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多少年可以“买”到一条免费公路(中国青年报 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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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可以“买”到一条免费公路 2006-12-14 舒圣祥     

    你知道收费公路可以收费多少年吗?政府相关条例的说法是,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期15年,企业投资经营的路收费最长不超过25年。可今年,北京市人大代表赵仑,发现了一个北京收费公路鲜为人知的秘密:北京9条收费公路,全都是收费期长达25年甚至30年的经营性公路,没有一条是收费期15年的政府还贷公路。赵仑追问:这些收费路,一开始就是“经营性”的吗?有没有为了延长收费期将身份从“政府贷款路”改为“经营性公路”的?(《中国青年报》 12月13日)

    借用“炒房”、“炒煤”等概念,通过转让收费权益,使“政府贷款路”变成“经营性公路”,从而达到延长收费年限的企图,这实际就是在“炒路”。举例而言,北京机场高速公路是1993年通车的,现在负责经营的公司,却是这条公路通车后6年才成立的。它经过了怎样的手续,从谁手中获得了公路经营权?

    路还是那条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权益转让给企业后,收费年限却从15年一下子增到30年,这一切在公众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暗箱操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隐藏着多么巨大的灰色空间。我们通过北京9条收费公路全为经营性公路这一斑,即可以窥见收费公路这只全豹。

    除非纯粹为了延长公路收费年限,公路收费权益根本没有转让的必要。道理很简单,道路是既定的,车流量是既定的,平白无故换个收费员就能扭亏为盈吗?相当程度上,“政府贷款路”之所以完不成还贷任务,都是因为“吃路者”太多,收上来的过路费在小集体内部被消化掉了。

    最大限度地延长收费年限,是唯一目的。路修起来了,收费就不想停止,收费权益转让只是延长收费年限的方法。我想知道,我国收费期为15年的“政府贷款路”目前总共还有几条?而现在的“经营性公路”又有多少比例在开始都是“政府贷款路”?

    所谓“政府贷款路”,显然不应该以营利为目的,收费足够还贷即必须立即停止。这个意义上,给政府还贷公路规定15年的收费期,本身就缺乏依据。可是,修路贷了多少钱,每年收费有多少,贷款余额是多少,公众全是一笔糊涂账,批准修路的人,同时又是监管收费的人。换言之,规定15年收费期,只是一个监管无力情势下的次优选择。

    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的转让,还存在悖论,如果亏损,那就是贱卖国有资产,使本该属于全体公众的道路建设投资经费流入私人口袋;如果盈利,那就是剥夺公民财产,伙同“炒路”者让公众为使用本不必再付费的公路继续付费。无论作为所有者,还是作为消费者,公众都有权知道多少年可以“买”到一条免费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