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院女生遭室友扎2刀 住院养伤被大学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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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来源:北京晨报
“我在宿舍被精神失常的女同学连扎了两刀,学校不给我赔偿,反而因为我住院养伤算我旷课,对我记过处分。”已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的张丽丹不解地对记者说。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张丽丹将自己的母校以及同学小岚(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礼道歉并撤销处分,同时向二者索赔医疗费和精神赔偿金等近20万元。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张丽丹说,她于 2004年考入中央美术学院,与小岚同室居住。小岚因种种原因精神失常,校方在已经发现此问题的情况下,未采取得力措施。“去年11月 23日清晨,小岚向老师表示有轻生想法且行为失控,欲自杀身亡。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老师将小岚送回宿舍交由同宿舍的同学处理。”
张丽丹说,她按照老师的安排照顾小岚,然而,失去理智的小岚手持匕首向她连刺两刀。当时宿舍里还有一位女同学,自己忍痛夺下小岚手中的刀,并试图保护同学免受伤害。因为当时女生宿舍管理老师不在,张丽丹只好向男生宿舍老师报案,后老师将她送到医院。随后,警方以小岚无责任能力为由出具了不予处罚决定书。
张丽丹希望学校能对自己被扎伤有个说法,然而对方拒绝赔偿。“学校无视我勇救同学的事实,反而说我旷课,给了我记过处分。”张丽丹认为,学校工作安排失误才致使了伤害事件的发生,同时值班老师擅离职守,也直接造成了她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而错误的处分更使其心理蒙受巨大的伤害。
张丽丹说,因为学校的处分,她找工作也受到了影响,现在只能准备考研。“我直到现在夜里也不敢关灯睡觉,被扎的左胳膊外侧没有知觉,一条10厘米长的伤疤特别的刺眼……”她说,希望法院的判决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昨天,学校宣传部一位女负责人表示,学校尚未接到法院的起诉状,无法就具体起诉的内容作出回应。不过,学校事先对患病女生的精神状况并不知情,同学们也没有任何的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无论对原告还是精神失常的女学生都做到了很人性化的关怀,对她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帮助都超出了校方应尽的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