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溪钓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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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溪钓隐——滚滚红尘里的万里天风
(此文发表于《永康日报》)
作者:***我在永康时,每次经过华溪,都要看到一块碑,碑上刻着"华溪钓隐"四个字。这块碑,伫立在繁华的华溪之畔,丽州路就在它的面前延伸开来,各种各样的车辆,如同流水一般,在它的面前浩荡来去,发出呜呜轰轰的声音,华溪淙淙的流水声,也几乎被这样的声音给淹没了。站在碑前看出去,只见壁立的高楼大厦,围在四周,仿佛一口井,把永康的天空也挤得小了。
在这样一个热闹的城市中,你根本就不会想到,还有这样一块碑,镌着这样几个字。它仿佛是在红尘滚滚的世界里,吹来了一阵清风。在它的吹拂下,你发现喧嚣浮躁的市井之音,忽然消失了,高楼大厦也仿佛是幻影一般远去,浮现在你眼前的,是"暧暧远人村"的田园风景。
在外地,我常常怀想永康,有一天,偶尔翻阅一本明朝时的永康县志,居然找到了一首诗,题目恰好就是《华溪钓隐》,其诗如下:华溪钓隐
童璲
华溪钓隐诚自豪,齐门操瑟非吾曹。
纶杆百尺水云渺,铁笛一声山月高。
放鹤引寻柴芝洞,得鱼醉卧沧江涛。
黄尘满地不归去,万里天风吹布袍。作者童璲是明朝人,从这首诗歌可以看出,这个童璲是个胸怀大志而又怀才不遇、个性耿介而又天真浪漫之人。
古代士大夫都不免有淑世情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博个封妻荫子,才足以光宗耀祖,才足以引以为豪。《三国演义》中的儒将周瑜在群英会上,就曾经唱过这样的歌:大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身。这首歌,可以说是古代知识精英们共同的心声。
但是,这个童璲却很有个性,他宁愿放弃功名,在华溪垂钓隐居,而不愿意汲汲利禄,做个不识时务的"齐门操瑟"者。"齐门操瑟"是一个典故,说齐国君王爱听人吹竽,有个人想要在齐国做官,他不会吹竽,只会弹瑟,他的瑟弹得实在是好,每当他鼓瑟之时,连鬼神都为之欢呼舞蹈。但是,齐王根本不理睬他。三年过去了,这个人还不醒悟,穷困潦倒的他还在宫殿前弹着瑟,希望能得到齐王的眷顾。有个人骂他说:"君王喜欢的是竽,而你弹的是瑟,你的瑟弹得再好,君王不喜欢,你把他有办法吗?"
我们还知道一个滥竽充数的故事。齐王爱听竽,有一个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却混进了吹竽者的行列,
跟着别人鼓动腮帮子,假装吹竽,结果也能骗一骗人,照样拿薪水,拿奖金。
相比南郭先生,这个齐门操瑟者实在是太"愚蠢"了。在诗中,童璲以弹瑟之人自况,他不是没有本事,只是他的本事,并不被当朝者欣赏。他不愿像齐门操瑟者那样,明知不会被用还枉费精神地求取功名,当然,他更不会像南郭先生那样狗苟蝇营,做个滥竽充数之辈。"华溪钓隐诚自豪,齐门操瑟非吾曹,"这一句中,"诚"字最值得玩味。"诚",可以做"实在"解,也可以做"虽然"解。当它作"实在"讲的时候,这一联可以这么解释:"在华溪垂钓隐居,那日子实在是好啊!要老子做个'齐门操瑟'的傻瓜,才不干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乐观,以及对当朝者的不满。
作"虽然"讲的时候,就有些不同了。它可以这样解释:"在华溪垂钓隐居,那日子虽然是好……你以为我甘心这样吗?可是,我如果去干谒求职,有谁会欣赏我呢?我不过是像'齐门操瑟'者那样,为功名利禄浪费精神而已!"从这里,我们除了看到作者对当朝者的不满以外,还看到他的痛苦和无奈。
我们知道,明朝是以八股取士的,八股文文体很僵硬,对文章的写法要求非常严格,一些人虽然有真才实学,但是因为八股文作得不好,只能被淘汰,被埋没。童璲大概也是其中一个。
这首诗的首联,可以说是意在解释自己在华溪垂钓隐居的原因。孔子说过道不行,乘槎浮于海的话。作者要做个华溪钓隐,也是因为道不行的缘故。他怀才不遇,被当局者遗弃,结果,他也遗弃了当局者。
接下来的颔联和颈联是在具体描绘隐居生活的浪漫了。钓鱼隐居,生活内容不过这样几种:钓鱼、砍柴、喝酒、吃鱼,兴之所至,吹吹笛子,唱唱歌。
"纶杆百尺水云渺",这描写的是钓鱼的情景。作者钓鱼很有讲究,他是放长线钓大鱼的那种人,鱼线和鱼杆加起来,长达百尺。此人钓鱼尚且这么费心思,我们不禁要问,他是真的"看开"了吗?
