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文化”PK“精神分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50:05

古人云,“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生也有涯,知也无涯,不管怎么博学的人,恐怕都没法读尽天下的书。至于个人的私事,是否都能对别人说,大约太阳底下也没几个人能做得到罢。凡人皆有秘密,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是可怕的,或者甚至会被人视为不正常。即便底气十足地说“事无不可对人言”的那个人,只怕他的秘密其实也未必见得比常人少。加拿大学者范梅南认为,秘密在儿童的健康成长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建构儿童的独立性与自我认同不可缺少的元素。

可太多的秘密憋在心里也让人难受――当然,笔者在这里说的都是私人秘密,至于商业秘密或军事秘密却并非普通人能拥有,故并不在笔者的讨论范围之内。私人秘密大多是一些被压抑的、为主流社会、文化或道德观念不认同的和边缘化的事物或情感的集合――一旦公之于世,秘密的拥有者可能会受到来自各种途径的攻击或惩罚,遭受不同形式的利益损害。人都希望能冲破各种社会禁忌的束缚,因此,拥有秘密往往能给人一种不可名状的快感。这是一种违规或犯罪的快感。如果受的压抑过多,总是要找一个发泄口来消耗积聚过多的心理能量。同样,强烈的快感也需要有人来分享,以增加快感的强度――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就是这个道理。由此可见,尽管公开秘密可能受到严厉的惩罚,可保守秘密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于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过你不要告诉其他人!”便成了秘密传播的最常见的形式,在网络上倾诉秘密倒也不失为一个既便捷又安全的秘密宣泄方式。

弗洛伊德云,文明的历史就是压抑的历史。的确,人类的文明产生于人的精神分裂,即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的分裂,并且建构在灵对肉,精神对物质的压抑上。在人类的文明中,凡与肉或物质有关的一切往往都被认为是低下的、污秽的、阴暗的或不道德的。自然,隐瞒或掩盖所谓“人性中的阴暗面”便成了人类的必然选择。于是,也就有了“人格面具”与“人格阴影”。在这种意义上来说,秘密的本质就是隐藏在“人格面具”下面的“人格阴影”,人类文化是一种“秘密文化”。在这种“秘密文化”的社会语境中,人们往往把所谓的阴影投射到别人的身上,并加以谴责或攻击,以获得某种道德优越感,而并不自知那种阴影其实也是自身的一部分――这种状况引发了很多不必要的人类纷争。

人们将性与情感(社会不认同的情感类型)视为“阴暗面”,便是这种“秘密文化”的症候之一。圣人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食色,性也。”人类的一切欲望,不管是肉体的还是精神的,其实并没有洁与不洁之分――肉体和灵魂一样是神圣的。因此,只要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人类的一切欲望都应该得到合理的尊重与满足。

笔者以为,人类最大的道德便是对快乐与幸福的追求,依照同样的逻辑,最大的不道德便是对于别人追求快乐与幸福的权利的不尊重,或者防碍别人追求快乐与幸福的行动。鉴于此,笔者呼唤建立一种新型的人类道德,即灵肉合一的道德观――这种道德承认人格阴影是自身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不认为灵比肉高贵,也不将肉凌驾于灵的上面,因此,能与自身的各种欲望和谐相处又能合理地制约这些欲望。由于对人格阴影的认同,作为个体的人不会以阴影为耻,自然也就不会将这些阴影投射到别人的身上,从而造成或增加人际间的不和谐。如此,卸下了很多不必要的道德负担之后,我相信一个更合理、更美好的社会就会到来,“事无不可对人言”或许能有实现的一天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