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解剖永安“医闹”现象(中国青年报 2009-7-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5:24:11
    只要有医疗活动,医疗纠纷就会存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方式解决。然而,近年来,在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越来越多地采取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贬损医院的声誉等种种非法手段迫使医院答应其不合理要求。

    医闹逼政府出手

    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副院长陈少华日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医院的院长们在一起开会,大家谈论最多的不再是医院经费不足的问题,而是愈演愈烈的“医闹”。

    三明市第二医院位于永安市,是当地等级最高的医院。自从去年秋季因“麻醉事件”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之后,该院就遭遇了接二连三的“医闹”。据透露,一年来,该院付出的赔偿额约200万元,因医闹造成医院就诊量下降带来的经济损失在千万元以上。

    该院的医生说,“这么赔下去,我们的心都寒了”。一位工作两年的研究生最近在给医院的辞职报告中表示,“当医生风险太大”,面对“医闹”,“我伤心透了”。

    受同样困扰的还有当地的另一家大医院——永安市立医院。今年3月中旬,一位21岁的女大学生患暴发性心肌炎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移送到殡仪馆12小时后,死者家属又返回医院以摆花圈、挂横幅的形式“讨说法”。据该院院长陈永全介绍,“死者刚去世时,其家属还表示要请医生吃饭,感谢医生辛辛苦苦抢救了一个晚上。在得知一位73岁的脑瘤患者在三明市第二医院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死亡,死者家属大闹医院刚刚获赔28万元后,他们便以医院‘误诊误治’为由,要求院方高额赔偿”。

    陈院长说,“我被死者家属围困在办公室内16个小时,并被要求抱着死者遗像。他们扬言知道我家住在哪儿,儿子在哪儿上学,为安全起见,我家人不得不躲到朋友家中,读高二的儿子停学4天。”

    在死者家属和医院僵持10天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由永安市卫生局预先垫付给死者家属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3万元。死者家属同意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该起医疗纠纷。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费用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永安市卫生局的官员说,签订上述协议,是想引导死者家属走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目前死者家属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想采访死者家属,就此案进行全面的了解。在死者父亲陈某单位的传达室,陈某在对记者身份进行一番盘查之后,询问记者此行的目的。记者告知南平医闹事件发生后,想做一个相关的调研。陈某听到“医闹”二字立马拉下脸来:“我们是向医院讨说法,不是闹事。我拒绝接受采访。”

    当地接连发生的“医闹”事件引起了永安市委、市政府的重视。3月29日,永安市委书记江兴禄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问题。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医患纠纷日益突出,‘医闹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我市的医疗卫生秩序”。随后,永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卫生局的官员表示,这个通告还真管用,最近两个多月来,全市只发生过一起小规模的“医闹”事件。

    医闹缘何成为常态

    永安市卫生局提供的一份分析报告称,目前该市医疗纠纷已由偶发性事件演变为常发性事件,由单一冲突发展到群体性暴力冲突,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也有增无减。据统计,2005年5起、2006年15起、2007年20起、2008年47起、2009年1-3月份15起,呈显著上升趋势。从2008年初以来,仅三明市第二医院和永安市立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就达53起,赔偿高达250.41万元(其中三明市第二医院35起,赔偿196.5万元,永安市立医院18起,赔偿53.91万元)。其中申请医疗事故鉴定5起,提起司法诉讼的没有一起。

    表面上看,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事实上,其中有部分名义上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而实际上是患者及其家属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胁迫医院和政府,以谋取高额经济赔偿。

    此间人士分析认为,“医闹”之所以愈演愈烈,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闹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捷径。因为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仅耗时长,而且即便得到赔偿(一般不超过10万元)也远不如以“胁迫协商”的方式赔得多。据永安市卫生局官员透露,当地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只有20%左右确认是医院的过错。也就是说,走医疗鉴定的路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赔不到钱的。

    二是“职业医闹”的介入,使得患者或家属动机不纯。在一些人看来,死了人医院就得赔钱,“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医院考虑到自身形象,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反而助长了医闹。

    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医闹”事件处置不力。警察在现场往往只是维持秩序,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对明显的违法行为不敢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结果是为了稳定放弃法律原则,导致法律权威和政府权威的缺失。

    四是旧的医疗体制产生的以药养医,医疗服务市场化的现实,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医疗行为被当成了买卖关系。一旦出现纠纷,患者就把所有的情绪发泄到医院和医生身上。

    五是医学属于经验科学,医学的发展、医生的技能远远滞后于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加上患者及家属对专业的医学知识不了解,对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使得医疗服务也常常得不到满足。

    六是医院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一些医务人员在履行执业行为和职责的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以及医护人员水平问题,发生个人的疏忽、差错,并且在与患者沟通时态度生硬,导致患者不满。

    最终没有赢家

    此间受访的医务人员表示,“医闹”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医疗纠纷发生以后,患者及家属最常采取聚众围堵医院、医务人员,长时间停尸于病房,在医院设置灵堂等行为来胁迫医院,造成医院门口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影响其他患者正常就诊和医院的诊疗活动。

    二、医务人员产生“畏难”情绪。以往在本地医院可以进行治疗和解决的疾病,现在部分医务人员出于“自保”,不敢手术、不敢治疗,而不得不将病人转往上级医院,从而一定程度延误救治,并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据悉,三明市第二医院原则上不为7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实施手术。该院一位医生说,过去有1%的生还希望,我们就尽100%的努力;现在哪怕有20%的生还希望,我们也不敢接,而是建议患者转院。他们担心,长此以往,不但当地的医疗水平无法提高,同时造成医保费用的增加,也加重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三、医务人员外流导致当地医疗水平下降。三明市第二医院近两年来引进的10名研究生大部分已经离开,该院一些医生不安心工作,已经在网上发布寻职信息。

    四、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一些医生为避免误诊、漏诊,采取小病“大检查”,客观上增加患者医疗开支,使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三明市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陈百禧告诉记者,过去医生都喜欢自己的孩子学医,子承父业。“今年高考,我们医院的医生都不让自己的孩子报医科大学了”。

    本报福州7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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