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被“潜”、原配被“包”与移民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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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被“潜”、原配被“包”与移民被“监”

发表于 2009-05-31 23:27:50

近日,资深媒体人苏芩在博客中披露了一位女主播被电视台潜规则所困扰的真实故事,文章中引用了主人公吐露心声的文字,苏芩用犀利的话语加以品评,她坦言:“潜规则,一个近年来席卷全中国的情色词汇,一提到它,人的脑子里立马就联想到上下级之间的财色交易。”

某地方电视台女主播这样描述自己的境遇:“我刚从学校毕业,在电视台上班,相信当你听到‘电视台’这三个字的时候就应该明白是个什么地方了。这种勾心斗角的地方对于我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女孩真的很难混,我遇到了很多困惑。也许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可是离开了工作又到哪里去找,对于我这种家庭并不富裕的女孩来说折腾不起。我爱上了我的领导,我们在一起了。也许在别人眼里我在‘潜规则’,甚至在他的眼里也是这样吧。”苏芩对此评价说,当然,局外人不可能身临其境的体会这交易的种种内情,总觉得这似乎也像是去超市购物一般,一手钱一手货,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其实不是的,人不同于货品,始终是有感情的,即便是打着“交易”的招牌,也很难控制住感情的投放。

苏芩直言,只能说你是个比较倒霉的人,自己被“潜”了,别人也认定你被“潜”了,甚至连对方也认定你在“潜”着,而你自己却说其实我不是“潜”,我是真的爱……好可怜,你的“真”换来的仅仅是别人眼里的“假”,你付出了许多,却没有得到任何应有的回报。说到底你就不应该在这种地方跟这种身份特殊的人谈“爱情”。这样的男人,你根本不该期待他的深情以对,他爱一个女人,不过是三朝五夕的事情,未得手前是殷勤小心,得手之后是漫不经心,任何有地位有家庭的中年男人都这样,别指望着你一个二十出头刚毕业没有丰富人生阅历的小女孩儿能牢牢拴住他的心,或者说,在情场之上,这样的男人根本就没有心。

不过,苏芩仅指责男人是不公道的,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此前,网络上流传关于央视女主播的显赫老公们的帖子,大多数女主持,特别是央视的女主播都嫁给了有钱有势的商人甚至是高官或身世煊赫的有身份的子弟。也有是当二奶的,也有当情人的。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如今已经成了女大学生的流行语。

报载,广东电视台“主播一姐”李泳,因为卷入广东前政协主席陈绍基弊案,在准备出境时被捕;深获陈绍基赏识、有“靓女花旦”之称的粤剧名伶蒋文端,也被指是陈绍基情妇,议论纷纷。40岁的蒋文端出生於广州粤剧世家,毕业於广东粤剧学校,先后在剧集《射雕英雄传》、《刑事侦缉档案》扮演角色,后来成为粤剧界一颗耀眼新星,曾获广东省演艺大赛金奖,并获官方授予“广东省跨世纪之星”称号。而陈绍基本身是粤剧超级票友,身兼广东省繁荣粤剧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经常为蒋捧场。去年六月,蒋文端为四川地震举行《倾国名花》的慈善义演,陈绍基就亲自参加。现年33岁的李泳是东北人,至今未婚。身材高挑、外貌娟好的她,是国家一级播音员;陈绍基被“双规”后,李泳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

据说“日常生活中,李泳给人的财富印象明显与其正常收入不符”;“业界同行反映,李泳驾驶奔驰,后来又换成陆虎”;“消息人士称,由于李泳后台强硬,在台内‘能量很大’,几乎无人敢得罪她。”给人做情妇,本不是什么光彩之事,社会名流美女给人做情妇“风险性”更大;那么李泳为什么不在乎,而且能做到“能量很大”,“几乎无人敢得罪她”?因为她是陈绍基的情妇,不是别人的情妇。假如她给“郑屠户”做情妇,她只能多吃几顿猪肉;假如她当“西门庆”的情妇,她只能在众多美女争风吃醋中分得一点儿“情”。做陈绍基的情妇就不一样,就成为“后台强硬”、“能量很大”了,“几乎无人敢得罪”。

女人,有时候坏起来,不比男人更好。大部分男人在卖力气;但有不少女人却只买肉,若买得好,就作威作福。

日前,凤凰电视台一个节目中,请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杨涛指导老婆军团与“二奶”军团斗争到底。杨涛说了一个案例。

