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给立法者和执法者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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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给立法者和执法者敲响警钟

收藏(1人收藏)复制链接打印发布者:weryxbfda 【共1条评论】【我要评论】时间:2009年05月18日 10:28:00http://post.news.tom.com/s/C7000B0A294.html?source=MNS_NEWS

15日,杭州市公安局举行“5•7”交通肇事案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公安机关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胡斌提请逮捕,其最终构成何罪,将由法院来判决确定,此外,该发言人亦承认交警早前引用肇事者及同伴的陈述称车速“70码”的初步判断“不准确”。(5月16日,新华网)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当事人胡某的飙车行为究竟是以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依旧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倘若当事人胡某法院最终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网友认为,那样显得太轻,因为这会让飙车族存有侥幸心里,无形中在纵容这种危险的飙车行为。

假如,胡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因为对飙车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危害性很难界定,对飙车这一行为的定性上,目前尚无统一标准?而且,还受着多种因素制约,诸如飙车者的驾车速度、驾车环境、主观意识等,这些现有法律缺乏进一步明确。而那些飙车族却因为法律规范的漏洞和金钱作用下的“特权”而使这一行为成泛滥之势,这是法律的尴尬,更凸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尴尬?

如今,沸沸扬扬的杭州“富家子弟”飙车致人死亡案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关注,应当看作一个立法良好的契机,以此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尽管修改和完善法律需要有一个过程,笔者以为,不妨先用司法解释和司法判例的形式,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规范飙车行为。用法律威慑力,从根本上杜绝这种危险行为的发生。

毋庸讳言。“飙车案”也给那些有法不依的执法者敲响警钟。其实,杭州疯狂飙车酿惨祸事件本不该发生。交警早前引用肇事者及同伴的陈述称车速“70码”的初步判断,后来请专家实际测量后承认先前说法“不准确”。由此可见,相关主管部门的解释前后矛盾,看来,当初执法者并没有真正站在受害者一边,而是不可思议地“引用”肇事者和同伴的陈述,令人匪夷所思。更谈不上公正执法了。

因为就在半年前,当事人胡某的飙车行为,有网民搜索浙608Z0车的违章记录则显示,2008年12月7日,该车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违章超速,时速高达210公里。这样严重的超速违章记录,胡某本人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而且胡某依旧我行我素,疯狂飚车。今天,出现这样的悲剧,也就不足为奇了。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既是对逝者的抚慰,更是对现实的揶揄与嘲讽。从几年前孙志刚事件到不久前的“俯卧撑”、“躲猫猫”事件,再到今天的“70码”飙车案,我们不难看出,有关部门都是在网络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之下才出来辟谣,然后引起上级领导注意后,再更正、再解决。看来,飙车案的确有令我们深思的地方,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该彻底反思!我们总不能期望,一切事情闹得越大越好,一切都得依赖网络和舆论的力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再事后解决,以致相应法律法规再得以修改、完善;可见,任何事情只有做到事先防范,才能真正有备无患。

谁来保卫行人的生命权?5月15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和网民进行网上恳谈时,称杭州将对飙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方针,公安交警和有关执法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王国平表示,市委、市政府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严防此类悲剧在杭州重演。(5月15日新华网)

逝者已去,伤痛难平。一个25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凋零,令人扼腕痛惜!网友们纷纷发帖悼念这个年轻的逝去生命,谴责肇事者。笔者希望,杭州市市委书记王国平掷地有声的话语,能彻底解决当地违法超速行驶问题!在此,笔者更希望立法者能对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对有关飙车、超速违章判定标准尽快立法,让那些飙车族们因一时的冲动、快感而漠视他人的生命的行为受到应有的震慑!同时,笔者也提醒那些掌管生命安全的执法者们能以百姓的切身利益为重,严格公正执法。毕竟法律的权威不容践踏!执法者渎职必惩处!

但愿全国其他地方不要再出现下一个谭卓,愿我们有一个安全的道路!让每一个生命都得到最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