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 取 眼 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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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 取 眼 前 人(2006-06-05 13:18:56)   分类:老梁说篮球

1997年大卫?罗宾逊得71分,是一个非常无耻的过程,马刺队把所有投篮机会都给了他。张伯伦的100分,情况与罗宾逊基本雷同。那两场比赛对手无心恋战,张伯伦和罗宾逊所遇到的防守远远没有科比遭遇猛龙队的防守那么强悍。因此,我认为科比的81分含金量更高。

怜 取 眼 前 人

铁杆的NBA球迷应该记住这个日子,公元2006年1月23日(东八区时间)。这一天,发生了两件看起来很疯狂的事情:第一件是西雅图超音速队经过两个加时赛,以152:149战胜了菲尼克斯太阳队,这是十年来NBA比赛两队得分相加首次超过300分,同时还创造了NBA一项历史记录,双方加起来投中了32个三分球,打破了历史上投中31个三分球的记录;另一件事更加疯狂,在洛杉矶湖人队以122:104战胜多伦多猛龙队的这场比赛中,科比不可思议地攻下了81分!

这是NBA历史上第二高的得分,第一是张伯伦那个看起来不可能被超越的100分,100分的记录就像是地平线,对于现役的NBA球员来说,它的最大意义是仅供你眺望,而永远可望不可及。就连那个不可一世的迈克尔?乔丹,最高记录也不过是69分。张伯伦本人还曾在一场比赛中拿下过78分,在他之后有埃尔津?贝勒的71分、奥斯卡?罗伯特森的70分、以及大卫?罗宾逊的71分,之后才是乔丹的69分。人们一直在争论科比能否超越乔丹,现在起码有一样是板上钉钉了,单场最高得分,科比比乔丹多了12分。还有,在这场比赛中,科比的四节得分分别是14分、12分、27分和28分,下半场得到55分,这也是NBA历史上第二好成绩,张伯伦在下半场得过59分。

专诸之刺王僚,白虹贯日;聂政之刺韩傀,彗星袭月;要离之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所谓士之怒,唯心一点的解释是“怀怒未发,休?降于天”,也就是说,猛士令人绚目的爆发之前,一定会有某种征兆出现。就在2005年12月20日,湖人对小牛的比赛中,科比仅用了三节就拿下了62分,在第四节的垃圾时间里科比没有再出场,这本是为球队连续获胜而保存体力的合理行为。但有人却说科比故做清高,想给人留下一个随时都可能超越乔丹这些前辈却不屑超越的印象;还有人说科比得了62分已是强弩之末,到第四节已经再没有体力和能力如探囊取物一般得分了。科比听后微微一笑,其实早已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与猛龙队的这场比赛,他手感奇佳,打到第四节后半段,科比已经超越了乔丹的69分,比赛也进入了垃圾时间,但科比依然不依不饶地打到了最后4.2秒钟,一下子把个人最高得分提高了19分之多,让那些抨击他的人瞠目结舌。

81分确实堪称当今NBA的一大奇观,可是面对这个奇观时,NBA却出现了很多不和谐、令人匪夷所思的评论。我本来以为红眼病是中国独有的,却不知洋人的蓝眼珠红起来也会血贯瞳仁。打开NBA的网站,粗粗一看奇谈怪论着实不少:

第一种说法认为得81分只能说明科比太“独”了,全场出手竟达46次之多。这是典型的一叶障目的“独眼龙”说法,科比虽然出手了46次,却投中了28个球,命中率高达60%以上,这是何等惊人的效果!如果他不出手,只怕教练和队友还要骂他。

第二种说法是,科比是湖人队的绝对领袖,全队围绕着他打,都把球传给他,自然有机会得高分。这种论调其实不值一驳,放眼NBA,全队倚仗一名核心球员的战术何其多也,但单场得过50分以上的球星却何其少也!再说,湖人队其他球员的能力和科比差得不是一点,不把球交到最有把握的人手里,难道还要交给米姆、沃尔顿这些楞头清不成!赌场上有句话叫“牌打幸家”,球场同样如此,谁的手热得发烫,就把球交给谁,这是二傻子都明白的取胜之道。

