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制假药者草菅人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30:21
央视《新闻30分》报道,“广东又有一名患者因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假药死亡,死亡人数增至5人。卫生部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相关产品。”
真是触目惊心,这已经是我很多次看到这样的新闻了。第一次是在4年前2001年9月,我在《现代保健报》上看到同类的新闻,“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生产的“黄柏胶囊”导致19名患者中毒,其中两人生命垂危。2001年8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生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暂停销售使用该药。当然我不知道在2001年8月到2005工8月这4年间发生过多少类似事件,但我至少可以说,类似事件肯定发生过,如果再要追溯到2001年之前,那这类事件的发生更是不用明说。
两次因药品导致的事故如出一辙,虽然相隔了4年,但仍然还是“旧病复发”,这样的事又出现在了继2001年“黄柏胶囊事件”4年后的今天,而且这次造成的事故比“黄柏胶囊事件”造成的还要大,后果更为严重,死亡人数增至5人,谁也说不准还要死多少人。事故发生后,国家的有关部门仍然还是“老调重弹”:“停止使用该药。”上次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紧急通知,这次却是国家卫生部,当然,上次的事故没有死人,而这次的死人了。
我总是搞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总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有关部门才出来制止呢?早干嘛去了?既然以前就发生过那为什么不令行禁止呢?和着说禁止了,后来又放开了?古人说,前车之鉴。按说有了上次的教训,以后不会再度发生才是,就和人一样,一个人不能总是犯同样一种错误。可是相反,这种医药事故不但以前发生过,今天发生了,而且是愈来愈严重。如果国家再不严厉惩治罪魁祸首的话,那这类事件今后还会再次上演!或许后果会比现在更可怕。我们可以分析得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假药已经在全国销售有一段时日了,可是最近才发现。如果不是广东的患者因该药死亡,恐怕该公司的药品依然大摇大摆地在全国的各大医院、药店出售。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是如何把这些药品铺向全国市场的?难道大批大批的假药往外流的时候就没有人察觉?当地的药监部门都到哪里去了?是谁为制假者打开了方便之门?不容置疑,那一定是某些贪官污吏!这些腐败分子和制假药者同样可恶,他们狼狈为奸残害百姓,狼心狗肺天良丧尽。他们给受害者带来的巨大痛苦可想而知,因该公司的药而死亡患者的家庭和亲人会为此痛苦一生,这种惨痛造成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后果是任何东西也无法弥补的。
西北某省一家医药公司,1998年因制造假药被查处,结果牵出来一个大贪官。该官前后收受该医药公司贿赂款20多万元,该官因此挺而走险,充当该医药公司的保护伞,大开绿灯,使该医药公司的药品在市场整整销售了3年之久,直到出了人命。人命关天,终于东窗事发,本想着这次会铲除这条蛀虫,贪官会被拉下马。可是没有,该官非但没事还被调离原来的单位,到其他城市继续做官去了。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好多地方对玩忽职守、涉嫌贪污等问题,上级部门不是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措施,而是以回避、调离的方法,让该负主要责任的相关领导逃之夭夭。如果他们在发现干部犯错误时,能及时教育帮助,在发现干部触犯法律时,不袒护,不影响执法的公正性,也许,那些贪官也不会如此胆大,那些丧心病狂的制假者也不会有可乘之机,更不会危害到百姓,最终,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其实,类似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十分普遍,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干部队伍中一些腐败分子“心太软”,使腐败分子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因为他们也按照“成本效益原则”计算自己的付出与收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有权滥用,会给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于是干起了官商勾结共同致富的勾当,而“翻船”的可能性及小,即使“翻船”,利用自己捞到的一小部分钱财打通各个关节,也可重罪轻判,或搞个提“钱”释放。这样一算,贪污受贿便成了一个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益的发财项目,腐败分子何乐而不为呢?
有钱能让磨推鬼,制假者用钱买通了掌权者,自然就会天不怕地不怕,“保护伞”下好乘凉,人为财死,他们为了赚钱便什么也不顾了,甚至是草菅人命!去年一些地方发生的煤矿事故和药品事故其实都是一样的事,一些贪官腐败分子在煤矿入“煤股”,大赚黑钱,全然不把矿工的生命放在眼力,好多都是配两个人命钱了事。所幸的是,国家狠狠地惩治了这些腐败分子,并制定了严厉、明确、可行的相关法规,有效的打击了这些无法无天的官吏们,取缔了非法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有效地遏制了悲剧的再次发生,这才叫大快人心。药品管理如果也该走这条路了,如果不严惩这些腐败的官吏和黑心药企,就是等于纵容他们,这种悲剧往后还会在朗朗晴空下再度发生,百姓还会遭殃。
我认为,要清除腐败,必须从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入手,对腐败分子不可“心太软”,要重判重罪,让他们轻者倾家荡产,重者人头落地,使贪污受贿成为一件高成本、高风险、低效益的事,使任何一个掌握权力的人都不敢乱伸手,这样才能将腐败降到最低限度。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假药致人死亡事件”再次为人们敲响了警钟,希望卫生部门平时加大监察工作,联合交通、工商、税务、公检法等部门从各个关口堵截和封杀,彻底端了他们的黑窝,断了他们的财路!对那些只为赚黑心钱而不顾人死活的药企,更应该严厉打击,斩草除根。为人们的生命安全上一道保险。
要防患于未然,不要总是马后炮,不要总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大喊大叫,左一个声明又一个强调,搞这些欺世盗名之事大可不必!如果各个部门都能在事故还没有发生之前严加防范,也不会导致现在悲剧的发生,至少会少一些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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