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案判決書 網上曝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7 03:21:10
被指泄9篇密件 王英任證人
明報9月5日訊 因間諜罪而被判監5年的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被定罪後的4天,網上流傳一份案件的「判決書」全文,本報綜合各方消息,初步相信判決書是真確的。「判決書」指涉案的台灣中華歐亞基金會曾向程翔索取解放軍艦隊訪港的照片,令他一度確定基金會是間諜組織,而這點最終成為程翔被裁定「故意泄露情報」、構成間諜罪的關鍵證據。而經程翔提供基金會的泄密稿件,共有9篇之多。
近日網上流傳一篇題為〈程翔判決書全文〉的文章,本報把文章與新華社上周四程翔宣判當日的報道比較,無論是案件細節、法院判辭等資料都準確無訛。本報綜合各方消息,本報綜合各方消息,初步相信判決書是真確的。
判決書除詳細交代了控辯雙方理據、法院裁決因由外,亦交代了程翔及陸建華與歐亞基金會的接觸經過,以及帶出一個新名字──控方證人「王英」。
判決書指出,程翔在1998年春天因參加歐亞基金會一個研討會,認識時為副執行長的薛宏義及企劃部主任戴東清。兩年後程翔接受邀請,以每篇2萬港元的酬勞為歐亞寫稿,並接受一定數額的預繳稿費。
2000年3月,程翔聲稱為《海峽時報》約稿,邀請陸建華替他撰寫六七十份文稿,內容涉及中美關係、中俄關係、台海局勢、中歐關係、反恐、朝核危機、軍隊改革等問題,程翔集合數篇稿費後一併交給陸,並對方回覆一張「收到《海峽時報》稿酬的收條」。
另一邊廂,自2002年夏天,程翔以同樣方法,向另一名控方證人王英約稿,並主動提及文章重點在中日關係、兩岸關係、反國家分裂法等議題,王最終提供約100多篇文稿,每篇稿費300新加坡元。
陸建華被指泄4絕密
不過控方指出,程翔把兩人的稿件同時提供給歐亞,當中陸的稿件有4篇涉及絕密級國家秘密、2篇涉及情報。經由國家安全部、保密局、解放軍總政治部等多個機構鑑定下,發現程翔提供給歐亞的泄密稿件,共有9篇之多。
陸建華及王英均擔任控方證人,證實有供稿給程翔。但程翔在自辯時否認曾要求他人撰寫涉及國家秘密的文章,並堅稱對歐亞是間諜機關一事,並不知情。
基金會索解放軍艦照成罪證
程翔供稱,他在03年底報章得悉歐亞基金會執行長曾永賢加入台灣「國安會」後,隨即對該會背景及薛宏義、戴東清的身分起疑,向對方查證後,薛回應稱「基金會頂多是周邊組織,但還是獨立智庫」。至04年4月,薛宏義向程翔索取解放軍艦隊訪港照片,程遂「確認」薛、戴是情報人員,歐亞是情報機關。
不過程翔指歐亞人員曾經參加過「兩岸關係論壇」,令他消除對該會是情報機關的懷疑。程翔家人亦表示,解放軍訪港是一宗新聞,台灣機構向香港索取照片是自然的事,難以判斷是否屬「提供情報」。
程翔亦在庭上辯稱,即使他的行為構成罪行,也只是過失泄漏國家秘密罪,並屬自首,而非間諜罪行。
不過,法院不接納程翔辯解。根據判決書指出,法院認為程翔「在他人向其明確指令提供國家政治、外交及兩岸等特定內容的任務,並預付巨額酬金下,其主觀上應已明知對方的身分……且內心已確認歐亞基金會的情報機構性質和薛、戴二人的情報人員身分,但仍繼續提供具有犯罪主觀故意」。正是這一點,成為程翔被入罪的關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