第三种说法是,禅师杰克逊有意成全科比,命令其他球员把得分机会都让给科比,这种说法更加站不住脚。这只是一场普通的常规赛,并不是常规赛末端要争夺各种单项奖的时刻,另外,湖人队还处在为季后赛拼杀的边缘,不可能为一个人的荣誉而放弃球队的输赢。说实在的,1997年大卫?罗宾逊得71分,那倒真是一个非常无耻的过程,在常规赛的最后一场比赛里,马刺队为了让大卫?罗宾逊超越奥尼尔成为得分王,不管球队胜败,几乎把所有投篮机会都给了他,这才有了71分这荒唐一幕。再看张伯伦的100分,情况与大卫?罗宾逊基本雷同,而且那两场比赛对手也无心恋战,张伯伦和罗宾逊所遇到的防守远远没有科比遭遇的猛龙队防守那么强悍。因此,我认为科比的81分含金量更高。

如果说以上三种说法还只是血气方刚的“科黑”的片面之辞,但贾巴尔这个老东西站出来指手画脚就未免有些为老不尊、信口开河了,而且贾巴尔现在还是湖人队的助理教练。他倒没有直接说科比什么不是,洛杉矶的记者问他:“湖人队以前的个人单场最高得分是埃尔天津?贝勒的71分,现在被科比打破了,您老有什么看法?”贾巴尔侃侃而谈:“这两者之间没什么可比性,贝勒那个时代没有三分线、也没有三分球,远投也只算两分,更多是靠篮下进攻,所以我觉得贝勒的效率更高。”言下之意,是科比占了规则的便宜。

其实,当年固然没有三分球,但在外围出手的次数也远没有今天多,这并不意味着贝勒的效率高,而是当时的NBA球员还不具备今天这么强的远投能力。再说,科比全场三分球13投7中,高达50%多的命中率难道是效率低下吗?在贾巴尔看来,好像三分球是一种很占便宜、轻而易举的得分方式,远没有内线进攻更有难度、更有价值。这也难怪,贾老爷子是个中锋,“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王婆卖瓜也是难免的。虽然他退役以后苦练瑜珈,可那腰条的灵活性和科比比还是差得远。

我倒觉得,贾老爷子这番话背后的心态更加值得玩味,一方面有看不得人好的红眼病,另一方面还有“古为今用”的拉大旗、做虎皮的心态。反正过去的事是死无对证,历史无法重演,现在的年轻人是无法看到贝勒比赛时真实场景的,贾老爷子信口雌黄也就由他。贝勒是个前辈,贾老爷子也是前辈,不压一压后生小子的威风,谁还会追忆前辈的风采?因此,贾巴尔捧贝勒实际是在捧自己,他是在拿贝勒说事。

在任何领域里,我绝对相信今必胜古,如果一项项记录不被打破,那人岂不是越活越倒退了?那些持着今不如昔观点的人,一种是再也无法复制昔日的辉煌,另一种则是对现实非常非常不满。关于前一种人鲁迅说得好:正在富着的人要维持现状,未曾富过的人要革新,而曾经富过的要复古。其实打着复古旗号的人不是要回归旧制,而仅仅是要重拾个人过去的风光。而第二种人不仅过去不曾风光过,现在也混得不怎么样,他们叫嚷着今不如昔,不过是在发发“年纪活在狗身上”的牢骚而已。

第二种人很像古埃及的奴隶,《圣经》里有这样一个故事:先知摩西带领着受法老压榨的奴隶,从埃及逃往圣地耶路撒冷,半路行至沙漠中,奴隶们又渴又饿,其中一部分人想到,忍受法老的皮鞭总还有水喝、有饭吃,这时海市蜃楼里出现了法老“光辉”的形象,这些奴隶重新膜拜在法老的面前。我想,现在有些中国人非常怀念毛泽东时代,心态大抵如此吧。

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这是一种境界。我们没必要分什么前辈后辈,谁打出了令人惊叹的篮球,谁就值得我们由衷地赞美,一如杜甫诗云:不薄今人爱古人,清丽词句必为邻。况且对于现在年纪尚轻的球迷来说,前辈的辉煌只是于纸上得见,而科比的神奇则活生生跳动在眼前。你在讲述这种神奇时,肯定不会像复述历史时那么空洞、那么心虚。正所谓:无边春色君休问,不如怜取眼前人。

今不如昔,难免落入下乘;借古讽今,则是不易把握的神通。内蒙有一位活佛,平民百姓向他求签时不必跪拜,但当地的县长、书记前来拜访时,他定要以释迦牟尼的名义要求他们跪拜。有人探究其中原因,活佛含笑答道:“无他,杀杀人间权威的威风耳。”

我以为,这才是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