其中包涵的辩证逻辑、系统逻辑与相对性(相互作用)逻辑的基本内涵,都是在西方的近代哲学逻辑理论中有所表现的!只是阴阳、五行、八卦作为逻辑形式较辩证法与系统论要具体些。但阴阳、五行、八卦没有彻底脱离“神创论(天命观)”的束缚,在这方面它们较辩证法、系统论更落后!
我认为,无论是东方(中国)的阴阳五行、阴阳八卦及相生相克,还是西方的辩证法、系统论、相对论(及相互作用)等与逻辑相关的原理,都属于“多因逻辑(或关系逻辑)”,但迄今为止它们都还躺在哲学母体中,都没有从哲学中分娩出来!都还被着神秘的面纱!——甚至在有些“领域”还充当着一定的“骗子”角色!
尽管现行西方的辩证法逻辑、系统论逻辑与相对论逻辑,与东方的阴阳五行(或阴阳八卦)及相生相克等逻辑相比,基本上脱离了“神创论”的束缚,但由于没有成熟、系统的“多因(关系)逻辑”去规范,它们至今也都还属于哲学而非科学!
东方的阴阳五行或阴阳八卦及相生相克较西方的辩证法逻辑、系统论逻辑及相对论逻辑要具体些,但因其中包涵着浓重的“神创论(天命观)”色彩,因此才能使它具有“广泛的实用(推导)性”,也才能使它具有“神秘性”!一旦排除了它们的“神创论(天命观)”与“神秘性”,它们的实用性将会受到巨大限制!
要知道,具有哲学化性质的“逻辑定则”——如“系统论”,它的涵盖(理解)范围就比“五行或八卦”更广阔些。因为“五行与八卦”是具体的“系统逻辑”形式,而“系统论”却不是具体的“系统逻辑”形式。由于至今还没有见到哪位学者(包括老子、孟子、孔子等)对“五行、八卦(及阴阳、相生相克)”各自的适用范围与相互关系作出说明!因此,在人们的观念中就会存在有认为五行“高于”八卦,或认为八卦“高于”五行的“混淆认定”。
在中华民族上千年历程中,“五行与八卦”谁也没替代对方,谁也否定不了对方!而各自的“势力”(适用)范围又无人规范,这能说明它们是完善的科学原理吗?五行不能推导所有事物,八卦也不推导一切事物!运用五行或八卦推导(推算)出的结论,必须经实践检验,未经实践检验的结论,不能成为“科学定论(真理)”!
同样,阴阳与相生相克,也有各自的“适用(限定)范围”!运用“阴阳或相生相克”推导的结论,也必须经过实践检验,未经实践检验的“推导”结论,是不可定为“真理(科学结论)”的!
“阴阳”在实际的运用中它应该包涵“矛盾、对立、差异、对称、统一、协调(平衡或度)”,而“相生相克”则应包涵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改变”。然而,在传统的“阴阳观与相生相克观”中,被赋予了“天命”的色彩,赋予了“神气”的色彩!因此,它们包含有非科学的成份,为此,它们不能等同于科学!
由于阴阳与相生相克包含有“多因性”(多特性、多属性与变化性),在“单因逻辑”的规范(引导)下,不同的人(或不同的学者)通常只会从它们的某一单一特性上去“重视”其“价值或作用”。譬如对阴阳,有的只重视它的“矛盾、对立性”,而有的则只注重它的“统一、协调性”。有的学者,虽然会将“矛盾性与统一性”结合起来,但也会因“单因逻辑”的影响(限制),只能作些模糊的、抽象的、难以验证的——或者“模棱两可”的表述!
什么是科学?能够被验证(检验),被操作,被实用(及无缺憾)的才能算科学!“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没有条件限制吗?在任何条件下都成立吗?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被验证,被操作,被实用吗?——绝对不成立!“矛盾或阴阳”双方,有时是统一(协调)的,有时则是未统一(未协调)的!只能被“意会(或臆会)”,不能被验证,被操作,被实用的通常是哲学!
不是任何事物都归于“阴阳”,如此,便无“五行、八卦”之地位!也不是任何“阴阳(矛盾、对立)”都“统一(和谐)”在一体!如此,便无须人为地去解决(处理)矛盾(阴阳差异)!任何一项具体的逻辑规则(范式)都不是“万能的”!都有自己的限定(适用)范围!
与辩证逻辑、系统逻辑及相对(相互作用)逻辑一样,阴阳、五行、八卦及相生相克,各自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结合起来“运用”。但无论是单独“运用”还是结合在一起“运用”,都不可能产生(推导)出绝对可靠的正确结论,都必须经过实践检验才能成为最终的科学(真理)!
综上所述,阴阳、五行、八卦、相生相克的科学性是它们包涵有“多因逻辑”,或反映有辩证逻辑、系统逻辑与相互作用逻辑的科学成份,从这种角度讲,它们是科学的,或具有科学的成份(内容)!但其中的“天命观”,非限定性,与非实验性,则是非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