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贪官服刑简直像在度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19:16:15

图:监狱作为维护社会秩序最后一道「防火墙」,理当与犯罪行为形成鲜明的抗衡。图为服刑人员在北京市监狱的车间进行劳动改造。(资料图片) 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因犯挪用公款等罪,二○○四年六月被判处十五年。然而在狱中,马建国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甚至可以公然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系。本月七日,马建国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三十多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四十三岁的马建国二○○四年六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年八月十六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现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马建国在狱中获得诸多「特权」。今年四月,四川省检察院开始对马建国狱中行贿一案立案侦查,六月九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四川省检察院指定德阳市检察院管辖此案,向德阳中院提起诉讼,德阳中院七日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上,公诉人指控称,马建国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为获得不正当利益,托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298058元人民币、乌木观音两尊(价值8000元人民币)、香烟二十五条(价值9500元人民币),钱物共计315558元人民币。 代狱警缴付购房尾款 马建国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他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找他单独谈话,说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尾款,向马建国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建国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处联系电话及应付房款等,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而巫邦志供诉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不认识,自己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建国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马建国说,去年十月,巫邦志又找他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他借款10万元(报账后就归还),马建国随即叫人把钱送到监狱。而巫邦志供称,是马建国主动说给他10万元,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 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是马建国公关的重点对象,马建国两次分别给向瑞忠送去云烟和中华香烟二十五条,价值9500元人民币。有一次,向瑞忠找到马建国说他开车去了西藏一趟,有些汽车油票给处理一下,马建国几天后在监区图书馆给了向瑞忠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5000元现金。 马建国交代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而刘波向侦办人员供诉,有五个月时间,每月都收到马建国送来2000元,共计1万元。有一次,马建国知道刘波妻子快生小孩了,建议刘波要敬菩萨,送来两尊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二○○五年春节和八月,马建国给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派发「红包」,两次共4000元。 凭金钱上下打点妥当之后,马建国在狱中尽享特权待遇: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 借款抑行贿成为焦点 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昨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马建国称,转到川东监狱后,他脱离巫邦志的监管才敢叫对方打借条。公诉机关称,马建国转到川东监狱,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才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目的是为掩人耳目。 法庭七日下午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