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4:13:00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2010年12月11日 08:15  经济日报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四、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将其中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第八条改为第十条,将其中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四条,将其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 新华博客 - News Bl...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发改委、法制办谈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时政--人民网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