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性为什么特爱"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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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女性---

  婚后的女人个性太强悍、对丈夫约束太严厉,被称为“妒妇”。妒妇名声很臭,男人对此莫不退避三舍、心有余悸,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也没有多大改观。梁实秋在《请客》开篇时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可见,女人——尤其是眼睛里不揉沙子的女人所带来的种种麻烦,男人们要头疼一辈子。

  唐朝,风化开放,女性的生活相对宽松。这个时代的女性,自尊自贵,颇为活跃。于是,爱吃醋的“妒妇”便成群地出现了。这种品行特殊的女人常被各种野史笔记作为传奇故事宣传。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里有一篇《诺皋记上》,著名的“妒妇津”便搭建在那里:晋代刘伯玉的妻子段氏性格嫉妒,刘伯玉总看不出她的眉眼高低,时常酸文假醋地诵读曹植的《洛神赋》,并对洛水女神的美貌备加赞赏,他说:“娶妇得如此,吾无憾焉。”这下子段氏恼了,她怒斥道:“君何得以水神美而轻我?我死,何愁不为水神!”当晚,段氏就投河自尽了。七天之后,她托梦给刘伯玉说:“君本愿神,吾今得为神也。”从此,刘伯玉再也不敢摆渡过河了。段氏自杀的那个地方改名为“妒妇津”,今为山东属辖。据说,妇女从此过河总是提心吊胆,先把漂亮衣服或俊俏面容掩藏起来,否则,定会风波骤起。当然,像东施那样的丑女人尽可畅通无虞。

  这个段氏也算刚烈,仅七天,就实现了与洛神争宠的愿望,今生完不成的事,来世再做,横竖吐唾沫是颗钉。想来,段氏之“妒”,纯粹而刻骨,实在是“率”!当然,还有更夸张的记载,唐人笔记《朝野佥载》中这样写道:

  唐贞观中,有位“桂阳令”名叫——阮嵩,他的老婆阎氏,虽说容貌姣好,却非常爱吃醋。有一天,丈夫正在前厅中招待贵客,由于接待标准很高,便从外边召来几个歌女又唱又跳,正在高兴的时候,醋意大发的阎氏披散着头发,光着脚丫子,还露出大半个膀子,手里拎着一口刀,杀气腾腾地冲进宴会大厅——干什么?要找花心丈夫玩命!客人吓得四散奔逃。丈夫抖衣而战,趴到桌子底下,连说话的劲儿都没有了。接受宴请的刺史叫——崔邈,他非常恼火,这个疯娘们儿搅了局,便给了“桂阳令”几句难听话,他说:“妇强夫弱,内刚外柔。连个女人都管束不住,还怎么整肃老百姓呢?干脆,就地免职。”

  桂阳令阮嵩的老婆阎氏,未免不近人情。老公陪客人吃喝玩乐,歌舞升平,大概属于公务应酬,犯不着有几名歌妓跳舞就妒红了眼珠子,而且还披头散发、赤膊光脚、拎着一把刀子杀奔前厅。酒场搅黄了,阮嵩也被上司炒了鱿鱼。刺史崔邈评判得对: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了,又怎能约束老百姓呢?怕老婆是帷幄之间的私事,但是把这个家风搬到大庭广众之下,就有碍观瞻了。在家里斗,伤害的是私情;杀到门外,触及的则是制度。常说:“夫荣妻贵”,妻子无视丈夫的荣辱毁誉,就等于放弃了家庭的前途。显然,阎氏是妒忌心旺盛的“泼悍之妇”,她头脑愚蠢,不识时务,非闹到不可收拾,最后“吃瓜落儿”的还是他们两口子。

  见诸记载的“妒妇”,多是顶着恶名的无辜女子,她们的“妒”与“悍”是被男人们过分强调的性格特征。如果这种感情仅限于夫妻床笫,倒也无可厚非,甚至可以说是封建时代一道矫枉过正的曙光。绝大多数的“妒妇”只与丈夫有关,和他人无涉。无聊的倒是那些街头卖眼的看客,他们飞短流长,增删篡改,以嘲弄别人的隐私和创痛取乐。

  妒妇一经舆论炒作,便立刻被描绘成社会的异端——这是“单边倒”的官司,没有旁证指认男人寻花问柳、纸醉金迷的劣迹;也没有借口开脱女人永夜无眠、独对青灯的痛苦。似乎女人生来就是受罪的命,左脸挨了打还得心甘情愿地伸出右脸,别人霸占了自己的床铺,连哼一声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丈夫称妻子为“践内”、“拙荆”;妻子自称为“奴家”、“贱妾”,一唱一和,没感到什么不妥;即使传说中最招人羡慕的恩爱夫妻也不例外。而一旦出现家庭危机和道德问题,女人就成了包罗万象的“垃圾筐”,她不仅是一门一户的“扫帚星”,甚至有幸被列为一朝一帝的“狐狸精”。似乎只有把女人推上被告席,男人世界才心满意足。

  风云小评:唐代社会开放氛围十分浓厚,唐代女性参政人数之多在史上可以说是旷古未有。上至皇室成员,下至地方官眷属和平民百姓的妻女都积极投身社会生活之中,大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唐代文风也开放,女性的生活相对宽松。这个时代的女性,自尊自贵,颇为活跃。于是,爱吃醋的“妒妇”便成群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