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和论文评比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35:37
案例评比:2009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学案例评选
2009-10-15 7:51:00  点击数:584  来源:校教师教育·科研处
温教研函〔2009〕272号
关于举行2009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学科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选拔优秀教学案例参加全市教学案例评比,经研究,决定举行2009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凡市局直属中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教学案例评选活动。
(二)凡2009年9月以前撰写的且未在市级及以上单位获奖、发表的教学案例均可参评。
(三)每位教师限送一篇案例参评。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主题:
教育、教学、教研实践中疑难问题的反思与解决;
个体心理辅导案例分析。
(二)选送案例的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三)选送案例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表(附件1),并正确填写(案例类别编号请参照下文)。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个体心理辅导案例格式要求见附件5)
(四)没有填写《温州市教研系统案例评比承诺书》(见附件1第二页)的,不予评奖。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案例的,三年内不准参加案例评选,并通报给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及学校。(承诺书不要与案例装订在一起。)
(五)已在省或市获奖的案例不得参与本次评审。
三、评选组织
(一)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成立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员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任。
(二)案例类别及编号如下:
 
1.高中语文
14.小学科学
27.中小学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2.初中语文(写字)
15.高中地理
28.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3.小学语文(写字)
16.高中历史
29. 德育
4.高中数学
17.初中历史与社会
30. 心理健康教育
5.初中数学
18. 高中思想政治
31. 教学管理与教研管理、网络教研
6.小学数学
19.初中思想品德
32.学业质量与考试评价
7.高中英语
20. 小学品德
33.课程和教学评价
8.初中英语
21. 高中通用技术
34.教师和学生评价
9.小学英语
22.中小学劳动与技术
35.职教文化课教学
10. 高中物理
23.中小学信息技术
36.职教专业课教学
11. 高中化学
24.中小学音乐
37.幼儿教育类
12. 高中生物
25.中小学美术
38.特殊教育类
13.初中科学
26.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39.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
 
(三)各类各学科论文推荐分配:
1.教学类分高中、初中、小学。市局直属中学、小学(包括普教、职教)每校分学科(专业)各推荐2—3篇。音、体、美、劳、信息技术合计推荐,其中完全中学合计推荐12篇,其他中小学合计推荐8篇。
2.市属民办职校每校分学科(专业)各推荐1篇。
3.非教学类不分高中、初中、小学。包含:教学评价与考试、教学与教研管理、网络教研、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小学写字、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等。市属中小学每校分类各推荐1—2篇。
4.幼儿园以园为单位各推荐3—4篇。
5.温州中学、温州实验小学以两所学校指标推荐篇数;温州实验中学以三所学校指标推荐篇数。
6.学校按规定数推荐案例的同时,根据案例质量做好学科(专业)案例的排序工作。
(四)各学校推荐的案例一式4份于2009年12月5日前,送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办公室,同时将参评推荐论文清单电子稿(附件2)及案例电子稿发至:或why@wzer.net。
送交案例程序:案例参评情况表(附件4)一份及推荐案例送至温州市教研院阅览室(2号楼109室),同时送一份案例参评情况表及温州市教研系统案例评比承诺书至院办公室(311室)审核,再凭已审核的案例参评情况表到财务室(309室)缴费。
(五)相关附件请至市教科研网(www.wzjky.com)教研公文栏目中下载。
四、参评者按规定收取评审培训费40元。
请参加本次案例评比的老师务必将教学案例电子稿于11月25日前发给各学科教研员,学校将择优推荐。
09案例评选附件.doc
1.案例评审表
2. 2009年温州市直属中小学学科教学案例推荐清单
3. 2009年温州市直属中小学学科教学案例参评情况表
4. 温州市个体心理辅导案例材料要求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
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教师教育工作和“教师素质年”活动经验,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培训者专业成长,推进我市教师教育有效、和谐、整体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全市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和教师教育机构教师均可参评。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主题,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各单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荐送评论文:
1.教师专业化发展理论与实践探讨;
2.“领雁工程”中小学教师(校长)培养策略研究;
3.区域性教师培训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
4.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策略、方法和思路;
5.新教师培训形式、内容、方法和模式探讨;
6.校本培训、校本研修和校本课程研发;
7.基于课堂教学研究的教师专业发展;
8.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建设促进教师团队发展;
9.培训者队伍建设和规划;
10.教师个人专业成长途径和方法探索;
11.读教育名著促专业发展;
(二)文章篇幅限5000字以内,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有标题、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5个以内)、正文及参考文献。
(三)每篇参评论文必须按要求填写封面(见附件1)和承诺书(见附件2)。
(四)所有参评论文均须备有两种文本,即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纸质文本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宋体5号字),承诺书和封面各一份,正文一式三份。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含下属学校)、市局直属各学校将论文、《承诺书》和电子文稿收齐,按序填写送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
(二)各单位、各县(市、区)对教师上交的论文进行初选,将其中优秀者送市教师教育院参评。送审论文篇数分配如下:
单位
市直学校
鹿城
瓯海
龙湾
瑞安
乐清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洞头
泰顺
完中
高中
初中
小学
篇数
10
5
5
5
25
25
25
40
40
30
30
40
25
25
25
(三)每篇论文评审费50元,与论文一并上交。论文送交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0日。送评地址:教师教育研究室(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内,蒲中路155号。可乘69路公交车至中蒲站,或乘207、63路公交车至鹿城中巴公交站往北走)。联系人:吴思孝,电话:88132972,E-mail:wusx@163.com。
(四)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将颁发市级获奖荣誉证书。
(请我校参评的老师务必在12月10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稿发给学科教研员,学校将择优推荐!)
附件:(封面格式、承诺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