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电脑乡下销赃 打旗号“家电下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14:21

小偷偷电脑乡下销赃 打旗号“家电下乡”

最神速小偷
从23楼下来,坐电梯快还是跑得快?
故事梗概:23楼,小偷从步梯逃走,女子乘电梯直达一楼堵路,确信小偷还在楼上。民警封楼抓捕却一无所获,民警推测,小偷逃跑的速度估计比电梯还快,因为一个健壮的男子在逃命状态下3秒都可以飞奔下一层楼。
昨日上午10时许,在郑州市秦岭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附近的长城阳光新干线8号楼,特巡警二大队民警正在搜寻小偷。
据报案人郝女士说,上午9时许,她和丈夫在23楼给一家装修房子。突然,她发现一名男子在掏丈夫的口袋。她大喊抓小偷,男子转身就跑。她和丈夫追到电梯口,男子跑进了步梯。
郝女士赶快乘电梯下了楼。她说,这座楼只有两部电梯,她坐的那部电梯一直没停,直接到1楼了。另一部正在向上,可以断定小偷没跑走。郝女士就守在楼道出口处,并报警。
听完经过,民警决定封楼抓捕。从上午9时许开始,到11时许,6名民警一层一层,一直搜到地下室,只发现了十几个装修工。经郝女士一一辨认,都不是小偷。
这时,一名穿绿上衣白裤子的女子,不顾民警劝阻,坚持要离开大楼。她的行为引起了怀疑,民警一搜她的包,发现里面全是小广告。
民警说,可能在郝女士下到一楼时,小偷已经跑掉了。对于一个健壮的男子来说,逃命本能的驱使下,3秒都可以飞奔下一层楼。而郝女士看见小偷下楼,要去开电梯、关门、下行、再开门,这都需要时间。小偷快过郝女士下楼,并不是没有可能。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这样既能节省时间来抓捕嫌犯,也能避免警力的浪费。
最狡猾小偷
偷他的衣服“装”成他,再去偷他的车
■商报记者邢军
故事梗概:小偷偷车前,先偷了车主的一身衣服。穿上后,再来偷车。如此一番打扮,也没能逃过车主同伴的眼睛。
昨日上午11时许,郑州市特巡警二大队接到报警,在西环与028公路交叉口附近,抓到一个小偷。中原巡逻3号民警王永胜、孙郑逊赶到现场,给被摁住的男子,戴上了手铐。
报案人乔先生说,他家有一辆东风卡车式吊车,停在西环路边的慢车道上,他进屋去收拾东西。不一会儿,突然听到有人喊“抓小偷”。“老乔,你的车被开走了。”他出门一看,一个男子开着自己的吊车,左拐右拐地向北跑。没跑多远,撞到路边花坛内的隔离铁网上,停了下来。乔先生等人急忙跑过去,将从车里下来的30多岁男子摁住。
乔先生说,他们开吊车的,经常就把车停在路边等活儿,彼此都认识。他进屋后,熟人就看见那男子开走了车,所以才大喊着抓贼。奇怪的是,男子穿的是乔先生放在车内的工作服:迷彩服上衣和牛仔裤。
民警遂讯问该男子身份,但他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我们没见过他,也不知道他是干吗的。”乔先生说,“他是不是认为穿上我的衣服,大家就认不出来了?”民警又讯问了该男子一会儿,男子依然是不答话、不理睬。最后,民警将男子移交到帝湖派出所进行处理。(感谢杨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最“潮”小偷
偷来电脑乡下销赃打着旗号“家电下乡”
■商报记者胡巨阳实习生张光磊
通讯员张朝晖袁俊锋
故事梗概:晚上盗窃,白天将偷来的电脑、摩托车打着“家电下乡”名义到乡下销赃。昨日,两名极具“创意”的小偷被登封警方刑拘。
8月4日下午,登封市告成派出所社区民警许鸿飞在水峪村废品收购站门口,看见一辆插着“家电下乡”小白旗的工具车,车上有两台新电脑。擦身而过时,听到两个年轻人跟收购站老板讨价还价,老板说:“价钱差不多就出手吧,这东西留着早晚出事。”
这话引起许鸿飞的怀疑,很快,所长孟宏钦带人赶到,将3人控制。
经讯问,两个年轻人分别是周某和唐某,二人在登封市区建筑队打工。
周某说,今年7月,他们所在的工程队项目部买了4部电脑、一台柜式空调和两辆摩托车。周某和唐某打算将这些东西偷走。因为担心在城区销赃容易被人发现,两人决定将赃物送到乡下,并制作了一个“家电下乡”的小白旗插在唐某的工具车上以防万一。8月份以来,二人晚上接连偷了工地上的两辆摩托车和柜式空调以及两台电脑。
昨日,周某、唐某和废品收购站老板均被刑事拘留,摩托车、电脑等部分赃物已追回。
最“法盲”小偷
一次偷10块钱不判刑?
■商报记者王红伟通讯员赵锡正李建瑞
故事梗概:一次偷10元钱不判刑?错,不管偷多少,偷3次以上同样构成犯罪。昨日,荥阳男子阴兵为自己的无知埋了单,一审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
36岁的阴兵无业,靠盗窃为生。但阴知道,按照规定,盗窃财物金额达8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所以,他每次只偷一点。
今年3月24日,阴骑用螺丝刀撬坏李家的门锁,进入屋内将存钱罐内仅有的10元钱盗走。
离开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在公安机关,阴交代,从2008年9月到2009年3月,阴4次去李家盗窃现金共计260元。最多一次200元,最少一次只有10元钱。为什么一次只偷10元钱?阴回答,他听说,偷钱超过800元要坐牢,偷10元钱,应该不会判刑。
昨天,法官判他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法官解释,阴说的不假,通常情况下,犯罪数额不足800元,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最执著小偷
别的东西咱不偷
要偷就偷卫生间
■商报记者王红伟通讯员吴成龙
故事梗概: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决的这个小偷就是这样,5次瞄准一个大厦,专偷卫生间里的东西。
今年23岁的白某来自开封,无业。平时靠小偷小摸糊口。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今年3月14日下午,他在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卫生间偷拧阀门时被抓。
在公安机关,白某还供述,之前,他偷过不少次,都是在卫生间偷的,有阀门,有水龙头等。
今年3月10日18时许,他在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将卫生间内的25套冲厕阀门盗走。3月12日18时许,白某又把该大楼的3个水龙头盗走,之后的3月13日、3月14日,白某又盗走该大楼的2个水龙头、9个冲厕阀门。
接连被盗,引起了信息大厦管理人员的注意,他们开始悄悄留意进出大厦的人员。3月14日下午,白某第5次来偷时,被当场抓获。经估算,被盗物品共价值4893元。
随后,白某涉嫌盗窃被拘留。
昨日,法官认定了白某的犯罪行为,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