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告整容医院索赔120万 要求撤销广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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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17:30 北京晚报


范冰冰参加新浪网络盛典(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邱伟) 女星范冰冰( 听歌 blog)曾因整容风波被搞得有口难辩,当她发现北京当代女子医院拿她的名字在网上做整容广告时,怒告医院提起了120万元的索赔诉讼。今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但最终因医院的管辖异议而被迫中断。
今天的开庭范冰冰本人并未出庭,她的两名代理律师坐上了原告席。范冰冰在诉状中说,去年9月,当代女子医院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形下在搜索引擎的新闻栏目发布广告,使用北京当代女子医院范冰冰整容暑期特别奉献的广告字样,点击该广告会进入当代女子医院的主页——妇科频道——妇科炎症“在经期前后三天不宜游泳”的页面。范冰冰说,她从未授权当代女子医院用自己的名字发布任何广告。当代女子医院发布该广告以提高点击率,引导进入医院主页,是侵权行为。同时,该广告的内容导致公众认为她整过容,还会把她与妇科炎症相联系。
范冰冰认为,当代女子医院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协商未果后,范冰冰起诉要求当代女子医院撤销广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20万元。
开庭前,范冰冰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精神损失费120万元的赔偿变更为赔偿金120万元。范冰冰代理律师说精神损失费的提法过于细化,而赔偿金的涵盖层面更广泛,获得法院支持的几率要大一些。
开庭后,当代女子医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名誉权案应该在范冰冰的住所地,也就是山东青岛的法院进行审理。20分钟后,法院裁定认为,侵权案件可以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因此裁定该案将继续在东城法院审理。因为医院方的代理人没有带任何证据出庭,此案将改日再审。
休庭后,记者围住了当代女子医院的代理人,这位代理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原告方无法证明网上的链接名称“范冰冰”就是明星范冰冰,“叫范冰冰的人多了”,所以医院并没有侵权行为。(本文部分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