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钢事件中比陈国军死得更惨的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59:47

在通钢事件中比陈国军死得更惨的是什么?

司马平邦

说实话,陈国军死得可怜。

而且,他没必要死。

但他必然――得死。

《中国经营报》记者叶文添经过亲赴通化钢铁集团采访得出的结论是:陈国军之死,是个必然。

冷冰冰,惨兮兮。

一位已经从通钢辞职的管理层人士告诉叶文添,陈国君在建龙集团第一次退出重组之前,就主要抓通钢股份公司的生产,建龙进入通钢之后产生的一系列裁员、减薪,陈均是当时的具体执行者,工人也因此与其矛盾颇深,把账都记在了陈的身上。在建龙2005年入股通化钢铁之后,陈国君先后把诸多的建龙系人士安排在了通钢的各个重要部门,原先的管理层大多被清洗出局,这也成为后来矛盾激化的一个因素。上述人士对记者回忆了一个细节。“在食堂开饭以前,就座的工人都要先齐声高喊“陈国君滚出通钢”、“陈国君××”等,久而久之,这种举动竟成为饭前的一个固定流程。”该人士说,这足以见得陈国君与工人们矛盾已深。

“陈也不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很不屑这种叫骂,也不把它当回事,他曾对属下私下表示,‘他们除了骂街,难不成还能把我搞死’?”

7月23日,被任命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陈国君,在重返通化的一天后,一语成谶。

在2005年到2008年建国集团第一次入股通钢集团时,陈国军曾担任过通钢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也就是说,这次,当建龙集团第二次以65%控股通钢之后,陈国军的职务也从副总经理一跃而成总经理――也就是说,陈国军为这个升高半级的职务而“殉职”。

一位熟悉陈国君的人告诉《中国经营报》,陈是河北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的心腹,俩人相识多年,且发小,陈国君现年40岁,家住河北遵化市遵化镇2987号,而张志祥同样是河北遵化市遵化镇人,住所地址为1211号――非只如此,陈国君是张志祥坚定的追随者和政策的执行者,而张志祥又极其信任同乡陈国君,每次来吉林,总是要与陈密谈很久。一位通钢集团的前任管理层这样评价陈国君:“业务能力一般,但性格倔强,对建龙忠心耿耿。”

陈国军的业务能力是不是一般,从他与工人们相处的方式上或可略见,他离开人世之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让你们全部下岗。”而裁员、减薪是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的战略规划,陈国军只能选择执行――关键是他又是一个如此执着一念忠心耿耿的男人――这些品德若用在正地方,或者可以做成大事,成就善行,但不小心,都被陈国军用在代替和代表私营企业建龙集团收拾和整治国营企业通钢集团职工上,他对张志祥忠心耿耿,必然要把自己在群众中搞得民怨沸腾。

我忽然想起毛主席的在《为人民服务》里讲的: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不好意思,这时候,这样的类比或者有点儿不严肃,于死去者不公,也不太道义,但从7·24陈国军之死后所曝光的细节中可以得出结论,这次他确实是为入主通钢集团的建龙集团而死,为了对其有知遇之恩的同乡老板张志祥而死,也可以说死于义。

对通钢集团的职工来说,他却又是不义。

但若我们不能证明司马迁和毛泽东关于死的意义的论断是错误的,就又将得出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结论,陈国军的死,不但如《中国经营报》说的死得必然,而且还轻于鸿毛。

改革。

改造原有的国有企业。

引进私有资本改革原有的国有企业。

是可以让原来的机制不灵堪堪要倒的国有企业活下去。

所以,对国企的资本再造,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符合中国社会进步的要求,这亦这二三十年来无数国有企业改制证明百试不爽的方式,是所谓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之一。

