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杨连宁:你不知道按揭买房也是租房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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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杨连宁:你不知道按揭买房也是租房吗?
文章提交者:杨连宁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杨连宁:你不知道按揭买房也是租房吗?
听着网友争论买房与租房的各自利弊,痛陈租不如买或买不如租的万千道理,忍不住我要大喊起来:难道你们不知道按揭买房其实也是租房吗?难道你们不知道,房贷的本质不过是你借来了银行房产的分期居住权吗?
亚当•斯密最伟大处之一,在于他发现了货币借贷的秘密其实是商品使用权的转让。斯密揭示了任何借贷行为的本质不是货币,而是商品支配权的让渡:“以满足消费为目的的借款人,借入的实际上是消费品,”而放贷银行呢?“贷出货币的实质是放贷人把自己对商品的一部分支配权转让给了借款人”。
用这个谜底来解释房贷,一说你就恍然大悟。就是说,以自住为目的的借款人,你从银行借入的其实不是钱,而是银行的房子,对不对?也就是说,按揭手续办完后,银行不必给你那一大笔钱,其实你要的也不是一笔钱。为什么?因为你贷款消费的目的不是钱而是房子。因而,银行只是把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居住权(一部分支配权)转让给了借它钱的你,对不对?作为房奴,你的分期付款,等于典当铺里的分期赎金,最终缴足了才能赎回房子。或者说,作为房奴,你的消费等同于租赁消费:房子产权属于出租人银行,你作为承租人,只有一部分支配权即居住权,对不对?
所以说借款购房,等同于先租后买。履约缴足全部租金(全部欠债),是为了赎回产权。赎回之前,你只有部分支配权即居住权。借贷合约完成之前,你只有使用权是个不用验证的无情事实。怎么无情?就是你一旦断供,你就无权再居住下去。仅此一点,就证明你借贷到的只是居住权,产权百分百在银行!
在《我的亲历:什么楼市会崩盘》里我提醒网友:别忘了,“买不起借钱也要买”,才是楼市按揭的实质。就是说,除了炒房一族之外,按揭买楼的实质是借钱消费。同属按揭,借钱消费与借钱炒楼都是借贷,但两种不同的借贷目的,却带来极其不同的后果。借钱炒楼属于牟利的资本投资,玩的好可以获利,返本付息后会有利润,而借钱用于消费则不然。自住按揭等于借钱住房子,只有耗费没有赢利,斯密的原话是:“借款者必须通过侵占其他收入来源,才有能力归还本金与利息”。具体到房贷,就是房奴必须拿出工薪收入或积蓄,或另外挣钱供楼,才能返本付息。而拿出工资或积蓄,或另谋月供,就是侵占了自己的正常收入来源,不是么?
亚当•斯密一向看好投资借贷而看空消费借贷,为什么?因为他认为投资借贷的用途是谨慎勤劳会生息的有用之途,而“借钱消费的人不久就会破产,并连带借给他钱的人也后悔。”为什么?因为消费借贷是寅吃卯粮,“借钱进行消费而不创造利润的,通常只有以不动产作抵押的乡绅”。什么叫乡绅?就是坐吃山空的农村地主。我不能把格外看重购房置业的房贷人说成是“寅吃卯粮、坐吃山空”的乡下土财主,但提醒你消费贷款是个陷阱,按揭买房买的只是居住权,还是很有必要。
斯密关于消费借贷会破产的忠告,被233年后的美国次贷危机应验了,听听克鲁格曼的原话:“细想想就奇怪,2005年我就写过一篇文章,说美国的经济已经成为人们靠卖房子过活的社会,他们相互买房子的钱都是从中国借来的,这绝不是一个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或者生活方式,但现实如此。2005年,似乎每个人都觉得这个方式很不错,但它肯定难以为继。”
         
  *.*.*.*   2009-9-14 1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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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appleand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顶一下。
  *.*.*.*   2009-9-15 2:09:33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3 楼
文章提交者:快跑祖国来了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学习中
  *.*.*.*   2009-9-15 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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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QWERT40716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长期租也许会心里满足些。
  *.*.*.*   2009-9-15 1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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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生命之树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以为自己买的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其实不然。
买的房子,也是租的房子,最长租期是70年。
不过呢,最长租期是70年,但一般到不了。因为房子的寿命,据说也就50年。(就连50年,法律也没有强制开发商做到。)
也就是说,租期合同是70年,还有20年是返利给国家的,要不你就冒险住危楼。。。这样有个好处,省着国家花力气强制拆迁了。
  *.*.*.*   2009-9-15 14: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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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生命之树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知道什么是国家了,其他就好理解了。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997848
  *.*.*.*   2009-9-15 14: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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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我匿名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有些买房是必需的,人总得有个住所吧。还有些是把买房当存钱,因为存纸币有贬值的风险啊。不过这种最好存黄金之类的。还有的可能就是炒房了。不知是不是这样?
  *.*.*.*   2009-9-15 17: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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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帅老头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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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9-15 19: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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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tzhr1981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我就我理解的万千道理都跟媳妇将尽了,媳妇就一句话,租的房子你敢装修吗?
  *.*.*.*   2009-9-15 19: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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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shouchang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楼主简直是一个思维极其混乱,无知当有趣的人。
开发商建了房子,银行作了按揭之后,是要把七成按揭款交予开发商的,不要以为房子是银行天然造出来的。
买房人给了三成首期给开发商之后,住进了房子。为什么只给了30%的钱,就可以住进房子呢,因为还有70%的房款,银行给了开发商了,要不买房人能住进房子了吗?既然银行替买房人垫付了70%的房款,为了银行的资金安全,当然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房奴也不是一辈子做房奴的,假设是做了20年的按揭,那么在20年之后,这个房子就完全属于楼主所谓的”房奴“了,这时候,房奴就不叫房奴了,这时候就叫房主了,懂不懂,楼主?
假如买房人供楼供了10年,突然经济原因,没钱供房了,银行一般就会把房子拍卖,拍卖后,扣除了未还的按揭款之后,一般还有余款,退给买房人的,能退多少,这要看房子贬值或升值的程度而定。
租房子是租100年也是租,租10000年也是租,这个房子永远也不会属于租客的。
买房人和租房人的区别,这不就是一目了然了吗?
什么人愿意租房,什么人愿意买房,这由个人意愿决定,喜欢买房就买房呗,喜欢租房就租房呗。
  *.*.*.*   2009-9-15 2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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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ovo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up
  *.*.*.*   2009-9-16 1:40:22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2 楼
文章提交者:ihatelaofang 加帖在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只要你和房東簽70年租期,就和買房一樣了。細則當然要考慮很多了,比如遇到拆遷等提供同樣面積房子等等,那時就可以裝修了。
  *.*.*.*   2009-9-16 10: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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