胡大刚和施小婷于1991年结婚后生育一女儿,200012月离婚。20014月,郑敏与胡大刚结婚。同年11月,施小婷也与人再婚,但次年8月即又离婚。胡大刚收入颇丰。虽然胡大刚与施小婷离婚后,各自又组建了家庭,但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28月,在施小婷与再婚丈夫离婚后的第三天,胡大刚即购买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施小婷入住该房。200510月,胡大刚和施小婷订立协议,约定该套住房归施小婷所有,胡大刚再给付施小婷人民币3万元,并且胡大刚答应在外地工作合同到期后,即与施小婷共同生活,如有反悔,则赔偿施小婷青春费、精神费20万元。但协议订立后,胡大刚并未按约履行,施小婷遂诉至法院,要求胡大刚协助过户房屋并给付3万元。

在该案审理中,胡大刚的现任妻子郑敏将施小婷和胡大刚告上法庭,认为讼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胡大刚擅自处分不合法,要求确认房屋赠与合同无效。庭审中,胡大刚也称该房是自己一人出资购买,系与郑敏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意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施小婷则辩称,该房系由胡大刚和自己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约定,应合法有效。

200811月,江苏省启东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胡大刚和施小婷两年多前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该案讼争房屋是胡大刚购买所得,产权亦登记在胡大刚名下,施小婷虽声称共同出资,但无证据证实,难以认定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相反,胡大刚在与郑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且对夫妻财产未作特殊约定,应认定该房系胡大刚与郑敏的夫妻共同财产。胡大刚未经郑敏同意,擅自订立协议拟将夫妻共有的住房无偿处分给施小婷,损害了郑敏的合法权利,既不符社会公德,也有违法律关于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该赠与行为无效。

这是一个离婚了的原配被包养的故事。也许没有意义,原配活该鸡飞蛋打。

不过,中国法律只能管中国,对外国没有用。据加拿大中文媒体报道,加拿大这几年不断调整移民政策,导致技术移民的门槛越来越高,对投资移民则网开一面。这些投资移民家庭有一个共性:全家登陆加拿大后,先生很快就抽身回国,留下妻子和孩子在这里做“移民监”。这些空巢主妇,没什么朋友,很少参加社会活动,甚至很少在社区内抛头露面。她们目的单纯,5年内住满两年可保住绿卡,4年内住满3年可申请入籍。

造成这些华人妻子在温哥华独守空房的原因,或丈夫在国内有企业,回流国内;或丈夫是官员,将妻子儿女先送出国,自己在国内在再爱国一些,将老百姓的银子多捞一些。

这些华人主妇的境况各不相同,但大部分都肩负着一个任务,就是带孩子。比如来自广州的杨女士3年前移民温哥华,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小孩的教育。她告诉《环球时报》记者,“照顾和教育小孩是我在温哥华的第一要务。每天的工作就是为女儿打点一切,包括接送上学、课后辅导、周末上钢琴课、出外郊游等等。”

除了要照顾9岁的女儿上学,来自南京的陈女士还有一个使命,就是添丁。“其实也不是为生儿子,我们都喜欢小孩,就想多要几个。”不过,由于丈夫长年不在温哥华,一个女人要带3个小孩确实不易,最后他们以旅游的名义申请双方父母轮流到温哥华照顾小孩。

不过,那些年轻时尚的妻子们并不甘心只带孩子或上语言课。来自北京的孔女士经常流连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名品店,还喜欢到酒吧一条街喝上几杯。“来到温哥华就要体味当地人的生活,”崇尚名牌的孔女士对当地出售的名牌产品如数家珍,“前不久的温哥华国际时装节我也去了,希望也能主流一把。”
  一位北京官员的妻子,她说,虽然自己完全是按照正常程序申请来加拿大,但由于丈夫工作的关系,不便暴露身份,“我们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影响先生的仕途,在这里我们基本上不与外界交往。”提起在这里的生活方式,这位官夫人有些无奈。

虽然现在通讯发达,视频通话十分普及,但这无法弥补这些人心灵上的空虚和无奈。豪宅、名车以及富庶的生活,同样也不能使她们摆脱内心的困惑和不安。谈到与先生的关系,这位官夫人十分坦白地说,来到温哥华也只能听天由命了,“目前,小孩是维系我们家庭关系的唯一纽带”。虽然现在衣食无忧,但她怀疑丈夫只是看在小孩份上,才每月给她大笔家用。来自上海的黄女士说,丈夫近年来都没有回温哥华,而且她与丈夫已有默契,“用时尚一些的话来说,是各自精彩。”

主播被“潜”、原配被“包”与移民被“监”,这些女人都不平凡,都是有故事的女人。但能怪男人吗?能怪社会吗?当然可以怪,但最后,还是只能怪自己。因为自己想走这条路,就少埋怨。老天很公平,当你得到一些什么以后,就必然让你失去一些。否则,老天就不会让人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