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飞e周:妹穿的不是国旗,妹穿的是文化!(南方都市报 200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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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周]妹穿的不是国旗,妹穿的是文化!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狂飞 原创 浏览量:230  发布时间:2009-08-16
版次:TM07 版名:评论周刊 网议 稿源:南方都市报  

    这一周,“寂寞党”的名言“哥回的不是帖,是寂寞”继续在网上火爆,而且像草履虫一样,具有分裂繁殖的神奇功效。8月8日,故宫餐厅将正式营业,一碗面条定价为30元,故宫方面表示,这是综合了文化、成本等因素而制定。针对这种“哥们卖的不是面条,是文化”的忽悠做派,网友“正宗老六”感慨道:“故宫方面可以拿文化为自己贴金,可我们消费者呢,只能弱弱地说一句:‘兄弟吃的不是面条,是眼泪。’”看来,文化也是分种类的,当“商业文化”利用“历史文化”宰客,就成了“忽悠文化”。

    近日,网友“新闻猎人”在西部网社区里发布的《西安美女,你怎么能把国旗当作遮羞布》一帖,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新闻猎人”发布的图片显示,一名年轻的女子身着一件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的短裙,在西安市的窗口景区大雁塔附近的大街上,格外乍眼地行走着。对于这名女子的怪异行为,“新闻猎人”显得很激愤,称其恨不得“上去一把把国旗扯掉”!而网友“梁丁”却来了一通振聋发聩之论--“千百年来,我国文化糟粕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重家国,重集体,凡是家国的,集体的事情都是排在前列的、是重要的、是神圣的、不可侵犯亵渎的。而个人却总是轻贱的,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无论是精神自由还是身体权利,在家国、集体等宏大叙事面前,是不值得一提的,个人是属于国家、属于集体的。”确实,“新闻猎人”以为自己扒掉的是国旗,却忘记了他首先扒掉的其实是一个女人的裤子。他这种“情愿让自己女同胞光着屁股,也要来爱国”的逻辑,实在让人唏嘘。

    当然,中国目前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很多文化问题并不像“穿国旗”这么一目了然。比如,以严肃持重著称的《人民文学》600期专号中,郭敬明、蒋方舟、马小淘魁等“80后”作家闪亮登场。据说,这期《人民文学》在市场上卖得太火,很多中学生读者都是冲着“小四”郭敬明去的。有网友就此批评《人民文学》“委身于某种流俗的价值”、“有辱其文化地位与职责使命”,却遭到“小四”粉丝“211室老七”的反驳:“《人民文学》拆开了看,即人民和文学。郭敬明是人民的一员,没有异议,他的作品是文学,没有异议,那为什么他的作品就不能上这本刊物呢?《人民文学》说到底就是一个平台,只不过地基比较高。既然是平台,就不妨让各路人马都上去练练嘛,好歹自然也就看出来了。”此语正确得让人无语,脑残得惹人怜爱、天真得叫人绝望,足可入选《郭敬明粉丝的经典言论》。

    再比如,河南一张姓男子去嫖娼时,听卖淫女说起自己是被强迫卖淫,他就动了恻隐之心,带小敏报案,使小敏得救。你说法律应不应该处罚这位“义嫖”呢?网友“沈彬”的观点获得了很多网友的认同。他认为,对于“义嫖”,政府应该鼓励。“如果公权不合适地介入,机械式的执法,那就可能破坏旧有的道德秩序,而新的秩序又不能很快建立,带来的不是‘法治’,而是社会更大的创伤。大家还记得贵州习水等案子里,被迫卖淫的女孩多次向嫖客们求助吗?我不清楚其中多少人根本是麻木不仁了,不过应该有人有过当‘义嫖’的冲动,却担心警方秋后算账,引火烧身而作罢。其后果就是女孩们还在火坑里。法律不仅有惩罚的社会功用,它还有指引、评价、导向的作用,以达致减少社会总成本的目标。”如果我们的法官对于法律文化都有这种理解力,中国文化的主体性又何愁不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何者新之“立人”而已!

    其他的看点还有:张琳自从在罗马的世界游泳锦标赛拿到金牌后,就受到一些网友的狂热追捧,其中最肉麻的一句是:“偶也,他的单眼皮竟然像佟大为一样帅气。”多个网上论坛出现《80老人“翻墙墙”后,在利川法院门口“跪门门”!》的帖子,痛陈两位八旬老人家门口唯一通道被堵,只能爬墙而出,在法院门口长跪,斥责法院判决不公,有网友嘲讽说:这样判决唯一的理由估计就是,这样对老人锻炼身体有好处。房产界“唱衰派”大将牛刀在博客里写道,”大量的豪宅空置,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分化和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此文遭到“唱好派”网友的跟帖反驳:“亮灯率不高是因为富人习惯关灯做爱!”

    □狂飞http://gcontent.nddaily.com/e/0a/e0ab531ec3121615/Blog/671/8670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