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老百姓评中国军售抗议:我们最烦无谓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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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0月4日,中国外交部、全国人大外事委、全国政协外事委和国防部,共同抗议美国对台军售后,美国的老百姓有一些反应和议论,不过,态度很平和、平淡。归纳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内容:
中国的国防部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呢
甲:中国人也许不清楚,我们美国人最讨厌的就是无所谓的“抗议”、“抗议”。相反,我们喜欢坦诚、直率地讨论问题,而不是言不由衷地搞什么文字游戏。
乙:正是东西方价值观的不同使然。
丙:中国人是不是很有趣啊?
丁:非也。我觉得中国人很古板,太一本正经,又多闪烁其词、扭扭捏捏,以至于你不知道他们究竟想表达什么,究竟要干什么。
戊:奶奶的,不就是我们跟福摩萨的军火贸易吗?搞什么“军售抗议”?连他们的国防部都跳出来了,简直欺人太甚!
己:国防部?
丙:真滴、假滴啊?
甲:是的,没有错,他们的国防部也出来抗议了。
丙:中国的国防部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呢?
乙:好像与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资源调查委员会差不多吧?
甲:不是的,与我们美国国防部具有同样的职能。
丁:据我所知,在我们依法对台湾售出武器的近30年里,他们的国防部还从来没有跟他们的外交部等机构掺和过。而这一次,则有所不同,国防部终于羞羞答答地露脸了。
戊(对甲):哼,是想威胁我们,挑战我们美国吧?
甲:没有那么严重,无非就是给抗议增加一点分量罢了,不必大惊小怪。
乙:我看也是。
中国人怎么那么喜欢管闲事呀
丁: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
己:注意什么?
丁:中国人又说台湾是他们中国的一部分了。
丙:什么?中国的一部分?不是我们美国的海外领地吗?
己:不,应该是我们美国的托管地。
乙:是联合国的托管地吧?
戊:到底是咋回事?他们中国人莫非又要寻衅滋事?
甲:是的,确有此事。10月4日,他们的外交部发言人正告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戊:咋叫“正告”啊?
丁:跟“警告”差不多。
戊:岂有此理!典型的地球霸权主义!
乙:有一些横行霸道的意味。
己:可也有人说,台湾曾是属于中国的一个省。
丙:真是滴,还是假是滴?
甲:事情是这样的:中国曾经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后来又放弃了,称台湾为一个地区,也就是“地位未定”之意……而台湾呢?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地区”,坚持自己仍是中华民国,中国大陆乃中华民国的领土……再后来,中国,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动向世界宣布,它给予台湾“地区”的地位,以全新的定位——中国大陆与台湾,相当于兄弟国家的关系,他们同属于一个、一个,按照它们的表述,是同属于一个民族的意思。
戊:也就是说,他们今天又改变了什么同属一个民族的说法了,而说福摩萨不是它的兄弟、反而成了它的孩子了?卑鄙,世界上竟有如此卑鄙的、不知廉耻的小人国家!变过来变过去的,一点信义都不讲,还总是爱管人家福摩萨的闲事。什么“负责任的大国”?呸!
己:管福摩萨的闲事,不就是管我们美国的闲事吗?
丙:他们出尔反尔,做得也太过分了。我原先对他们还有点好印象,但目前,我也不能不改变我的看法了。
戊:太可恶了,简直就是个无赖国家!
来自中国的“陇头春信”
戊(对丁):听NBC说,这次中国人抗议的态度还很蛮横,是吧?
丁:噎死。此次,他们使用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的外交措辞。
丙:呀!
甲:不过,他们中国已经是第三次使用了。
戊:噢,第三次了?哈!有点意思。
乙:耐人寻味。
戊:这么说,他们不会不知道天高地厚地轻举妄动吧?
丙:我看还是未知数。
己:两种可能恐怕都有的。
丁(对甲):先生,据您的估计,局势的发展将会如何呢?
甲:如无特殊情况,目前中国的“军售抗议”,已然到此为止。
丁:英雄所见略同!不瞒您说,从一开始我就这样认为:所谓“军售抗议”,必定是过去历次事件处理时,道歉、赔钱与下不为例三部曲的翻版;再者,他们最近采取的所谓“进一步措施”,更坚定了我对中国“军售抗议”的认识,他们必然会不了了之的,必然的。
甲:的确如此。按照中国的一句歇后语,中国的“进一步措施”肯定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
丙:怎么,到此为止?开玩笑吧?
