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百姓庆祝警察之死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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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庆祝警察之死的冷思考
金羊网 2005-09-02 08:46:16
王石川
一个在广东四会横行5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日前被警方摧毁,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组织的“老大”竟然是一个有着5年警龄的公安民警龙杰锋!因此,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姚沙(乡)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9月1日《新快报》)
古时地痞恶霸被诛,人们往往弹冠相庆,现在堂堂警察的非正常死亡,却使得百姓鸣炮奏乐。原因无它,因为殒命警察本身就是黑社会“老大”,而憎恶崇善自古以来就是老百姓最朴素的心理判断。这起事件终究会归于沉寂,但从中折射出的“警世钟”却不能平息。
警民关系来应该水乳交融,警民之间本应该和衷共济。中国人民警察誓词赫然写着“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字眼,显然警察的天职就应该忠于人民。最近以来某些恶警的劣迹无疑与之背道而驰,如河北聂树斌案、湖北佘祥林案、警察和小偷相互勾结以及警察打死警察案等等。可以说,某些警察的口碑已经一再降至谷底,三番五次地挑战着老百姓的心理承受底线。底线不能一再降低,否则,警民之间就会互为仇雠,从劣警死于非命百姓欢呼雀跃到警察因公殉职百姓无动于衷,其间的距离并不遥远。如何避免这种可怕的境况,当三思。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有人对之表示欣喜,认为该法将对警察权力的规范和限制大有裨益。这显然是过于乐观。早在10年前,《警察法》就已颁布实施,但10年来,警察的声誉却一再降损。可见,一纸良法要想行之有效可谓路途漫漫。此次死于非命的警察龙杰锋,警龄已达5年,料想不是法盲,却为非作歹、横行乡里,警匪一家、荼毒良民。他有恃无恐的理由之一应是缺乏约束。难怪有人感叹,拥有太大的执法权、太少的监督机制和太不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警察的“不幸”。试想,如果执法权得到切实限制,监督机制得到真正贯彻,即便龙杰锋再长袖善舞,也只能是戴着镣铐跳舞,断然不会如此肆无忌惮、以至“反警为匪”。如何有效地限制警察权力,不能回避。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几代人耳熟能详的儿歌。遗憾的是,这种儿歌传唱的土壤却日渐稀薄,因为百姓对警察这一职业缺乏认同感。此次警察惨遭杀戮,百姓却乘兴庆祝,无疑凸显的是百姓对恶警的不满,对警察这一职业的不信任。其实这种现象并不罕见。日前,福建名医被患者枪杀,引起举国关注。其妻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时都不敢对同事说自己的姐夫是医生”。原因是“现在医生的形象差到了极点”。当举国讨伐某些教师丧失师德时,许多老师在公众面前不敢承认自己是老师。医生的形象在沦落、医生的形象在沦落,警察的形象也在沦落……当一个个职业在沦落,结局只有一个:人人自危,人人以他人为沟壑。倘若如此,后果不堪设想。如何构筑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这尤需关注。
一个恶警察的死亡,牵扯出太多的社会问题。眼下,寻求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应是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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