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了你---张小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29:28
我们都曾爱过或被爱过,不管两个人之间后来变成怎样的关系,我们永远会怀念爱上对方的那个瞬间。在悠长的岁月中,在奔流不息的回忆里,那短短的瞬间,我们曾经跟人生的奥秘那么接近。      
爱上了你,身边的世界骤然变得寂静了,就在那短暂的片刻,我在镜花水月的生命中抓住了幸福。只要还跟你一起,就连思念都是甜蜜的折磨。

爱上了你,就连思念都是甜蜜的折磨。 张小娴,她相信承诺,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漂亮的衣服、美味的食物、男人的诺言。她找寻幸福,然后发现,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她追寻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 我们都曾爱过或被爱过,不管两个人之间后来变成怎样的关系,我们永远会怀念爱上对方的那个瞬间。在悠长的岁月中,在奔流不息的回忆里,那短短的瞬间,我们曾经跟人生的奥秘那么接近——张小娴散文精选集《爱上了你》,为你阐释爱的真理。


书摘
她什么时候觉得对不起家里:
  女孩子什么时候会觉得对不起家里? 
  那是她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 
  她是家里的宠儿,父母虽然不富有,但却什么疼她,迁就她。她在家里,绝对不需要做任何家务,妈妈连碗盘都舍不得让她洗。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连穿过的内裤,也是妈妈替她洗的。每天早上,妈妈叫她起床,她还要赖在床上发脾气,骂妈妈:
  “不要吵醒我。”
   妈妈唠叨几句,她立刻就板起脸孔说:
  “你很烦!”然后大力摔上房门。
  爸爸比妈妈更疼她,她喜欢什么,爸爸都尽力满足她。她半夜三点钟才回家,爸爸也爬起到楼下接她。她考试成绩不好,爸爸特意请假陪她到处去找学校。 
  她一直觉得家人这样对她,是理所当然的,直至她苦恋一个男人。 
  她竟然替他洗内裤,倒垃圾,刷地板,收拾床铺,到超级市场买日用品。
  他明天有重要事情要早起,她竟然坐在那里不敢睡,为了明早要唤醒他。
  他向她发脾气,她哭着问他:“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你告诉我,我会改的。”
  他赶她走,她抱着他的腿说:“我很爱你,求你不要赶我走。”
  他掴她一巴掌,她含泪问他:
  “我做错了什么?” 
  午夜梦回的时候,她终于知道,她多么对不起家里。 

  女人和她妈妈:
  女人和自己的妈妈最投契的时候应该是在她嫁人之后。 
  在反叛的青春期,女孩子觉得妈妈说什么都是错的。 
  妈妈说:“男人都是花心的。”女儿就会反驳:“你不能把你的经验套在我身上,我喜欢的男人是与别不同的。” 
  妈妈说:“选男人要选一个有经济基础的,不要嫁穷小子。”女儿不满地说:“妈妈你太势利了,我可以跟他一起捱。” 
  妈妈说:“这个男人靠不住。”女儿说:“我比你了解他,你怎么狗眼看人低?” 
  妈妈说:“不要太早嫁人,一嫁了人,你就失去了自由。”女儿说:“妈妈你不也是很年轻就嫁给爸爸吗?” 
  女儿告诉妈妈:“我要嫁给这个男人。”妈妈劝她:“你不需要考虑一下吗?”女儿说:“我现在就要嫁给他。” 
  女人做了别人的太太之后,终于明白妈妈从前所说的,原来都是真的。她发现丈夫和她爸爸竟然出奇的相像,他们都拥有同一堆缺点和劣根性。男人,原来都是同一个样子的。婚前婚后,完全是两个人。 
  于是,母女见面,各自数落自己的丈夫,数得咬牙切齿。母女两人,经过了那么多日子,终于心灵相通,十分投契。而旁观的爸爸和女婿,也终于发现,女人都是同一个样子的,她们最终都会变成她自己的妈妈或你妈妈。 

