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有哪些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23:28

423、 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30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大】【中】【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2.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3.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4.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5.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423、 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有哪些规定? 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有哪些规定? 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50号 国税函〔2009〕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2009年以后新办的建筑安装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还是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理还是地税管理? 402、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理还是地税管理? 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 政策解读: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管出台新规定。 统计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扩大 企业可少交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 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规定做出5方面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