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 廖新波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01:30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波子杂谈 2010-12-05 17:11:00 阅读5668 评论47   字号: 订阅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黄田哥斯拉 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 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  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茶香日记 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 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 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勤劳妞妞妈  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何惧脑残 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巨蟹座猫咪 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x勤劳妞妞妈  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大能猫小龙包 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扛着炮的懦夫 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忧郁飘渺 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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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开心赤脚哥 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饼饼爱芝士 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gz老鹰 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彩虹际 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今今糖 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大众医学杂志 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x萧韬三世 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何惧脑残 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 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实属意外中的意外最好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和家属共同并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决定。(今天 12:35)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该做的时候他说不做的呀。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今天 12:34)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是谁把医生与患者对立起来呢?原来病人把医生当做父母心,医生也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最大力去救治病人的,但现在是两者互防的心态,病人防着医生,医生同时更防着病人。医生除了与病人谈医疗外,更加要学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何以救人。(今天 12:3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产妇为什么会不同意,必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绝对跟医生的说明方式方法和耐心程度有关系。另外,国家医疗体制的确不完善,但体制不与患者直接接触,而医生是代表体制与患者接触,所有患者获得的不良体验,都是通过医生获得的。(今天 12:32) xray自言自宇转发此微博:天哦,好恐怖的吖。吖。(今天 12:3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石榴人ZeroBreak:社会和国家的悲哀!现在是医生成了弱势群体(今天 12:3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那任由产妇死亡?(今天 12:29)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TLR4:哈哈,好像没有说完整喔?另外,病人是清醒的,大出血发展是迅速的,有时候不等你讨论清楚就“死”给你看。所以,为什么医生事前充分告知呢?告知,就是把历史的危险概率告诉病人。当然,在紧急在时候,是难以抉择的。(今天 12:28) 回复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所以说做医生两难啊(今天 12:28) x四大名捕之崔略商回复@何惧脑残:救人有罪?(今天 12:28) x开心赤脚哥真的是两难之事!尤其是当前社会氛围,法规模棱二可之下,医务人员需要运气。无人能够保护你们。oh!my god(今天 12:2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同意这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医生没有详细说明情况的,况且家属都同意手术的,产妇不同意。目前医患关系的根本,不在患者也不在于医生,这是国家医疗体制的不完善。(今天 12:27) x饼饼爱芝士这件事来说,病人脑残。都大出血了还顺产个屁(今天 12:26) xgz老鹰如果病人转危为安,他不告你,是你的幸运,如果病人最后还是因为病危而抢救不成功的话,他告医生,未取得他的授权,未经同意做手术,手术引起病人的死亡,法官又会本着病人是弱者的原则,判医生有罪.是侵权的罪啊.波仔哥会更有体会吧.(今天 12:25) x彩虹际为什么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而产妇仍然固执地选择自杀呢?一,对医生的不信任,二,医生没有进道充分解释说明的义务。这两点都是目前医患紧张关系的根本。(今天 12:24) xAndrewWalker 只要错了时间窗,请我我都不会给他动手术。好心办坏事儿的例子举不胜数。(今天 12:24) x苹果李 回复 @蜀黍HEY:盲目要求顺产无疑自杀!家属应做理性选择。医生真是两难。但支持医生的专业选择!(今天 12:23) x今今糖唉,这个杯具的发生是因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很缺乏信任鸟。(今天 12:23) AndrewWalker 实话说,他们就是医疗纠纷的受害者。