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称严晓玲惨比邓玉娇 警方紧急发声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22:44
网帖称严晓玲惨比邓玉娇 警方紧急发声明   文章提供 于 2009-6-24 17:11:18 (北京时间: 2009-6-25 5:11:18)
  文章作者: 杨永文 李岫芬    阅读时出现乱码? 解决办法
  网络宣称闽清“严晓玲”惨比东巴“邓玉娇”?警方昨日紧急澄清真相

  连日来,一则以“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等为内容的帖子陆续出现在网站论坛上,该帖子中当事人声称自己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八人轮奸”致死,还提及“子宫被割下”等内容……帖子内容让人触目惊心。 并且迅速传播,立即引起网民强烈关注。

  “闽清严晓玲被轮奸完全是捏造出来的。”昨日下午,针对“闽清严晓玲”网上炒作事件,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发布会,出面澄清闽清“2008.2.11”严晓玲死亡真相,同时公布警方调查的情况。

  帖子宣称“惨绝人寰” 两天遍布各网站论坛

  “闽清常现无名女尸,严晓玲被八人轮奸慎入!”、“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八人轮奸”……从6月23日晚开始,这些帖子开始陆续出现在网站论坛上。

  该帖子将闽清严晓玲的死形容为“惨绝人寰”。帖子当事人林秀英在帖子中称,她们发现严晓玲尸体时看到: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的女尸直挺挺的横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还有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的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帖子还称,“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的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丧尽天良!!!!”、“一帮畜.生,一定要严惩凶手,把凶手千刀万剐”“简直是魔鬼。。。”、“看得我毛骨悚然。”该帖子随后以飞快的速度开始被其他网站转载发布,随即也引来网友的议论和跟帖,许多网友对闽清发生这样的事表示极度的惊讶,并表示支持政府清查到底,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警方昨日发布的消息称,发布这些内容的网站先是境外的网站论坛,从23日晚,陆续有网民在境内网站论坛发布该帖子。截止24日10时,网上共发现有关“闽清严晓玲”帖文共28个,已经删除了4个。

  昨日下午16时,记者在网上输入“闽清 严晓玲”结果跳出近三百条的相关帖子内容,均被发布在各大网站论坛上,点击率均很高。

  福州警方昨日表示,他们已经成为提请福建省公安厅网安大队各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协助删除。

  发帖人事发后难觅行踪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网络发布帖子留下的电话联系上了死者的母亲林秀英。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的女儿死得很悲惨,都是丽歌KTV那个胁迫卖淫的场所害死她的女儿的,她还坚信她女儿是被人轮奸而死的。她现在到处是去告状,都没有结果,她没有办法向别人哭诉此事。

  “是一个专门告状的人帮我发到网上的。”她告诉记者,她自己没什么文化,在向人哭诉的时候,有人同情她的遭遇,于是特地帮她写的了这些内容下来。但是,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帖子已经被人发到了网络上的。当记者要求想和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对话时,她表示现在还没有回家,联系不到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

  昨晚7时,当记者再次拨打林秀英的手机,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

  福州警方紧急开发布会澄清 “帖子内容完全是捏造的”

  昨日下午4时30分,针对“闽清严晓玲”网上炒作事件,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发布会对此进行澄清,并表示帖子所说的内容都是捏造的,事实并非如此。

  他表示还事实一个真相。

  澄清一:聂志雄和死者是姘居关系

  经警方调查, 2月10日晚,严晓玲离家和聂志雄到梅城镇丽歌KTV娱乐,直至凌晨1时许,才回到租住处休息,聂、严二人睡一张床,聂的两位朋友睡另一张床。

  次日凌晨2时许,严晓玲开始肚子疼,多次到卫生间呕吐、拉肚子,并服用胃药。2月11日上午8时许,黄某瑞先行离开,由聂志雄以及聂的朋友林某健照顾严晓玲。

  期间,他们以为严晓玲肚子疼痛是感冒引起,专门给她煮了稀饭和姜汤。

  当日下午2时许,聂志雄电话告诉严晓玲继父,告知严晓玲身体不舒服,准备送她回家,但严晓玲继父表示拒绝。严晓玲听罢就不肯回家。

  当晚6时许,聂志雄外出喝酒,留下林某健在租住处照顾严晓玲。直至晚上10时许,林某健发现严晓玲表情痛苦,就将她送到县医院急救室,并通过聂的朋友余某文将救治严晓玲的情况告知严的母亲林秀英。

