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求网络媒体 自负网络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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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要求网络媒体 自负网络安全责任 (2009-11-25) 曾昭鹏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昨天明确要求中国网络媒体担负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以建立一个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  王晨是在福建厦门出席“第九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并发表主题讲话时,对网络媒体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以及推进网络媒体行业自律等。  尽管王晨所指的“网络安全”包含应对网络色情信息、网络攻击及网络犯罪等层面,但社会观察人士认为其谈话也指向网络舆论管理,某种程度上反映中国有关当局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影响力后,在网络舆论尺度与空间上似乎更倾向加以控管。  “中国网络媒体论坛”是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人民网、新华网等主办,商业网站如新浪、搜狐、腾讯等的负责人也出席了论坛。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形容其为“全国网络媒体业界最高层次、最具影响力的年度盛会”。  王晨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而“网上信息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国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期、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相互激荡,他呼吁网络媒体落实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对于宣传工作提出的要求,增强舆论引导的能力水平。  新华社引述王晨说:“重点新闻网站是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力军,要和商业网站一起,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高品位、高格调,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和谐理念,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在网上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自觉壮大主流舆论,积极引导网上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舆论和谐,使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维护安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自2000年起网民人数平均每年以22%的惊人速度增长,今年6月更已超过美国总人口数。昨天在论坛上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截至今年9月,中国网民总数已达到了3亿6000万人,继续居世界首位。  网上形成民意力量  庞大的网民人口除了代表不断扩张的商机和市场,也意味中国的社会舆论景观和信息传播模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网络舆论在中国对官方来说,已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民意力量,以及一种社会信息管理的挑战。网络媒体因此也自然成为管制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局长赵志国昨天在论坛上承认,网络问题社会化,社会问题网络化,对加强互联网管理和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他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广泛渗透到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和各个行业。博客视频分享等新技术、新业务、新应用层出不穷,广大网民在享用不断丰富的信息资源的同时,也给网络管理工作提出许多新的问题。”  有迹象显示中共当局希望通过管制网络媒体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网络舆论对其执政表现所构成的压力,同时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  今年6月底,网上一个关于“6个新疆的男孩强奸了2个无辜少女”的虚假贴子,在广东韶关引发了汉、维两族工人群殴事件,后来更引爆了7月5日的新疆乌鲁木齐暴乱,导致197人死亡,当地民族关系也陷入紧张、恶化。  新疆骚乱凸显不实网络信息对社会的破坏力,也反映网络在煽动情绪和组织行动方面的能力。新疆政府在暴乱发生后限制当地的互联网服务,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外界目前正关注中国的网络管制手段可能进一步扩大并且常态化。  另一方面,也有些地方政府积极应对网络舆情传播形态所构成的挑战,开始重视网络信息的及时发布以及与网民的直接沟通,如广东和南京等地就设有“网络发言人”,专门回应网民言论,展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新渠道和方式,也压缩信息被炒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