  比任何一个男人更深:
  当我们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负时,我们会想到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我们平常没怎么理他,也没怎么关心他,情人节、平安夜和除夕这些节日,我们不会陪他。我们不会花心思为他庆祝生日,我们不会为他流泪。我们不会每天思念他。我们不会对他千依百顺,不会迁就他,不会为他牺牲一些什么,也不会为他改变。 
  这个人,就是我们的爸爸。 
  即使平常和爸爸的关系不是太亲密,甚至不是太好,一日我们被自己爱着的男人欺负和伤害时,我们都曾经冲动地想过要找爸爸来跟他理论。 
  我真想跟他说:“你不要跟我解释,你去跟我爸爸解释!” 
  我真想告诉他:“如果我爸爸知道你这样对我,他是不会放过你的!” 
  即使爸爸从来没有说出口,即使我们两父女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我也知道我永远是爸爸心目中的小公主,是他的心肝宝贝。他不会介意我长得不漂亮。他不会容许任何男人欺负我。他甚至会为我舍弃生命。 
  为什么我竟然忘记了他?为什么当我被其他男人伤害的时候,我才猛然醒觉,他对我的爱,比世上任何一个男人更深? 

  不要寻觅他的过去:
  《情书》里的渡边博子寻觅死去的男朋友藤井树的往事,结果却让她发现男朋友曾经喜欢一个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同学,那个女同学甚至长得跟博子一模一样。
  他所爱的,到底是藤井树,还是博子?
  知道自己的男人曾经那么深情地喜欢一个女孩子,自己会快乐吗?
  何必寻觅一个男人的往事?
  他的孩提时代、少年时代,跟你认识以前的日子怎么过,这一切,知道也无妨,但他过去爱过什么女人,最好不要知道。
  数年前,报载一名中港货柜司机在大陆被杀,初时大家以为是劫杀,他的妻子哭成泪人,后来,公安调查发现他因为嫖妓而被杀,他的妻子顿时无泪。
  如果她一直相信他是为了养妻活儿,在工作中遇害,她会否觉得自己幸福一点?
  无论男人已经不在,抑或此刻在你身边,也无谓了解他过去每一段恋情的细节。
  他必然同样地深爱过一些女人,他必然也对她们说过一些今天对你说的情话,他必然也曾经为一些女人痛苦,跟一些女人在床上缠绵。
  他说:“你是我最爱的女人。”你就相信吧,何必要找证据去证明你不是他最爱的女人? 

  优雅的追求:
  有些女孩子是从来不会主动追求男孩子的,并非保守,而是性格使然,正如有些人爱吃咸,有些人爱吃甜。女人主动,没什么不对,可是如果由始至终都是女方主动,那又未免太不矜贵了。 
  女人的追求和男人的追求是不同的。男人的追求可以是一面倒,死缠烂打。女人所谓的追求,应该是表态。 
  主动约会一个男人,诉倾慕之情,主动牵他的手,从花给他,送礼物给他,为他庆祝生日,他病了,主动去照顾他,这都是表态方法,如果已经这样表态了,男人还是不采取主动,就是女人的追求失败。 
  所的追求都应该有个底线,女人底线应该比男人的底线定得更严格,你都主动牵着他的手了,他还不主动约会你,他会有多喜欢你?死缠烂打下去,只会让男人沾沾自喜,他觉得你不矜贵,也不会珍惜你。 
  有些男人在分手时跟女人说:“当初是你主动的。”那是因为女人当时把自己的底线定得太低,差不多是送上门去的。 
  爱情不是愚公移山,也不是铁杵磨成针,在表态之后,得不到回应,在明知不可为的时候放弃,是最优雅的了。 
  有些女人以为女追男的底线是主动向男人献身,要献身才得到垂顾,就太不优雅了。 

  我担心你会死:
  手提电话广告中,杨采妮在电话里对黎明说:“你不听电话,我会很担心你的。”
  他不听电话,只是为了打篮球。
  男人永远不会明白女人担心些什么。
  一天听不到女朋友的声音,女朋友说过会找他而没有找他,女朋友不知道去了哪里。这个时候,男人竟然可以继续工作,跟朋友聊天,躲在家里听音乐。他竟然不担心女朋友说不定发生了意外。
  她会不会走在街上时被从高空掷下来的一节电池扔中?
  她会不会经过运动场外面时,被里面一个运动员掷出的铁饼扔中?
  她会不会遇上色魔?
  她会不会上交通意外?
  男人一点也不担心,他甚至取笑这种想法。然而,当女人找不到男朋友,听不到他的声音,很自然就会担心他遇上意外。
  一节从天而降的电池就可以将他们永远分开。爱开快车的他,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女人愈想愈担心,很后悔最后一次见面时没有好好珍惜。这时,男人突然出现,莫名其妙问女人:“你担心些什么?”
  我担心你会死!
  这种想法也许很可笑,那是因为我爱你。爱,总是让人联想到死。