表面化的尊重非专业人员的意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尊重。可惜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能力看明白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死吧,顶多是咎由自取。(今天 12:22) x石榴人ZeroBreak 医生已经成为惯性公敌(今天 12:20) x大众医学杂志不幸发生,病人和医生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医事法学需要得到足够重视。(今天 12:18) xwenqiangys 这真是个问题!事实上类似于此类问题在医院常有发生,但最终无论是医生或患者家属都受道德关念的折磨!(今天 12:17) xTLR4 第一,大出血时患者已经失去了正确判断能力。第二,从其言语分析,患者并不想自杀。第三,患者家属同意手术。所以医生可以强行手术。(今天 12:15) x萧韬三世波子哥,关键是法律健全,避免医生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保证医生的正常收入,因为医生面对的风险压力够大!(今天 12:13) x蜀黍HEY 来自我们医院的…支持李主任的勇气,感叹医生的难做,现实远比救死扶伤复杂…(今天 12:12) x何惧脑残我觉得前一种情况医生充分尊重病人意愿,如果操作中没任何不当,任何风险都应该病人承担,医生无责;后一种情况则不然,在没有授权情况下擅自决策,即便无不当操作,风险也该医生承担。(今天 12:12) 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 (今天 20:07) x有关人不守关你成功,有人夸。。。失败,你就挨凑 (今天 16:33) x七柯梦Online 这是奇怪的思想,一直不被多数人承认。好比有人想死,有人却去阻止。最近一直在疑惑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放手最好. (今天 16:23) x晴暖香胎盘早剥是很危险吧,顺产就更不可能了。 (今天 16:15) x鬼臼毒 1.手术前,充分的沟通的解释是必须的,这是知情同意书的作用所在──它不仅仅是为医院拿一个摆脱法律责任的签名;2.对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而言,她的will大于医生赋予她的benifits,这是自主权。@医生哥波子: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明知会出现一尸两命,医生可以视而不见?如此极端利己? (今天 13:45)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 x开心赤脚哥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极奇迹:是呀!情与法,理与法的煎烤! (今天 13:09) 回复我不同意,医生可以救命吗? 问题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产科病房而出:29岁的产妇阿芳疲惫地躺在里。刚度过危险期的她还不知道,儿子刚诞下4个多小时就已经夭折了。   这个家住广州东圃的潮汕籍产妇前天一大早因胎盘早剥、子宫内大出血紧急入院,医生诊断后称需即刻进行剖宫手术,不然将危及产妇和胎儿的生命。经过医生反复解释,她的丈夫同意了,但她却一直坚持要顺产,不肯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本人同意签字,手术不能进行。“拉锯战”近两个小时后,医院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家属签字确认后,决断进行剖宫手术。手术保住了阿芳的性命,但诞下的男婴在4个多小时后因肺部严重出血死亡。医生遗憾地说,“如果能再早一点手术,孩子就很有可能存活。”   据了解,阿芳在手术台上仍然大喊“要自己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已生育一女的她担心如果这次剖宫产出的不是男孩,就要再等两年才能怀孕。 今天(11月5日)南方日报第六版刊登了我在11月4号的博客,题目:《卫生厅副厅长力撑医院做法,大多数网友赞同“救命要紧”》,文章这样说:在著名网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医生哥波子”微博上,讨论也很热烈。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新波明确表态,支持医院的人道主义做法,“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医生不能眼睁睁看着病人在无知中死去,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廖新波认为,事件值得人们反思: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牟利开大处方、大检查、收取回扣,以及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他呼吁,除了通过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回归公益性解决深层次矛盾,医患双方应该从本事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沟通理解,增进互信,才能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我在围脖这样写道: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最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最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以上围脖已发表即时引起围脖网友的激烈讨论,霎时间原文转发(77)|原文评论(91)。从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是很理智的。 此刻即永恒 嗯,是啊,这实在是医生的无奈!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21分钟前) x黄田哥斯拉我想问下,普通孕妇怀孕期间照多少次B超比较好?为什么我老婆去南海人民医院做产检,32周不到,已经照了5次B超了,两次黑白的,三次彩色的。需要照这么多次吗?就这些照B超的钱已经1000多了,彩超还不允许报销。超贵,现在的医生脑子里都是钱,啥事都没有,就知道要求照。(今天 12:43) xSarah_exception 我看过美剧《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一模一样的事件,在关键时刻医生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产妇的家属危险性会如何眼中:不做手术两个都会死,家属同意了,结果母子都得救。产妇在某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的,应该是尽快说服家人来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医生反应不够强不够快。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今天 11:09)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粤微老白:医患关系紧张,是由医生负主要责任吗?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干系吗?政府严格限制医院的收费,但又不补贴医院。让医院无法生存、发展,又要医院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这可能吗?