"铁笛一声山月高",这描写的是他酒足饭饱以后,怡然自得地吹笛子的情景。他吹笛子也很有讲究,不是用竹笛,而是用铁笛。铁笛和竹笛相比,当然是铁笛的质地更加坚固,声音更加嘹亮。一个人,如果心情很平淡的话,一根竹笛就够了,为什么作者还要选择声音嘹亮的铁笛呢?我们可以想象,作者心中一定有非常强烈的感情需要表达,只有用铁笛才能把这种感情表达出来。一个人,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或者没有强烈的恨,怎么会有如此强烈的感情呢?看来,作者虽然是隐者,但是,心境并不平静。
"放鹤引寻柴芝洞,得鱼醉卧沧江涛",这一联描写的是作者砍柴吃鱼、醉酒高歌的生活情景。我们知道"沧江涛"来自于屈原的《渔父》,其中有一句云:"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渔父在沧浪之水上的生活似乎很超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超脱。"濯缨"和"濯足"还是有区别的,它们包含着不同的潜意识,"濯缨"包含的潜意识是入世,因为洗干净头巾,是为了好去见人;"濯足"包含的潜意识是出世,因为洗一洗脚丫子,是为了好好的休息一下。作者"得鱼醉卧沧江涛"时,所做的一切无非是"濯足"和"濯缨",也就是"隐居休养"和"等待时机"。这种隐居并不是心如死灰的隐居,而是饱含着热情的含光藏晔。
尾联"黄尘满地不归去,万里天风吹布袍"也很值得玩味。作者在这里,再一次地分析了"世界局势",做出了更坚定的选择。在他看来,世界可以分为浑浊和清明,浑浊的是大地,是一个纷繁扰攘的名利场;清明的是江湖,是人们诗意栖居的地带。人间的——黄尘满地,让一个有洁癖的人喘不过气来,于是,
他坚定地选择了一个纯净的生活方式——华溪钓隐,身着布袍,沐浴万里天风。
隐居者往往是社会的批判者。主流社会不能容纳他们。这好像齐王喜欢听竽而不接受操瑟一样。有的人为了融入到主流社会中,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滥竽充数者有之,齐门操瑟有之。但隐居者不是这样,在他们看来,主流社会是肮脏的,好比是黄尘满地。一个在精神上追求自由,在道德上很有洁癖的人,是不愿意混迹于其中的。他们像陶渊明一样,高唱"归去来兮"的歌,告别了滚滚红尘,到江湖中去寻求道德上的清白和精神上的快乐。这样的隐居者和隐居的向往者,代不乏人,从伯夷叔齐到孔子、陶渊明,再到李白,太多太多了。而"华溪钓隐"正是他们中的一部分。因此,"华溪钓隐"这四个字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它象征一种追求——对道德清白和精神快乐的永恒追求。
在现代名利场中,把华溪钓隐看作是滚滚红尘里的万里天风,应该不过分吧!=========================《打工随笔》齐门鼓瑟争技献,(怀才不遇)吴市吹箫觅机缘; (忍辱含悲)时来运转相六国,折腰实为度晚年。==========================
一、《道光繁昌县志》卷十六<艺文志>载唐·韩愈<答陈商书>。全文如下:“愈白,辱惠书。语高而旨深,三、四读尚不能通晓,茫然增愧赧。又不以其浅弊,无过人知识,且喻以所守,幸甚。愈敢不吐情实,然自识其不足补吾子所须也。齐王好竽,有求仕於齐者,操瑟而往,立王之门,三年不得入。叱曰,吾瑟鼓之能使鬼神上下,吾鼓瑟合轩辕氏之律吕。客骂之曰:王好竽而子鼓瑟,瑟虽工如王不好何?是所谓工於瑟,而不工於求齐也。今举进士於世,求禄利行道於此世,而为文必使一世人不好,得无与操瑟立齐门者比歟?文虽工,不利於求;求不得则怒且怨,不知君子必尔为不也。故区区之心,每有来访者,皆有意於不肖者也。略不辞让,遂尽言之,帷吾子谅察。愈白。”
(据清·董洁、阮元等编《全唐文》卷五五三<韩愈·答陈商书>校订。)
========================吴市吹箫wú shì chuī xiāo
 吴市吹箫的中文解释
以下结果由汉典提供词典解释
【解释】:吴:古国名。原指春秋时楚国的伍子胥逃至吴国,在市上吹箫乞食。比喻在街头行乞。