  舍就是取:
  我们常说取舍,取是得到,舍是放弃,可知道有时候要舍才可以取?肯舍,才能取得更多?不懂得舍,也就不懂得取。舍,也就是取。 
  聪明的女人,在舍的时候,就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女人对男人说:“你不要理我,你忘了我吧。”男人偏偏不会忘记她,偏偏要理她。 
  女人对男人说:“你不用跟她分手,我退出好了。”男人却会留在她身边。 
  女人说:“你不要为我做任何事。”男人才会为她赴汤蹈火。 
  女人给男人自由,男人才会肯受束缚。 
  女人不肯结婚,男人才会向她求婚。 
  女人不要男人的钱,男人才会把钱送上门。 
  女人不要名分,男人就给他最多的爱。 
  女人口里说:“我不恨你。”男人才会觉得欠了她。 
  女人说不要,她将会得到最多。 
  女人首先了断一段腐烂的关系,她将得到最大的尊严。 
  贪婪地取,到头来只会失去。 
  愿意舍弃,反而取得更多。 
  情场上的胜利者,通常不是那些甚么都要的女人,而是那些肯舍弃某些东西的女人。

  一个钱币的两面:
  大病初愈,死里逃生的朋友,顿悟了人生,他说:“快乐和痛苦就象一个钱币的两面,你有权掷出一个钱币,却无能力决定掷出来的那一面,是痛苦还是快乐,如果能减少身边的人的痛苦,自己也许会比较快乐。”
这个道理,谁不了解?除了那些混世魔王之外,没有人会刻意增加别人的痛苦。
所有的分手,都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
  我曾经想令你快乐,无奈最后去令你痛苦,并非我所愿。
两个人在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更痛苦,因为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一个钱币的最美丽的状态 ,不是静止,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是爱还是恨。
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

  一厘米一厘米地介意:
  当我们愈年轻的时候,我们愈会介意男朋友的高度。 
  我们会一厘米一厘米的介意。他只比我高三厘米,委实太矮了,我的理想是找一个比我高十五到二十厘米的男朋友。 
  他的高度跟我一样,那太难看了,虽然我也有一六五公分,但他是男人,应该高一点。 
  他比我矮,那是很严重的事!他对我很好,我也爱他。我们一起两年了,但我还是介意他的高度。他为什么不长高一点?他长高一点,一切便很完美。他的高度成为这段情最大的遗憾。朋友会取笑我找了一个比自己矮的男人,虽然他已经是他家里长得最高的一个,但那又有什么用?为了他,我连高跟鞋也不敢穿。我一直嫌自己不够高。如果我嫁给他,那么,将来我们的孩子也不会高到哪里。为了孩子,说不定我会变心。 
  当我们年纪大了一点,我们对于男朋友的高度也会宽容一点。虽然他没拥有我理想中的高度,但他有很多优点。只要我不介意,谁又敢取笑我们?我们将来的孩子,只要勤力跳绳和打篮球,一定可以战胜遗传基因。 
  当我们的年纪再大一点,我们更清楚男人的脑容量和荷包的重量远比他的高度重要。那段一厘米一厘米介意的岁月,是太不会想了。 