医生成了社会仇恨、政府嫌弃的职业,政府要把医院带向何方?为何不敢挖掘点深层次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头(12月4日 22:46)   x粤微老白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相信,病人有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感觉(今天 22:17) x翘臀龟期望社会和卫生部门能帮帮那位医生,借此扶正风骨也好。。。法律本来就有滞后性,我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当局能给行医的良心人一片乐土!。。。谢谢为之努力的人(今天 20:49) xkeichy_w-inds 心凉啊我其实,这种情况下,救,就说医生不遵从还清醒着的病人的意愿;不救,死了,医生也要被告上法庭。现在的医患关系,病人处于弱势?医生更是处于弱势!!病人是无知者无畏,医生呢?法律和良心相悖谬。你们到底想医生怎么做!?救了,你们说不尊重意愿;一旦死了呢?你们又怎么想?(今天 20:29) xtotal0161 无知无畏,这个社会都已经病入膏肓了,又怎是从医者可以力挽狂澜的?!一个自以为进入文明的社会的愚昧的悲剧!(今天 20:07) x茶香日记做医师难,做产科医师更难!(今天 20:03) x医心国是我认为,医生要尊重病人的意志,不尊重病人的意志,救活了也侵权。万一救不活更是不得了。(今天 17:54) x己已斋 虎符被握在谁的手里 @青北1985:转发微博。(今天 17:53) x蒙古美格格支持华侨医院的医生!请患者相信医生,他们是有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今天 17:48) x雯007 医生应该用专业的知识去说服患者,能救的情况下当然要救!但当出现像这件事的情况时,医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确告知手术及不手术的后果,留下依据。现在的医患关系太紧张,不得不小心~(今天 17:47) x转身的错过在这件事上医生已经充分说明了,也取得了家属的同意,知道为什么病人本身死活不愿意吗?她是个潮汕人,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一胎据说也是女孩,她不愿意接受剖腹产,因为她不想要等2-3年才能再怀孕,才有机会追儿子!(今天 17:46) xSamSamShen @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7:43) x勤劳妞妞妈在这个问题上医生的做法已经是没有丝毫可指摘之处了,不明白怎么还有人反反复复的试图以某种角度找到医生和医院的毛病?(今天 17:35) xwandwjust4 今天看了,觉得做医生也难。当你遇见无知的病人的时候!(今天 17:08) x饼饼爱芝士 绝对是病人的问题(今天 16:47) x晴晴1 这样的问题应该转发一下让更多人清楚,不能盲目自信,普及医疗知识也是当务之急。(今天 16:26) x何惧脑残如果不手术没有任何希望,手术还存在一线希望,即便在暂未得到授权下,医生也应该有所作为,如果操作无误还是未能挽救,医生应该免责。但是,如果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在完全有条件征求病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决定,即便动机善良,出了事医生也要负责。(今天 16:16) 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 胎盘早剥意味胎儿营养中断,其危险性我想医生已经告诉清醒的孕妇,何况早剥进入危险期才到医院,各项指标显示:必须手术!死胎在体内产生的毒素只有手术清宫,才能彻底清源。道理很简单。(今天 16:07) x白海豚6 我相信那位医生是完全出于对母婴生命的考虑才施行手术的,已经大出血,如果不尽快手术,母婴的生命也是危在旦夕。又有哪位医生愿意自己的病人死在自己的手上?(今天 15:37) xSamvinMai 当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医生应以专业知识判断,并果断为病人实行施救。把伤亡降至最低(今天 15:01) x巨蟹座猫咪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只能选择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否则一旦有任何意外,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就算法院能判你无责,家属照样可以天天闹医院(今天 13:56) x勤劳妞妞妈医学伦理学。外行很难理解,由于生产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一般人很难接受意外,但是产科意外在任何地方都会存在。我的同学在Johns
 

Hopkins两次生小孩都差点死,第一次是助产士没把胎心变化当回事,我同学的老公自己发现了找人才处理。第二次是出了4000ml血。大家笑,要在中国估计要告医院了吧(今天 13:50) xmax0000 回复 @max0000:患者肯定要求挽救生命。如果像你所说,清醒时已经告知,我认为应当建议当事医生更加尊重患者意愿。但是,这里仍然应当适用避险原则。可能存在的区别是,这时不行动,或者也可以免责。波仔你可能是和终末疾病患者的预先意愿混淆起来了。那种情况,患者是为了避免过多痛苦做出的选择。而本例可以很容易判定,(今天 13:38) xmax0000 我们的问题是,群众不可能有专业眼光,而专业机构公信已经透支。在这种需要专业独断的时候,很难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支撑点。因此要向同行说声:佩服!保重!波仔掌管有司,希望能行动支持。(今天 13:18) x医生哥波子 回复 @max0000:问题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告知了危险性。生命不可重来,到了不可逆的时候,华佗也乏术。目前的医患关系一言难尽。古时候的皇帝与现在的我们一样。(今天 13:17) x晴晴1 这个时候应以医生为中心!因为病人缺乏医疗知识,出事后最终打起官司来医生也吃亏。(今天 13:14) xmax0000 这里适用“紧急避险原则”:患者面临明确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判断力不完全。作为有行动能力的一方应当采取果断行动,尽量避免生命损伤。这时行动一方不应当为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其行动方式恰当的话。这就像精神病人要跳楼,你不可能光靠嘴巴同他讲道理,必须要限制其活动才行。(今天 13:0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别说榨取那么难听。现在的定价都是由物价部门定的,不是医院说定多少就收多少。现在国家的教育的投入都已经达到GDP的4%,而中国投入医疗的钱不足GDP的1%,在196个国家的排名中排行第156,比非洲的许多国家都低,那你说医护人员的工资哪里来?还要不要吃饭?(今天 13:01)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自己的生命由你自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你的生命权,我已经说过了,每个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病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方式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今天 13:0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你是在医院工作的吗?