【出自】:《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膝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箫,乞食于吴市。”
【近义词】:吴市之箫
【语法】:偏正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刺客豫让的故事豫让桥,在今太原市赤桥村。桥已不存,旁有祠堂,亦破败。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豫让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他不仅是一个忠于主人的臣子,更重要的是,他是古代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国士”。 周贞定王十七年,也就是公元前451年,一日,正是气爽天清,从晋阳城缓缓走来一队人马,上午的日光不算猛烈,然暖洋洋地,照得人却有点慵懒。路边田里劳作的人,看着这一队虽是兵卒,但却松散疲塌的人马,自然有点奇怪,有眼尖的人,看见有些兵士背着弓箭,有些还拿着网、笼之物,便说,看来,是毋恤大人要打猎去了。 这位毋恤大人(在史书中被称为赵襄子)正在队伍中的一辆车上,扶轼斜立,闭眼假寐———他确实可以享受这样的闲适。去年,曾经几乎把他逼上绝路的智瑶(在史书中被称为智伯、智囊子),被他联合韩、魏两家使计除了,智家的土地也被他们三家分了,再加上原来就有了的中行氏、范氏的地盘,实力比别的诸侯已经不差了,虽然名义上,他还是晋国的臣子,但即使是别的诸侯,也知道赵家成为诸侯,不过是迟早的事罢了。 这队人依然缓缓走着,马上便要走到一座桥上。毋恤看着这桥,想着:“这桥下的渠还是那智瑶为淹我晋阳而挖的呢,可惜现在他的头颅都被我漆成了饮器。他智家煊赫一时,如今都烟消云散了,用不了几年,谁会记得他呢?”寻思到这儿,他喃喃地道出了两个字:豫让。 豫让,本是智瑶家臣,之前在中行家和范家都呆过,两家灭了之后,就来到智家,深受智瑶宠信。智瑶死后,豫让逃至深山,风声一过,一门心思只想为智瑶报仇,隐姓埋名来到赵毋恤府上做了杂役,一日,终于被他逮到机会,差点刺杀成功。幸亏赵毋恤机灵,突然心念一动,察觉不对,抓住了他,然而怜他一点对旧主忠心,没有难为他,放他走了,可是像他这样的人,难道不会再来行刺? 突然,载赵毋恤车的马突然像受到惊吓一样,不安起来,急得御者又是扯辔,又是大声呼斥。赵毋恤脱口而出:“豫让!”身边的士卒不明就里,面面相觑。正在这时,从桥下跃出一条黑脸大汉,手握长剑,不由分说,直奔车驾而来。有反应快的兵卒,一边大叫:“有刺客!”一边抽剑执戈,迎上前来,与黑脸大汉缠斗。那大汉甚是骁勇,转眼间,就放倒了三四人,口中兀自呜呜呼喝,越发接近赵毋恤的车了,然而涌上前来的兵卒越来越多,任他再勇猛,总归落了下风。渐渐地,他被围在了很小的圈子里,终于,一时不慎,手中的剑被打落在地,顿时,几把剑搁到了他脖子上,那大汉长叹一声,垂下头去。 赵毋恤看那大汉身形,分明就是豫让,然而看面容,却陌生得很。于是使个眼色让身边的人去问问。那大汉也不辩驳,径自承认自己便是豫让。赵毋恤脸色一沉,说:“你曾为中行氏、范氏家臣,怎么不见你为他们报仇,为那智瑶,却缠住我不放?”豫让声音低沉嘶哑,回答说:“之前他们待我像庸常之人,我便用庸常人的行为对待他们,可智伯,对我恩宠优渥,以国士之礼待我,我自然要表现得像一个国士。”赵毋恤微叹一声,说:“话虽这样,我容你一次,但可一而不可再。你为智瑶做得也够多了,你好自为之吧。”豫让说:“今日之事,我早有准备,但是事还没成。你上次赦我,天下人都称道你的宽宏大量。我现在有个请求,请你把衣服给我让我砍斫,也算我报仇成功吧。”赵毋恤答应了他,让身边的人把衣服挑在戈上,豫让捡起长剑,连连跃起,刺了三剑。大喝一声:“我对得起智伯了。”随后,立即伏剑自刎。 他死的消息传出以后,晋国的人都为之涕泣。每每有人再路过那桥,必有人指着桥跟他说,看,那就是豫让死的所在。久而久之,那桥便被称之为“豫让桥”了。 豫让桥被埋到地下,但传说却长久流传 转眼两千多年过去了。 2005年6月18日,怀着对那为古代刺客的好奇和敬意,我又翻阅了关于豫让的记载。他不是个成功的刺客,但却是个伟大的“国士” 用“忠诚勇敢”来形容豫让,固然没错,然而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豫让是一个让人难以言说的人,对于他的行为,我一直很困惑的。