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就是收费”的又一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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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就是收费”的又一极品

童大焕

8月25日10时10分,新华网发出快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读到这样的消息,我的内心只有沉重。因为这短短的一条法案,却是以生命为代价换得“删除”:此前的8月1日,《反垄断法》执行首日,4家防伪企业将涉嫌强制推行监管码的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称其涉嫌高达一年2000亿元的利益输送。当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工作人员曾在某宾馆约见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邬供述了其在京的多处房产和巨额现金。检方在其办公室和家中分别搜出约300万和500万元现金。次日,趁工作人员不备,邬建平从宾馆窗户一跃而出,坠楼身亡。

而在它的背后,是自2005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强制要求一些企业在产品上粘贴或印制“电子监管码”。而该码由当年成立、并无防伪行业工作经验的“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更令人骇异的是,质检总局在该公司占股30%、价值1800万元的“干股”,涉嫌每年坐收渔利600亿元。(8月26日《新京报》)不论是其暴利程度,还是政府机关直接拿企业干股,都令人惊讶不已。而这一切的背后,不过是“权力逐利”四个字而已。“管理就是收费”,这是又一个生动而又异常酸涩的注解。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接受专访时称,追溯制度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方式,但电子监管码跟追溯没有关系。电子监管码当前所反映的信息,远远没有超过、而且少于食品标签上的信息。只不过一个是电子,一个是印刷。

然而,正是在质检总局上上下下强推之下,中国在世界上首次实现“一件一码”产品监管。这样的“世界记录”,让人感叹中国的“市场经济”从脚趾到额头的距离,看似在五尺之间,其实不知何时能抵达。

一个文件、一个政策就是一个千亿元级的市场。它不由得让人感叹权力的巨大“含金量”,不由得让人想起国家药监局成立后,开始强推GMP认证,规定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02年底前达到GMP要求,否则将不再给企业发布《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这是药监局自1998年成立至2007年事发时的九年发展中一个从未停止过的工作。还有一个就是药品审批权收归中央的“地标转国标”工程。这一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改变药品审批标准不一、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药品全国流通困难等诸多难题。但是,在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后,缺少有效监管,不仅腐败惊人,而且中国的“新药”注册成功率令全世界瞠目,市场上流通的药品几乎九成以上全是“新药”,直接助推了中国百姓看病贵;更有甚者,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国家统一的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包括个别假药。形同谋财害命。人神共怒的腐败,直接导致了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判死缓等一系列腐败案件的宣判。眼下质检总局的电子监管码事件,恍若当年国家药监局认证事件的翻版,令人忧心忡忡。

更令人不安的是,在“管理就是收费”的普遍国情下,还有多少部门、多少地方在以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名义向企业伸手,一方面增加企业的成本、拖市场经济的后腿,另一方面通过种种红头文件或领导讲话,架空党纪国法,进行着除非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否则几乎不受约束地在自己的权力山头上横行无忌地公开进行着权力寻租活动?

在条条(部门垂直运动)、块块(地方平行运动)的肢解下,中国的法律事实上存在被横横竖竖的行政权力肢解化、碎片化的迹象。而这,正是法治中国面临的巨大现实难题。行政权力既不受公民权利的有力制约,也不受法律和司法的有效驯服,所以每每到行政权力自己疯狂到灭亡,才来一次治标不治本的清洁过程。在此过程中,局中人自己是牺牲品,社会和企业则成为他们的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