己:是呀,我也觉得不太可能。
甲(对乙):我很赞成你的推测。
甲(转对众人):“军售抗议”过后,中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有二。一是“取消多项中美军事交流项目”。就中国而言,进行中美军事交流他们求之不得;而对美国而言,所谓军事交流却是一个负担,或者说是一个包袱。他们的取消对美国有利,而对中国却不利,如果这也可以称之为中国的“进一步措施”,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吗?二是“警告下届美国总统不要再搞对台军售”。这表明,中国已对我们本次64.63亿美元的武器售出又打开了绿灯。
丁:其实,我们下届美国总统是否继续搞对台军售,无论奥巴马还是麦凯恩,他们个人都说了不算。
丙:听起来似乎很有些道理的。
甲:对我们的布什总统而言,中国所采取的第一个“进一步措施”,不啻来自中国的陇头春信;对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对台湾的武器售出计划而言,中国所采取的第二个“进一步措施”,无异于在我们的报关单上加盖了一个确认章,你们说不是吗?
戊(对甲):嗯,你教俺茅塞顿开了,好!不过,依俺看,中国人好像怪可怜的……
丙:不,是台湾使中国可悲。
丁:这并不是我们的过错,想必世界上人人都会如此理解。
甲:美国的先进武器,之于两岸和解、两岸均势,之于台海稳定,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30年来,中国人一直是有求于我们的。关于中国人所说的“台湾问题”么,不妨引用我们美国的一句谚语:迟疑者将丧失良机。总有一天,中国人会后悔并反省自己的。
丙:唉……
丁:你“唉”什么呀?
丙:中国人实在是——
丙、乙、己:中国人——可爱,太可爱了。
中国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掌握在美国人手里
甲: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提醒大家。
戊:该讲就讲。
甲:中国的国防部好对付,但中国的“刁民”很难缠。况且,中国是个“刁民”的出产地,数量相当大,这对我们美国是很不利的,我们不能不有所防备。
丙:什么“刁民”?
甲:哦,所谓“刁民”,是中国自古以来对喜欢闹事的老百姓的称呼。
乙:不就是中国的老百姓吗?
甲:可以这样说。
丙:“数量相当大”?有多少?
己:有没有10万?
甲:不,数量相当惊人!
乙:50万?
甲:大约……
甲(转对丁):13、13亿“刁民”恐怕是多了点,是吧?
丁:大概,12亿5、6千万总是有的。
丙、乙、己:天哪!那么多呀!
戊:俺听CNN说,有一个大胆中国“刁民”,几天前就对我们强大的美国军队发出了战争叫嚣,真有这回事?
丁:确有其事。
戊:这个战争贩子是怎么说的?
丁:这个“刁民”放出狂言,称“以雷霆万钧之力”,给我们美国以“狠狠地打击”。
戊:放肆,太放肆了!
乙:是有点放肆。
戊:不行!我们堂堂美利坚必须要给中国“刁民”一点颜色看看!
丁:给他们点颜色还是有必要的。
戊:对了!只要教训了他们,他们就不敢再说大话了。让布什总统发话,派我们的“华盛顿号”、“里根号”航母,到渤海湾“走两步”,叫他们看看!从此以后,什么“军售抗议”,什么“进一步措施”,让它们统统见鬼去吧!
丁:此言有理。一个强大的美国,应该使中国人明白:中国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掌握在我们美国人的手里。
听说,中国有个叫毛泽东的人
丁:实际上,中国语言之玄妙并非常人所能理解。
甲:你是说——“保留”吧?
丁:是的,先生。他们中国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应该是掌握在我们美国人的手里的。
戊:这里面还有啥道道吗?
丁:的确是有的。中国人“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其实并不具备外交辞令的含义。
乙:不是外交辞令?
丙:己:不是外交辞令?那又是什么呢?
丁:是一句很普通的中国话,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深奥。
己:不深奥又是什么含义呢?
丁:诸位注意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就是这句话的本意。
丙:什么本意?你不要卖关子了,你快说嘛!
丁:没有卖关子,中国人就是告诉我们,他们已经将权利“保留”了,也就是说,他们不准备、根本不准备采取什么“进一步措施”了。
戊:你是说,中国人本来就没打算采取什么“进一步措施”,他们将永久地“保留”他们的权利喽?
丁:噎死,是的。
甲:你分析得非常正确。
丙、乙、己:哇!闻所未闻,听所未听!
……
丙:听说,中国有个叫毛泽东的人?
甲:毛泽东?哦哦,中国是有个毛泽东,不过……对这个人么,就不要再提了。
丙:为什么?
乙、己:是啊,为什么呢?
甲:喔,不为什么……
丙:不为什么,为什么不要再提呢?
甲(看了丁一眼):这个、这个……
丁:据说啊,当年杜鲁门总统常常夜半惊醒,所以、所以……
甲:哦,还是我来告诉你们吧。杜鲁门总统常常夜半从梦中惊醒,梦见毛泽东。后来不知是何原因,竟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
乙、己:因为什么?
丙:是吗?
甲:他醒来后,常常大喊——
丙、乙、己:他大喊什么?
甲:魔鬼!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