如果像这种病人,一般医院都会动用高年资的医生来处理,至少我认为当时的医生肯定有跟患者讲明白不立刻做手术的后果,更何况是这种高危病人,这个只能说患者的认识不到位,医生肯定有讲明白病情的严重性。(今天 12:57)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对不起,宪法当中没有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生命。(今天 12:57)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医生只有给病人做治疗的建议权,如各个治疗方案的利和弊,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去选择。在宪法里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己对生命的选择权。(今天 12:55)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投入少不能作为医院借医疗过程向患者榨取不合理费用的借口。(今天 12:54) xAndrewWalker 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对。当时他拒绝手术的时候,肯定会让他签字的。我提供专业的意见,他来做决定。(今天 12:53) gz老鹰 回复@彩虹际:所以你说此事,医生方面没有做充公的解释只是你的判断了.病人有最后的选择权.!!!(今天 12:53)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我们不要臆断好不好,你我都不在现场,没有听见当时医生如何说明的,我相信任何意识清晰的人,如果听见将会危及生命的说明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除非她精神有问题,除非她并没有充分理解,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说明做得不够。(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归根到底,这就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今天 12:52) xClearZheng 复杂~首先产妇没知识,太固执,自食其果,一直有些人间误导就是说顺产对孩子才好的说法~其实顺产剖腹哪种好都是因人而异的~另外,医院在产妇还没临产之前,应该宣教选择顺产还是剖腹的利弊,说明手术过程中可能的突发情况吧!但是,如果这是个急诊来的产妇,宣教也来不及...医护人员还真不容易做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绝对同意。我觉得现在医患上,医生反而落到了弱势的位置上(今天 12:52)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看看国外的情况,看病都有政府和国家买单,医生的收入不跟开药的多少有挂钩,这样还能有什么医患关系的不好?(今天 12:51) x彩虹际回复@gz老鹰:你知道梅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她并没有放弃治疗啊,我们都不清楚她的病情,当可以根据她的病程时间判断,她当时之所以不选择手术的原因是她清楚即便是手术治疗意义也已经不大了,相信这是在她的医生的充分解释之下她做出的选择,不要误解为她个人选择了放弃手术。(今天 12:5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跟病人说到很严重的情况了,已经说到死亡的危险了病人还不能接受,那你还要怎么说下去?为什么医院要追逐利益呢?第一,现在的医疗体制就是这样,政府投入医疗的钱少,投入医院的钱更少,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那医院的开支谁负责?医护人员不用吃饭?那肯定要嫁接到患者身上,(今天 12:49) xgdtufu 归根到底还是对医院和大部分医生的不信任。(今天 12:49) xgz老鹰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你看看现在的医疗体制,现在的医疗反证制度吧。(今天 12:46)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医生个人素质水平上充分表达给患者的。(今天 12:44) xgz老鹰回复@彩虹际:你以为每个人都听医生的劝告吗?如香港的歌星梅小姐,医生说要开刀手术治疗时,她有听吗,医生没有语重心长地说吗?有些人就是什么都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个人的意见,让医生听她的选择。医生让她开刀救命,她偏要医生听她的顺产要求。世上什么人都有,别什么都说医生没有解释。(今天 12:44) x彩虹际回复@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每个人的认知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家人明白了就代表产妇明白了?如何证明产妇明白了?就算是说可能会死之类的话,有时候并不具有足够震慑作用。另外,医疗水平有没有比以前差很难说,不过绝对没有好多少,其中很大的问题就在于角逐利益上,这是体制问题的大背景,但也是医生在(今天 12:44)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gz老鹰:那你觉得是谁吧医生和患者对立起来呢?(今天 12:40)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AndrewWalker:就算做不做手术都需要患者本人签字,这才是正道。(今天 12:39) x大能猫小龙包现在法律好像赋予了医院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决定权吧,但应该由院长决定而非医生决定(今天 12:38) xLamSioUn 转发此微博:我认为最好的是基于家属同意的基础去施行这一手术,万一出现家属不同意,但是医生有预见其母子生命危险性的时候,而且情况紧急,应该由院内领导根据当时情况统一意见而为之…家属与医生对医学知识的认知水平不同,所以特殊情况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去作为的,而且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也赋予我们(今天 12:38) x扛着炮的懦夫医生应该不负责任的,医生在手术中没有过错。(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他各个方面都比以前的医生差咯(接上一条)(今天 12:38) x香蕉B的一些事一些情回复@彩虹际: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家属都同意手术,就表明家属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况且家属也一起劝说患者手术,难道说医生还没有表明病情的严重性?我就不相信当时的医生连危及患者生命、一尸两命等等这些话都没有跟患者讲。以前医患关系好,现在医患关系差,那按照你的意思就是现在的医生医疗水平和其(今天 12:37) 忧郁飘渺上产床前可以在病人及家属清醒并理智的时候制定好几套紧急预案,不同情况的发生应急处理 x开心赤脚哥 波子哥,医生也需要为家庭孩子负责啊!如果老是干冒险的事,也是一件对家人的不道德!这个社会谁会关心这些好医生? (今天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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