而陈国军正是为这样的“最大成果”献身的,而且据说让建龙再度入主通钢还是吉林省国资委大力促成的--据叶文添的文章,陈国君悲剧的直接导火索,是7月23日从长春通钢集团总部传来的建龙二次入驻通钢,并将持有通钢集团65%股份的消息。7月23日上午,吉林省国资委部分领导、建龙集团部分高管到通化钢铁为此召开重组大会。“23日那天的重组大会现场气氛特别不好,多数通化管理层人士强烈反对曾经退出的建龙重新入驻,并且取得控股地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与会者说,当时,听到这个关乎通钢集团命运的决定后,通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凤成和3位副总经理当场宣布辞职以示不满而当日会上约见的通钢集团管理层为7人,4人辞职后只剩下3人。在此之前,吉林省国资委与安凤成进行过3次对话,让他接受这个事情,但安表现的颇为不配合,“他个人很反对建龙的再次进入,这也让国资委大为光火,即便安凤成不主动辞职,他的位置也要被更听话的人代替。”

但安凤成等高管的集体辞职的举动并没有动摇吉林省国资委坚持建龙入股的决定,而同时,曾经在建龙退出通钢之前担任过通钢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的陈国君被宣布任命为通钢集团旗下的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的总经理,在他命丧的前一天。

通钢集团的大量职工在此之前已经因为陈国军坚决执行民营企业家的命令和维护民营老板的利益而被恨之入骨,职业们接受不了陈国军。

而如安凤成等4人这样的通钢集团的高级管理者也接受不建龙集团和陈国军再度入主通钢。

本来表面上冠冕堂皇的以为了拯救国有企业即拯救在企所有员工为名义的建龙入主行动,遭到了通钢集团上上下下的反对――至此,谁还能说,建龙控股通钢还具有“改革”的合法性呢?

在吉林省国资委拉郎配一样的的操纵下,本是为拯救企业拯救员工的“改革”行为也直接站到了通钢所有员工的对立面,本来可以或者应该或者必须是这家国有企业及其员工利益代言人的位置上坐上了一位只对民营老板忠心耿耿的陈国军。

难道,这就是发生的通钢的改革吗?

另,已经被媒体称为“中国史上数额最大的经济犯罪案”的山西省沁水县巨量国有煤矿资源流失案件,从2003年开始,经过如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小康》杂志等媒体公开采访报道后,久无结论;最近,公开出版的《环境与生活》杂志2009年7月号再次曝出沁水县39名党员,共中许多担任过县一级的领导,联名在网上公开举报沁和集团老板吕中楼和沁水县现任县领导马刘勤、申会等人贪占国有煤矿资源,总值800多亿(另一种算法上千亿),大量前煤矿职工的利益长期受损--这么多国家级媒体轮番调查报道,这么多原企业职工多遭上访,这么多党员干部公开举报,沁和集团在当地及山西省构筑的保护壳可谓坚矣,是不是最终也要落得一个通钢7·24事件的一样结果,这个疖子才能出头呢

所以,我总觉得,那一天,陈国军被殴致命并不是他个人也并不是通钢一个企业的事,在中国都相当有隐喻性,上天似乎在用这种残酷的方式在提醒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好自为之吧。

8月1日电清晨,在台湾高雄县澄清湖畔一棵大树上,66岁的民进党党员邱显钟“自挂东南枝”而死,警方在他身上找到一封遗书,邱在遗书中质疑马英九当局、蔡守训法官一直“违法”拘禁陈水扁,更对一些蓝营政治人物在政论节目中的论述深表不满,对最近颇为走红的国民党立委邱毅的言论更无法接受。死者家属向警方表示,邱平日对政治狂热,并患有胃病及腰痛约两年多。其家属与警方据此分析,邱男可能是不满时政加上疾病缠身而寻短。

在台湾还有为了政治信仰而死的人,虽然他是为了挺我们并不喜欢的民进党的政治主张和陈水扁而死。

但至少,邱显钟死得有“价值观”。

说实话,就是用邱显钟的死对照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也算不上是“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所以他的死虽然并不能重于泰山,但也不如陈国军一样死得“比鸿毛还轻”。

为什么生于河北而死于吉林的陈国军的死经此一比,就比生于台湾而死于台湾的邱显钟的死要轻,甚至要轻于鸿毛呢?

因为,在陈国军在7月24日被气愤的通钢职工殴死之前,我们那些曾经被引以为信条的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中所概括的“重于泰山”式的死亡价值观――“为人民利益而死”――早就死了。

而且肯定死得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