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师范学院被顶替事件 与罗彩霞事件惊人相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45:26
以下内容绝对属实
  
  2004年,18岁罗彩霞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2004年,张洪磊作为山东临沂二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2005年罗彩霞由于没有收到通知书选择复读,并于2005年考入天津师范大学
  2005年张洪磊由于没有收到通知书选择复读,并于2005年考入临沂师范师范学院
  
  2009年3月,罗彩霞发现,竟然有一个女孩有着和她相同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在银行的电脑上,罗彩霞第一次看到了那个女孩的照片。
  2007年11月18日上午8点钟,学校发现本校法学院04级也有一个叫张洪磊的,并且身份证等相关信息都一样,由于学校怀疑真正的张洪磊是假冒的,学校要求提供有效证件进一步落实。当日张洪磊第一次看到了那个男孩的照片。
  
  佳俊的父亲王峥嵘是隆回县公安局政委,
  假张洪磊的父亲是临沂市公路局兰山区公路管理局法人
  
  罗彩霞-事件处理结果:注销罗彩霞(即王佳俊)毕业证书
  张洪磊-事件处理结果:校方要求法学院通知其学院的“张洪磊”自即日起离校。同时通知美术学院,该院张洪磊同学继续留校学习
  
  本人姓名:张洪磊,男,汉族, 1985年2月20日出生,山东省临沂市人,毕业于山东临沂师范学院美术系,身份证号码:371324198502201135。2001年进入山东省临沂市第二中学学习,2004年参加高考,由于未接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2005年经复读一年后再次参加高考被临沂师范学院美术系录取。就在即将毕业时候,却被告之,由于自己的身份信息不符,恐怕难以正常毕业。
  真假张洪磊分别在“美术学院艺术设计2005级专科3班”与“法学院法学专业2004级‘1+3’04班”,两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根据国家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号、一个身份证号,如果一个身份证号码下有两个学生,肯定不正常,并且其中一个将没办法正常毕业。
  临沂师院发现情况后专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两个张洪磊被通知到法学院团委办公室核实情况。
  11月19日下午,美术学院的张洪磊带着身份证、户口本、2004年与2005年的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来到法学院团委办公室。而法学院的张洪磊却没有到场,也不接电话。这就说明,2004年9月拿着录取通知书到临沂师院法学院报到的张洪磊为冒名顶替。
  随后校方要求法学院通知其学院的“张洪磊”自即日起离校。同时通知美术学院,该院张洪磊同学继续留校学习。此事就这样被学校简单的处理了。
  2007年11月22日,早晨8点40分张洪磊父亲到临沂车站派出所报案,一位姓李的民警接待,并且做了笔录,说这事能否立案待我们了解一下给领导汇报后,下周而二{27号}给我们反馈信息。
  2007年11月27日,下午张洪磊父亲与派出所姓李的民警联系,他说:“通过我们了解,你反应的情况学校已经处理,再说这事也不归我们管,也无法立案,此事我们到此为止”。
  
  2007年12月3日,《潇湘晨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然后我就再也没有接到公安局或学校任何处理消息。当然假冒我的同学也没和我联系过!
  
  
  在没看到罗彩霞事件之前,我也经常到个大论坛发帖求助。可每次都不了了之。直到今日看到罗彩霞事件有昭雪之日。我内心真得很激动,既然罗彩霞可以为自己找回公道,我为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