  经查,聂志雄今年33岁,已婚,而且是一名吸毒人员,与死者严晓玲同居一室。警方在随后对聂志雄的调查中,依法传唤了死者生前接触的对象5人。据他们证实,死者严晓玲1998年与聂志雄认识,2007年底,由严晓玲在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寻租到102套房,由聂志雄每月出租金,两人开始姘居。

  3月7日,梅城派出所抓获聂志雄,以吸食毒品予以劳教处理。现羁押在福州市劳教所。聂志雄承认1998年就认识严晓玲,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07年严晓玲还堕胎两次。2007年底,由聂志雄出钱在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租住102套房,与严晓玲非法同居。在死前一个多月,严晓玲曾告诉聂“最近几个月月经都没来”,但没有引起注意。

  澄清二:死者宫外孕死亡非轮奸致死

  “帖子中一直强调死者是被轮奸致死,这根本没有事实依据。”昨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刘明称,警方是在2008年2月11日接到闽清县医院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的,经医生介绍,死者系宫外孕大量出血抢救无效死亡。随后,他们确认死者就是严晓玲。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体内无骨折,后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

  3月3日,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的精子结论。由此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澄清三:“丽歌”KTV并无胁迫卖淫

  在网络上传播的闽清严晓铃死亡的帖子称,“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XX与治安科科长卢XX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自从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

  帖子还称,“福建闽清“丽歌”KTV——这个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渲泄兽欲、牟取暴利的娱乐场所,不知道残害了多少女孩,也不知是否还有像严晓玲甚至比其更为悲惨的女孩受害。为此,紧急报告国家有关部门,立刻组织专案组进行彻底,立刻拯救那些正于警匪手中残害的女孩,严惩这帮天良丧尽的警匪!”

  对此,警方昨日也公布了调查情况。据刘明介绍,闽清丽歌KTV于2008年1月15日开业至今,为三人合伙经营企业,股东分别为林国辉,方丛林和陈丽娜;其他合伙人分别投资于三人名下。警方经调查,闽清公安机关和闽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均无参股丽歌 KTV,聂志雄属于社会闲杂人员,跟林国辉和方友丛没有来往,也没参股丽歌KTV。同时,警方在广播电视局下方和附近没有发现网络帖子中所提到的丽歌 KTV附属设施。

  澄清四:诉求并非无门,相关部门曾登门20次

  帖子中称:“命案发生一年多来,林秀英不断向各级部门诉求,从县各有关部门,到市各有关部门,再到省各有关部门,甚至赴京上访。至今无人理睬,其残缺不全的女儿尸体也不得不冷藏至今。”

  刘明介绍说,事后,林秀英对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2008年4月1日以来,闽清县公安局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

  2009年1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接访会,针对林秀英提出的疑点问题,闽清县公安局一一作了说明,并当场出具相关调查案卷及尸检等相关证据,检察院、律师等工作人员就法律程序问题作了解释。

  会议议定:一是林秀英如不同意公安局法医尸检结论,可重新自找合法机构鉴定,如原鉴定结论有误,经费由政府负担;如鉴定结论无误,经费由林秀英本人承担。二是县公安局将严晓玲死亡的相关调查材料复印一份给林秀英。三是由县司法局派律师对林秀英进行法律援助,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协助办理有关事宜,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依照法律程序积极配合。但林秀英固执己见,偏执地认为其女儿是被强奸致死,拒绝县联合会议提出的合理建议。ddhw.cn

  附:惨绝人寰的福建闽清县“严晓玲”案

  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

  重要提示: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在“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具体地说,是一些丧尽天良的不法之徒尽情渲泄兽欲的极乐世界。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自从这家 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

  今年49岁的访民林秀英,家住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梅溪东路563号,讲述自己唯一的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警匪轮奸之死的悲惨经历,流泪不止,痛苦难当。以下就是笔者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和相关材料,真实的记录这段惨绝人寰而又诉告无门的经历——