他曾经在其他人手下也干过,那些人失败后,他并没有去为他们做过什么,心安理得地又跑到别人的门下,惟有在智伯死后,却一门心思替他去复仇。一次不成,又来一次,隐姓埋名,混迹贱役,漆面吞炭,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甚至他的朋友劝他说,你可以假意投靠仇敌,他一定会重用你,这样你行刺不是方便得多。对这样可操作性极大的建议,他不采纳,认为怀着二心去投靠人,本身就是不忠不义,依然要用他极难成功的方法,真是很难理解。怪不得明朝方孝孺也是大忠臣的评价说:“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我认为,豫让没有为智伯提出好的建议阻止他走向失败,不能说是一个称职的臣子,在智伯失败之后,才去替他报仇,明显是“钓名沽誉,眩世炫俗”,也许真的如同他所说,但豫让却又自己的理由———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待人。就算是钓名沽誉罢,但肯牺牲生命去钓名沽誉,这个“名誉”以及名誉代表的道义在他心中一定很重要。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描写的五位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他们的相同点自然很多,如同司马迁自己评论的“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只要认为自己所为是大义所在,就慨然赴死,且视死如归,用句古话说:“是千载以下,仍凛凛有生气。”不过,如果细细分辨,他们仍然很有不同,曹沫特别一点,他本非刺客,他是将军,因为战败失地,不得已才劫持了敌国君主,干出了刺客的事,而专诸、聂政、荆轲,应该是市井游侠,被具慧眼的人从下层提拔,感人知遇之恩,才愿意赴死不辞。还可以这么说,他们都是政治斗争的棋子,人家找他们,本来便是让他们干这种事情,而豫让,刺杀赵襄子,却是在一场政治斗争已经结束,或胜或败都尘埃落定,作为失败一方的家臣,主动去为自己主人报仇。他的主人并未安排他这么做,他可以不这么做,可是他选择这么做,这样的选择,格外耐人寻味。 一个人会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于他的选择。时常听人说“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难就难在多了一种是生是死的选择。也正是在这样的选择中,说明世界上必然会有比生命更宝贵、更值得珍惜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比动物更高贵,也体现在这种选择中。也许,在今天看来,豫让所甘愿献出生命的信条已经又有点不合时宜,但他不肯苟且于世、不避危难的这种精神,却应该看作是对人的主体性力量的张扬,是对所谓宿命的抗争。也因为这样,我以为豫让在五个刺客中不是最知名,但却是人格最高、最能体现现代人性的一位。 参考资料:http://www.766.com/zq_6/tj2_12/wjjl_17/2005/06-21/133B0F19-221E-6AEE-005F-BA214BF65255.shtml
 3回答者: 舞剧戏孓灬 - 实习生 一级   2008-1-30 02:15
豫让,春秋战国间晋国人。为晋卿智瑶家臣。晋出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53年)赵、韩、魏共灭智氏。豫让用漆涂身,吞炭使哑,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未遂,后为赵襄子所捕。临死时,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击斩其衣,以示为主复仇,然后伏剑自杀。见《史记·刺客列传》。      豫让最初是给范氏,然后又给中行氏做家臣,都是默默无闻。