  他要你的电话号码:
  大部分女孩子都有以下这种经验吧? 
  初次约会的男人,送你回家,跟你说再见的时候,战战兢兢地向你要电话号码。 
  你带着微笑,把电话号码写在他的记事簿上、他的手上,或者说给他听。 
  总有一些男人,笨笨地说: 
  “我可以要你的电话吗?” 
  你笑着说:“我的电话不能给你,我的电话号码可以给你。” 
  不管将来怎样,被一个男人问到电话号码,是每一个女人的荣誉。 
  十七岁的时候,我们渴望像姐姐,或者像早熟的同辈朋友那样,跟一个男孩子邂逅,然后,在说再见之前,他向我要电话号码。那一刻,就像被一个人捧在掌心上。 
  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回忆起更年轻的时候,不是有好几个男孩子问我要电话号码吗? 
  那些时刻,原来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挺愉快的时光。 
  那个男人现在在你身边,但是他不会再患得患失的问你要电话号码了。那个男人现在不在你身边,但你不会忘记,是他首先问你要电话号码的。 
  地久天长的爱情,不会每一刻都愉快,但是,被男人问到电话号码的那一刻,永远都愉快。

  赐他甘霖雨露:
  每个女人都希望赐予一个男人从未有人赐予他的东西。 
  他从来没尝过女人为他细心熬的一碗老火汤吗?她就为他熬汤。 
  从来没有女人为他下厨弄一碗即食面吗?她就在寒夜里亲自下厨为他弄即食面,而且要在上面放火腿和荷包蛋。 
  从来没有女人为他做家务吗?她愿意为他擦地板。 
  从来没有女人这么爱他吗?她会很爱很爱他。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和他一起追求梦想吗?她愿意做这个女人。 
  可是,这一切一切,也许都是女人一厢情愿罢了。 
  当她为他熬汤,她总是希望从来没有女人为他熬汤。 
  当她自认很了解他的时候,她总是以为没有女人比她更了解他。 
  女人的爱情,就是赐予一个男人从未有人赐予他的东西。我们必须相信,我赐予他的,是最独特的,是他从未尝过的甘霖雨露。他是我的,我也是他唯一的。这个“唯一”,不是数量,是素质。 

  没钱?没工作?没男友?没关系!
  刚刚大学毕业的J和K,仍然找不到工作,又给男友抛弃,手上仅余的钱,也不敢乱花。但K比J乐观。K相信,希望在明天。 
没钱、没工作、没男友,虽然很惨,还不至于是世界末日。 
没有明天,才是世界末日。 
有一位女读者每年书展都带着一束漂亮的花来找我。今年,她告送我,她妈妈遇到意外丧生了。这个漂亮的女孩子以前有很多感情问题。现在,她愿意用所有这些痛苦和烦恼来交换她妈妈的生命,也不可能。她妈妈永远也不会回来,现在只剩下她爸爸、弟第和她。她要负责家务。她说:“我现在才知道洗衣服和做饭是很辛苦的。” 
比起生命,钱,工作和男朋友又算什么呢?你曾经以为那个痛苦好比一块大石头那么大,多少年后,当你经历更多,你会发现,那个你曾经以为很大的痛苦,不过像一颗红豆那么小。然后,你会微笑承认,你有时把事情看的太严重了。 
只要还活着,而且有梦想,明天,你会找到工作、男朋友和钱。 

  补鞋匠的夏天:
旧居附近有一位补鞋匠,他的“地盘”就是一条狭长的陋巷,他长年累月坐在一张小板凳上,低下头来替客人修补破旧的皮鞋。我不记得他的容貌,因为他的脸总是脏脏的,手也是脏脏的。那陋巷里,常常传来一阵阵旧皮鞋的臭味。
夏天的夜里,补鞋匠会脱掉上衣在那里一边补鞋一边唱歌,他是外省人,我听不懂他唱什么。
一年夏天,他中了六合彩的安慰奖,奖金好像有几万块钱,自此之后,有一个女人常常来找他,说是拿鞋子来修补,但是很多时候,她都是站在那里跟他聊天,以她仅余的风情来勾引他。他带着这个女人上酒家吃最好的东西、陪她买漂亮的衣服,又和她去了一趟新加坡旅行。她戴着他买的金器四处炫耀。后来,他那笔奖金大概花得七七八八了,那个女人也没有再出现,他又回到陋巷里修补破鞋。
那天晚上,我经过旧居,特意去看看他是否还在那条陋巷里补鞋,事隔这么多年,我以为他不在了,原来他还在那里。在闷热的夏夜里,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补鞋。我认得他在昏黄灯光下的背影,虽然老了许多,那个还是他。也许,在他的回忆里,他是拥有过爱情的,他是曾经离开过这条陋巷的,虽然最后还是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