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德孝:不要相信“道德人”,道德人只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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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德孝:不要相信“道德人”,道德人只是传说

(2010-12-29 09:44:40)转载 标签:

私德

预设

伦理

中国新闻网

杂谈

分类: 公共精神

    河北魏县县委书记提出了“德孝治县”的理念,建立干部德孝考核机制。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据统计,目前该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中国新闻网12月28日)

 

     河北魏县规定提拔干部须有父母德孝意见证明,不是一个新现象,类似的做法各地都曾出现过,尽管叫好者不少,但是,质疑者似乎更多。如果简单地认同“一个连亲生父母都不孝顺的人,怎能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决不能让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在笔者看来,很可能犯了前提预设错误,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一个孝顺服务的官员就是好官员,而现实中的不少官员尽管是孝子,但同样也是一个贪污犯。


      更直接的一个问题是:公众需要的是一个孝子还是一个拥有权力伦理的官员?如果这个问题被故意遮蔽或者忽视,在笔者看来,就是掉进了把官员私德和公德混为一谈的陷阱之中,也根本不可能形成良好的导向。并且,这种做法很可能随着“一把手”官员的离去而消失,不能被长久地坚持下去。


        早就有人指出,我国现在很多的道德之恶主要不是人的良心变坏,问题出在道德模式的错位运用,私德无限扩张。用私德代替公德来处理公共生活中的伦理关系,正是产生我国的伦理危机和政法腐败的深层思想根源。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企图用私德中的关爱情感伦理如孝敬父母、关爱妻儿、关心邻里社区等来促进官员的公职伦理如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等。并且,孝敬父母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将其作为一种提拔干部的标准并写进有关文件中,有降低干部选拔要求的嫌疑,并与相关制度产生了冲突。

 

              “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传说足以告诉我们,一个一时一地割离亲情的选择,并不能降低公众对一个官员的认识,相反,在很多时候,官员应在个人私德和公德的冲突中做出符合民众期待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选择。这显然不是让“父母评价官员”道德可以达到的。


         通过对规定的仔细观察,所谓提拔干部须有父母德孝意见证明是建立在对官员“道德人”期待基础之上的产物。长期以来,我们把官员当作了“道德人”,偏重于从道德上对官员进行约束,放松了制度上对官员的要求。而提拔干部须有父母德孝意见证明延续了这种逻辑,但现实告诉我们,把制度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是不靠谱的。


           提拔干部须有父母德孝意见证明,过于强调公务员的道德,本质上涉及的是对官员的一种人性预设,是把官员当作了道德人。但历史经验和现实都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只有把官员当做理性的经济人预设,才能提升官德。因为我们对官员的人格期待,只能对其行为偏好产生影响,而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托克维尔在总结美国的民情时就说过,美国的民情之一就是对官员不信任,以为他们最接近权力,因此也更有可能是无赖;如果不用一项权力去监督制约他们,他们有可能把整个国家抱回家。事实上,这样的人性预设是“人是无赖”,一有机会他便会占便宜,一有权力他便可能腐败。这与我们把官员当作道德人是大相径庭的,也是值得深思的。


        我们需要的是称职的公务员,而不是一个道德型的“圣人”公仆。尽管我们不相信人人在本性上都是恶的,但是必须假定,人一旦进入政治生活就可能成为无赖,并认为这在政治领域是合理而正当的。


      厘清“干部德孝,父母说了算”的前提预设陷阱已是当务之急。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说,不论我们内心多么不情愿,都必须奉行如下理念:不要相信“道德人”,道德人只是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