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曝“血铅事件”发生地被评为“生态示范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35:19
 网帖曝“血铅事件”发生地被评为“生态示范县”  
  陕西凤翔县于8月5日被评为“生态示范县”,目前该页面已被删。

  近段时间,陕西省凤翔县因“血铅事件”,此事件导致近千名儿童血铅超标,而备受国人关注。8月19日,有网友发帖曝料称,在媒体曝出“血铅事件”的前8天,凤翔县刚被评为“生态示范县”。

  5日被评为“生态示范县”,13日就曝出“血铅事件”

  打开网友所提供的凤翔县官方网站链接,发现原来报道的题为“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文章已经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你要找的文章不存在,或者已经被管理员删除!”页面。

  虽然原来的页面已经被删除,但仍然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网页快照看到已删除的内容。据页面的信息,“8月4日—5日,以陕西省环保厅副巡视员连锋为组长的考核验收组,对凤翔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实地考察了城墙遗址公园、东湖公园、笙箫园、六营民俗村、宝鸡市苹果专家大院、凤翔中学绿色文明示范学校、周家门前生态示范村、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万利造纸厂废水治理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示范点,进行了民意调查。”

  最后,陕西省考核验收组认为“凤翔县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坚持环境立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为目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生态经济,控制环境污染,建设优美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节能减排,创建工作思想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各部门通力协作,生态示范县建设成效显著,呈现出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成效显著的特点,基本完成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一类地区验收标准,同意凤翔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国家级预验收。”

  被评为“生态示范县”的相关网页已悄然删除

  自曝出陕西凤翔县“血铅事件”后,在凤翔县官方网站上关于“生态示范县”的消息被全部删除。在陕西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上出现了多篇关于凤翔生态环境建设的内容也被一一删除,如7月22日发布在官网上的《凤翔县发展经济做到环境优先》;7月30日发布的《凤翔县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以及8月10日发布的《凤翔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及国家预验收》。不过这些内容虽然已被删除,但都能通过网页快照一一找到。

  “生态示范县”追求持续性的发展

  根据百度百科对“生态示范县(区)”的解释,“生态示范区是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建设为主要对象,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以生态良性循环为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的持续发展。”而在陕西省“生态示范县”的有关条件中写着“生态示范县(区)创建主要有四个基本条件和26项考核指标,集中体现在建设规划、环境执法、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生态保护工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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