直到他做了智伯的家臣以后,才受到重用,而且主臣之间关系很密切,智伯对他很尊重。正在他境遇好转的时候,智伯向赵襄子进攻时,赵襄子和韩、魏合谋将智伯灭掉了,消灭智伯以后,三家分割了他的国土(就是智伯在晋国里的领地)。赵襄子最恨智伯,就把他的头盖骨漆成饮具。       豫让逃到山里,思念智伯的好处,怨恨赵襄子把智伯的头颅做成漆器,盛了酒浆,发誓要为智伯报仇,行刺赵襄子。       于是,他更名改姓,伪装成受过刑的人,进入赵襄子宫中修整厕所。他怀揣匕首,伺机行刺赵襄子。赵襄子到厕所去,心一悸动,拘问修整厕所的人,才知道是豫让,衣服里面还藏着利刀,被赵襄子逮捕。被审问时,他直言不讳地说:“欲为智伯报仇!”侍卫要杀掉他。襄子说:“他是义士,我谨慎小心地回避就是了。况且智伯死后没有继承人,而他的家臣想替他报仇,这是天下的贤士啊。”最后还是把他放走了。       过了不久,豫让为便于行事,顺利实现报仇的意图,不惜把漆涂在身上,使皮肤烂得像癞疮,吞下炭火使自己的声音变成嘶哑,他乔装打扮使自己的相貌不可辨认,沿街讨饭。就连他的妻子也不认识他了。路上遇见他的朋友,辨认出来,说:“你不是豫让吗?”回答说:“是我。”朋友流着眼泪说:“凭着您的才能,委身侍奉赵襄子,襄子一定会亲近宠爱您。亲近宠爱您,您再干您所想干的事,难道不是很容易吗!”
豫让说:“托身侍奉人家以后,又要杀掉他,这是怀着异心侍奉他的君主啊。我知道选择这样的做法是非常困难的,可是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做法,就是要使天下后世的那些怀着异心侍奉国君的臣子感到惭愧。”他认为那样做有悖君臣大义。       豫让摸准了赵襄子要出来的时间和路线。在赵襄子要外出的一天,提前埋伏于一座桥(即豫让桥,在晋祠北一里处.因邻赤桥村,村以桥得名,豫让桥又被称为赤桥)下。赵襄子过桥的时候,马突然受惊,猜到是有人行刺,很可能又是豫让。手下人去打探,果然不差。赵襄子责问豫让:“您不是曾经侍奉过范氏、中行氏吗?智伯把他们都消灭了,而您不替他们报仇,反而托身为智伯的家臣。智伯已经死了,您为什么单单如此急切地为他报仇呢?”豫让说:“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意思是:我侍奉范氏、中行氏,他们都把我当作一般人看待,所以我像一般人那样报答他们。至于智伯,他把我当作国士看待,所以我就像国士那样报答他。)”赵襄子很受感动,但又觉得不能再把豫让放掉,就下令让兵士把他围住。豫让知道生还无望,无法完成刺杀赵襄子的誓愿了,就请求赵襄子把衣服脱下一件,让他象征性地刺杀。赵襄子满足了他这个要求,派人拿着自己的衣裳给豫让,豫让拔出宝剑多次跳起来击刺它,仰天大呼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       豫让的事迹传开,赵国的志士仁人无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为他而悲泣。       豫让行刺赵襄子,舍死忘生,备尝艰辛,虽未成功,却用生命报答了智伯的知遇之恩。他为知己献身的精神令人感佩。他为智伯报仇,是因为智伯重视他,尊重他,给了他尊严,所以,他要舍命为智伯复仇,用生命捍卫智伯的尊严。他是一个未能成功的刺客,但这个失败的过程却成就了他的人格。      此后四十多年,轵邑有聂政的事迹。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41328.htm
“士为知己者死?”======================================
余桃  这在韩非子(280-233B.C.)的《说难篇》里和刘向的《说苑》里均有记载。《说难篇》里说: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这是把自己吃剩的桃子给别人吃的意思。弥子瑕是位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卫灵公非常宠爱他。有一次,弥于瑕在桃园游玩的时候,摘了一个熟透的桃子吃了。想不到这桃子美味异常,弥子瑕就把吃剩的一半留着,拿去献给灵公。卫灵公很高兴地对他说:“你一定是舍不得吃,特意把它留给我。”几年后,弥子瑕的容貌,不再像以前那般美好,灵公就渐渐疏远他。有一天,灵公突然想起弥子瑕赠送余桃的事,就大声骂道:“弥子瑕真是可恶极了,竟然把吃剩的桃子送给我吃。” 