  一、案发前挣扎的母女

  案发前的2007年农历腊月28日晚,严晓玲被聂志雄等10多个同伙带到一个名叫“台山”的别墅“过年”。回家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坐卧不安,还不时的向母亲林秀英蹦这样一些话来:“为了两个弟弟的命,我不能离开他们。”“如果我不去,他们就会追到我们家。”等等等等,这使没有文化丈夫又早死的村妇林秀英听得毛骨悚然,束手无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阻止女儿外出。

  2008年2月10日下午2点左右,聂志雄再次打电话叫严晓玲去,这个早已没有父亲的女孩顿时表现出惊恐万状的神情,母亲林秀英更是惊恐不安,说什么也不让女儿出门,但这个时候的严晓玲早已被有执法权利背景的聂志雄等所控制。对“报警”两个字想都不敢想,一心只想到家人的安危。

  当晚10点多钟,聂志雄又一次打电话来催促,这一次,严晓玲趁母亲稍不留神便溜了出去,当林秀英反应过来时,立刻连续拨打女儿手机20多次,但均处于关机状态,林秀英整夜未眠。

  二、严晓玲之死

  第二天,即2008年2月11日晚10点多钟,聂志雄一伙连同两名警察突然出现在昼夜不安的林秀英面前,并将林秀英从家中拉进一辆黑色轿车,直奔县医院。下车后,林秀英又看见另外两名警察,见此情形,林秀英恐惧到了极点!就在这时,两名护士指着一具女尸冲她说:“这是不是你女儿?”

  听到这句话,林秀英顿时手脚瘫软,伏下一看: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的女尸直挺挺的横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看到这,林秀英顿时晕了过去……

  当林秀英醒来时陆续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的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这无疑是一起极其特大的惨绝人寰的轮奸案!然而,公安部门却不这么认为。

  三、公安说,抓人要有法医鉴定,而法医鉴定要交5千块钱,甚至要交五六万

  案发第二天,即2008年2月12日,林秀英一大清早就赶到公安局请求将聂志雄等缉拿归案,请求将能够证明聂志雄等胁迫女儿卖淫的手机、通讯簿等要回。然而,令林秀英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如此重大恶性案件,公安却说:“做法医鉴定才能抓捕他们。”紧接着又说:“要交5千块钱才能做法医鉴定。”随后甚至叫她“ 拿五六万来作法医鉴定。”

  四、公安将严晓玲子宫等割下后告知其家人:死于宫外孕

  2008 年2月13日下午,林秀英请求经办人魏梦轩将其亲眼所见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上的抓痕写进笔录,但魏梦轩却以“这是检查拳打伤和刀砍伤的,不是检查阴道口和手指纹的”为由拒绝记录。随后,魏梦轩强行抓起林秀英的手在其编造的笔录上一阵乱按。林秀英知道魏梦轩的这种做法对查清女儿死亡真相极为不利,当场哭的死去活来。

  2008年2月14日,林秀英与亲戚再次请求公安记录其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抓痕。公安人员写了一份申请,叫林秀英亲属抄写。

  2008年2月16日,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的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五、聂志雄父亲说:8人轮奸

  案发第二天就有好心人前来偷偷告诉林秀英: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而说出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聂志雄的父亲。

  六、诉求无门

  命案发生一年多来,林秀英不断向各级部门诉求,从县各有关部门,到市各有关部门,再到省各有关部门,甚至赴京上访。至今无人理睬,其残缺不全的女儿尸体也不得不冷藏至今。

  七、紧急报告,拯救女孩

  福建闽清“丽歌”KTV——这个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渲泄兽欲、牟取暴利的娱乐场所,不知道残害了多少女孩,也不知是否还有像严晓玲甚至比其更为悲惨的女孩受害。为此,紧急报告国家有关部门,立刻组织专案组进行彻底,立刻拯救那些正于警匪手中残害的女孩,严惩这帮天良丧尽的警匪!

  林秀英电话:15059138927
  闽清县公安局办公室:0591-22372966
  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13905019089
  闽清县政法委书记陈继魁:13906903911 0591-22351902
来源: 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