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人本·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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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掌荣  李学松
中国人大网   2004年03月23日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案透析
中国人大网特稿3月23日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全国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的一个重要方面,历来倍受人们关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交议案1374件,主席团决定作为议案处理的641件,占提出议案总数的46.7%。这是自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实行代表议案制度以来,历次大会最高的一次。分析议案数据,剖析背后故事,让我们一起来解读本次大会议案的精华所在。
热点——制定和完善法律的议案占60%
本次大会收到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完善有关法律的议案800多件,占总数的60%,远远超过以往,成为议案中的“热点”。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快,尽快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观念也越来越深扎代表之心。
北京代表团共提出议案38件,其中法律案31件,占该团提出议案的81.6%。闫傲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立法和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的议案等19件,充满人文关怀,直击劳动保障、财政和城建中的矛盾和问题;毛达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民权益保护法立法的议案等3件,切中“三农”问题要害,说出农民的心里话;林明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法律体系的议案等14件,联系“非典”和“禽流感”疫情的防控,情感洋溢,有的放矢。
广东代表团提出的74件议案中,有52件议案涉及制定或修改法律。其中要求制定法律的有30件。刘来平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的议案》,以期成为政治文明的“助推器”;关则文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管理法〉的议案》,希望为社会秩序提供“稳定器”。要求修改法律的22件,包括方潮贵、吴自祥、李东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劳动法的议案,陈舒、陈紫芸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建筑法〉的议案》等。在他们心中,法律稳定很重要,但跟上社会发展,及时修订同样重要。
代表们把过去依赖政府行政命令的思想演绎为提交立法议案,以利通过立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睿智者治法”,这正是法制社会向前迈进的坚实步伐!
焦点——“以人为本”理念渗透大会每份议案
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定,则天下稳定。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农民的利益、愿望、要求和呼声总是需要更多的、更畅通的、更权威的反映渠道。
由此,“三农”问题的议案自然成为本次大会的一个焦点。大会议案组负责人就说,如果要做分析的话,签名多的恐怕还是三农问题。
这些议案,涉及农民权益保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保险等各方面。
上海的彭镇秋代表认为,对农业投入比重下降,农村资金外流,城乡差距扩大,无序征地严重,城乡教育待遇不平等,农村医疗卫生合作体制举步维艰,农民进城打工遭受歧视,“只有通过立法来调整和规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为此,彭代表提交了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议案。同时领衔提交同类内容议案的还有来自四川的段维义代表、来自安徽的徐景龙代表等八人。在他们议案的字里行间,人大代表的人文关怀情结清晰可见。
关注“三农”只是人文关怀的一个方面。贴近弱势群体,贴近百姓,才是人大代表人文关怀精神的全部。事实上,回首一年间,法制建设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异乎寻常地得到彰显,人大代表的人文关怀精神只不过是在“两会”期间发出了更加耀眼的光芒。
仅看江苏团代表提交的议案内容,就可以从一斑见全豹。他们的议案提出的“停止春运提价”、“取消手机双向收费”、“开设低收费或不收费的高等院校”、“加强对高额讲课费家教费会诊费的税收管理”、“尽快实施残疾人就业安置”、“减少和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等等,尽显民意。张国良代表提出,现行《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未能覆盖所有劳动者,没有提及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有些条文与现实情况不符,建议尽快修订。王龙芳代表提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应当将这一弱势群体分为老、中、青三类,按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区分对待,做到老有所养,少有所为。
“三农”问题、保障特殊群体利益问题、公共卫生安全体系问题、整顿市场秩序问题、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及生产问题、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问题,面对每一份议案,人们都会叹服代表们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立法为民的人本理念和忧乐情怀。
亮点——议案质量不断提高
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实行代表议案制度,当年收到议案61件。二十年来,议案数量逐年增加。2001年人大会议期间,议案首次突破千件,达1040件;2002年1194件;去年1050件;今年则达到1374件。而最终被大会主席团作为议案处理的比例也呈每年上升趋势,2000年至今依次为21.3%、25.8%、23.8%、40.0%和46.7%。这表明,代表们主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意识不断增强;代表履行职责正走向睿智和理性,在热情的背后有了更多的思考。
对议案工作较有研究的彭镇秋代表说,一份高质量的议案,一定要把握好五项原则:职权范围原则、重大事项原则、可行性原则、一事一案原则和文体规范原则。
童海保代表则更简洁地提出,好议案就要具有“四性”:全局性、针对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有着明确的指导思想,代表们提交议案的时候就多了一份理性,多了一份责任。今年代表提交议案在高质量方面呈现出诸多特点:关系国计民生的多了,深入调查研究的多了,关注社会公平公正的多了,格式规范的多了。
高质量的议案,是代表们投入时间和精力,和老百姓广泛接触,进行深入调研的硕果。
姜德明代表,身患重症,肺被切除,左腿高位截瘫,他坚持拄着拐杖进农家调查研究。尽管身体有着太多不便,但他始终把群众的期盼放在心头,提出多份有深度的议案。姜德明代表的关于建议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扶贫法、肥料管理法、农副产品安全保障法等议案,无不透出农民的心声。
任玉奇代表,充分利用时间,自费走访湖南、福建、云南、广东4省70多个乡镇的300多户家庭,写下几十万字的调研报告,提出的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修改刑事诉讼法、减轻农民负担三件议案均被立案。
还有一位代表,在这里不得不提到她,她叫余的娜,来自安徽省,是该省旌德县白地乡洪川村党支部书记。从去年六月份起,余的娜就开始农村村委会选举法立法的调研,到本次会议前,已经完成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草稿和“关于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议案”初稿。法律草稿计11章95条。3月2日到京后,她仍在继续修改这份议案。3月7日晚上,其他女代表都去参加“三八”联谊会,她却在向法律专家请教修改议案。专家认为,这是一份比较有份量的议案。但在3月11日上午,余代表却说,“那份议案没有提交”,“我还是不满意草稿的质量,尽管找30名代表签名不难,但凑一份质量不理想的议案有什么意义呢?”她平静地说。
“凑一份质量不理想的议案有什么意义呢”?多好的一句话!她回答了我们正在关注的一个问题——面对国徽,面对人民庄严的重托,让我们理智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极大地提高我们代表自身的素质!
中国人大网  200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