同是弥子瑕所作的一件事,却随着卫灵公感情的变化,由喜爱转为憎恶;换言之,就是对弥子瑕的同一个行为,有正反两种对立的看法。因此,要说服君主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君主对自己的感觉、看法;并且,要顾虑到君主会时常改变主意这一点。所以,韩非子引用了“余桃”这个典故作为例子,是最恰当不过了。
======================================(1)衛靈公與彌子瑕、宋朝      衛靈公與彌子瑕之間産生了著名的“分桃”典故,事情的原委是:君臣二人共遊果園,彌子食桃而甘,未盡,遂以其半遺君。靈公食而甘之,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後來彌子色衰愛弛,靈公便拿此說事,責怪道:“是曾啖我以余桃!”孔子和他們同時,曾經出仕于衛,受到了衛靈公的禮遇,他的學生子路和彌子瑕是連襟關系。       衛靈公還喜歡宋國公子朝。宋朝相貌俊美,他既受靈公寵幸,又與靈公夫人南子有私。奸情路人皆知,一次衛太子過宋,宋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意思是說:你們求子的母豬已經得到了滿足,爲什麽還不歸還我們那漂亮的公豬?于是後世出現了“婁豬艾豭”的說法,艾豭指靠著與家主的同性戀關系而私通家主妻妾(婁豬)的人。     ===============================
“子瑕啖桃”弥子瑕
韩非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读音yue四声,古代酷刑,割去膝盖骨)。弥子瑕母病,人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啗(读音dan四声,吃)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啗寡人。”及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啗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翻译:弥子瑕得到卫国国君的宠爱。卫国的国法,偷驾君王的坐车的人罪当刖刑。弥子瑕的母亲犯病了,有人听说了夜晚(赶紧)告诉弥先生。弥先生冒充君王驾车出城。国君听说却赞扬他说:“孝顺啊!为了母亲的原因,忘了要受刖刑的罪。”又有一天,(他)和国君在果园里游玩,吃(一个)桃子发现很甜,没吃完,将那剩下的半个桃子给国君吃。国君说:“(这是)爱我啊!忘了桃子上有他残留的唾液味道,还拿来给我吃。”等到弥子瑕容颜衰褪不再那么被宠爱时,得罪了国君。国君说:“这人本来就曾经冒充我驾我的车,还曾经把吃剩的桃子给我吃。”弥先生当初做过的事没变,而以前被(国君)夸奖后来却被怪罪的原因是,宠爱和厌恶的心变了。感:
那国君说弥忘记刖刑的时候,自己是因偏私忘记了国法。制度因时局、喜好而成为可用可不用的制度,就没有任何约束力了。这也是我们国家非常常见的事情。平时喜欢看中央电视台一套的《今日说法》,很多案例是:国家法规严格完备,平时没有完全遵照执行的。不光是个人、企业如此,国家机关、甚至执法部门都是如此。一旦有谁犯事了,不要说执法部门,就连记者也仿佛是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引规据法地质问当事人。这时我总在想,发生事情之前,该引规据法的时候,为什么大家都得过且过,置法于不顾。甚至国家公务员连自己工作部分的相关法都不明了。相信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谁都可以顺手捻来一大把的。再反思一下自己:每个人自己为什么也常常违规呢?比如骑车闯红灯、公共场所吸烟;靠关系和金钱到处通行无阻的人自己是否羡慕甚至巴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