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局长酒后公车私驾撞死5人 邮政局垫付115万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04:23
河南洛宁邮政局长酒后公车私驾致5人死亡,而总额达115的赔偿金却由当地邮政系统垫付。据《新京报》12月8日报道,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称,12月5日23时30分许,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酒后驾驶黑色帕萨特牌轿车,沿S319省道(安虎线)由东向西行至79公里处(洛宁县涧口乡东村路段),逆向行驶与道路南侧多名行人相撞,造成洛宁县涧口乡中学3名初中生当场死亡,涧口乡2名青少年抢救无效死亡,并导致车辆损坏。河南省公安厅表示,7日凌晨2时30分许,谷青阳已被洛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严格处理,河南省公安厅拟指定三门峡市公安局负责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处理。《新京报》9日报道称,河南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社成、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等,就本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事发时谷青阳的车速超过100公里/时,而事发路段限速70公里/时。据悉,事发前谷青阳曾和三名女性前同事在宜阳县聚会,共点了15瓶啤酒。23时许,谷和其中一名女子王某从宜阳前往洛宁,半小时后肇祸。经抽血检测,谷青阳血醇浓度为57mg/100ml。按照规定,开车时血醇浓度高于80mg/100ml属醉驾,介于0.2mg/100ml-79mg/100ml之间属酒后驾车。此外,由于起初接受警方调查时,与谷同车的王某作伪证,称当晚只点了5瓶啤酒,她已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目前,5名遇难者的家属与洛宁县邮政局签署赔偿协议,接受每家23万元赔偿额度。王社成说,5家共115万元,先由邮政系统支付,随后再向谷青阳索要。如谷无法支付全部费用,剩余部分则由邮政局支付。“谷青阳开的是邮政局的公车,邮政局有连带责任。”早在2009年11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局就已发布《关于几起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要求全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不把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等活动”。《通报》强调,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通报》还要求,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发生私驾公车被查处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一名政情观察人士向本网记者称,县级邮政局属于市直属企事业单位,而邮政局局长亦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应受纪委与监察局监管。显然,洛宁当地邮政系统代谷青阳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的做法,与中纪委、监察局2009年发布的《通报》要求相违。气象局长驾车陪玩肇事
单位出资埋单这是河南省内近期发生的第二起公车私驾肇祸事件。据《大河报》报道,9月26日(星期日)下午5时,河南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公车陪人游玩时,撞死三名行人,其中年纪最大的81岁,最小仅2岁。据西峡县警方介绍,禹相杰将赔偿三名死者家属共63万元。但《大河报》记者调查发现,禹个人仅支付15万元,西峡县气象局支付28万元,南阳市气象局支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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