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笑侠:法律学人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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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孙笑侠
电子邮件: fxys@cl.zju.edu.cn
个人简历
孙 笑侠,男,1963年8月生,浙江温州人;现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2003-2004年美国哈 佛大学高访学者。2002年荣膺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1);2004年列入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2000年被浙江省列入151人才第一层次培养计划。曾获得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司法部等成果奖1-3等奖4次。
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JM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任主要负责人进行调研并主持撰写报告(2000年);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 委员会任命题专家(1999-2002);曾在教育部与司法部的部编教材、九五规划教材、21世纪《法理学》教材任主编、副主编或作者(1996- 1999);1999-2000年任副院长主持新浙江大学法学院筹建工作;曾先后赴爱丁堡大学法学院、伦敦大学、早稻田大学法学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 爱尔兰自由大学法学院、京都大学法学部、哈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等作学术访问(1999-2004);曾主持并完成教育部课题一 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1999年五个重大课题之一,曾参与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项目、省政府、省人大项目共8项。被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司 法部指定为专家组成员参与“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实施条例”的论证工作(2001)。现正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的第三种推动力”、教育部“法律职 业与法治建构”课题项目。
研究领域:法理學、宪法与行政法學
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正当程序原理、法律職業、公法原理、行政法基础理论等
学术职务:
1、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国际法律哲学-社会科学协会会员(IVR)及其中国分会理事
3、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4、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5、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6、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
7、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所长
8、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代表性论著:
1、《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2、《法的现象与观念》,群众出版社1995初版,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3、《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4、《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5、《法理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返回法的形而下》(合编、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等等。
代表性论文:
1、《“权利本位说”的基本方法与理念》,《中国法学》1993年第3期;
2、《法律与社会利益》,《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
3、《公私法责任分析》,《法学研究》1994年第6期;
4、《法律国家及其政治构造》,《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
5、《司法权的性质是判断权》,《法学》1998年第8月;
6、《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
7、《两种价值序列下的程序基本矛盾》,《法学研究》2002年第6期;
8、《判决与民意》,《政法论坛》2005年第5期
9、《监督,能否与法治兼容》,《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10、《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11、《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合著),《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一期
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心《法理学、法史学》等转载十余篇论文。
作者著作〖现已收录文章 10 篇〗
2006  [按提交时间倒序排列]  [按文章标题顺序排列]
律师的什么主义?
学术上盲目创新是浅薄的表现
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
2005  [按提交时间倒序排列]  [按文章标题顺序排列]
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
法治、合理性及其代价
判决与民意——兼比较考察中美法官如何对待民意
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的分野——为什么要重塑我们的法律职业伦理
中国法的“形”与“神”——对中国法传统及其现代化的另一种思考
2004  [按提交时间倒序排列]  [按文章标题顺序排列]
《法律人之治》序
2002  [按提交时间倒序排列]  [按文章标题顺序排列]
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