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来信单位领导必须及时亲自阅示,雷人的南京市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44:07
外国人的来信单位领导必须及时亲自阅示,雷人的南京市长信箱规定

关于做好市长电子信箱市民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长信箱”是市政府领导同志密切与市民联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办理好每封来信,取信于民,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现将“市长信箱”市民来信的具体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限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每天及时收取“市长信箱”转来的市民电子信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或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因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当与来信人联系说明情况。
  二、分类办理
    对“市长信箱”转来的市民电子信件分三类进行办理:
  (一)直接回复办理。主要是指群众日常个人投诉类信件。由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认真及时办理,同时以本单位名义,以规范性语言,把办理情况、结果和意见妥善回复来信人。
  (二)报单位领导同志阅批后办理。包括:向本单位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和意见;对本单位决策、政策、工作、重大项目实施的反馈意见、批评与建议;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有效投诉;社会名流、外国人、三资企业、媒体、老干部来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来信;其他应由本单位领导研究处理的信件等等。此类信件应及时报送本单位领导阅示。
  (三)报请本单位领导亲自回复。建议不少于总量的30%。
  各单位对“市长信箱”批转的来信应当进行登记。对需要其他有关单位承办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转办或者交办。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信件,由受理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对“市长信箱”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上报结果。
  三、回复
    各单位须视不同信件情况,以发布、发布(不含内容)、个别回复三种形式回复来信人。
  (一)发布。在网上公开市民来信内容、领导批示、本单位办理结果和意见。
  (二)发布(不含内容)。因来信部分内容、语言等问题不宜公开来信内容,只公开领导批示、本单位办理结果和意见。
  (三)个别回复。涉及个人隐私或内容不宜公开的信件,个别回复来信人。
  以发布、发布(不含内容)形式回复,必须报本单位领导审定。凡来信内容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涉及个人隐私,或文字粗俗等问题的,不能发布;来信标题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涉及个人隐私,或文字粗俗等问题的,不能发布(不含内容)。
  四、工作纪律
    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电子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漏登漏报重要信件情况或者丢失信件的;
  (二)拖延或贻误办理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在办理过程中,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的;
  (四)擅自将不能公开的信件内容公开发布的;
  (五)对来信人进行威胁、恐吓、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办公厅设“市长信箱”工作领导小组,沈健同志任组长,薛宏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对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进行管理,开展检查评比。各处处长为处室责任人,并确定一位同志负责具体办理工作。
  (二)市长信箱批件由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负责督办;副市长信箱批件由市政府办公厅业务处负责督办。
  (三)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信息处负责市长信箱的综合协调,指导“中国南京”网站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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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名流、外国人、三资企业、媒体、老干部来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来信;其他应由本单位领导研究处理的信件等等。此类信件应及时报送本单位领导阅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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