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外篇·马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0:11:19

作者

  庄子

  (约前369年—前286年),汉族。名周,字子休(一说子沐),后人称之为“南华真人”,战国时期宋国蒙(今安徽省蒙城县,又说今河南省商丘县东北民权县境内)人。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学说涵盖着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根本精神还是归依于老子的哲学。后世将他与老子并称为“老庄”,他们的哲学为“老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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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他的思想包含着朴素辩证法因素,主要思想是“天道无为”,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变化,他认为“道”是“先天生地”的,从“道未始有封”(即“道”是无界限差别的),属主观唯心主义体系。主张“无为”,放弃一切妄为。又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因此他否定知识,否定一切事物的本质区别,极力否定现实,幻想一种“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主观精神境界,安时处顺,逍遥自得,倒向了相对主义和宿命论。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反对一切社会制度,摈弃一切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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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全文可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至“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以“伯乐善治马”和“陶、匠善治埴、木”为例,寄喻一切从政者治理天下的规矩和办法,都直接残害了事物的自然和本性。第二部分至“圣人之过也”,对比上古时代一切都具有共同的本性,一切都生成于自然,谴责后代推行所谓仁、义、礼、乐,摧残了人的本性和事物的真情,并直接指出这就是“圣人之过”。余下为第三部分,继续以马为喻,进一步说明一切羁绊都是对自然本性的摧残,圣人推行的所谓仁义,只能是鼓励人们“争归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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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囗(上“竹”下“夹”)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

  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踢。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能至盗者,伯乐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已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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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马,蹄可以用来践踏霜雪,毛可以用来抵御风寒,饿了吃草,渴了喝水,性起时扬起蹄脚奋力跳跃,这就是马的天性。即使有高台正殿,对马来说没有什么用处。等到世上出了伯乐,说:“我善于管理马。”于是用烧红的铁器灼炙马毛,用剪刀修剔马鬃,凿削马蹄甲,烙制马印记,用络头和绊绳来拴连它们,用马槽和马床来编排它们,这样一来马便死掉十分之二三了。饿了不给吃,渴了不给喝,让它们快速驱驰,让它们急骤奔跑,让它们步伐整齐,让它们行动划一,前有马口横木和马络装饰的限制,后有皮鞭和竹条的威逼,这样一来马就死过半数了。制陶工匠说:“我最善于整治粘土,我用粘土制成的器皿,圆的合乎圆规,方的应于角尺。”木匠说:“我最善于整治木材,我用木材制成的器皿,能使弯曲的合于钩弧的要求,笔直的跟墨线吻合。”粘土和木材的本性难道就是希望去迎合圆规、角尺、钩弧、墨线吗?然而还世世代代地称赞他们说,“伯乐善于管理马”而“陶匠、木匠善于整治粘土和木材”,这也就是治理天下的人的过错啊! 我认为善于治理天下的人就不是这样。黎民百姓有他们固有不变的本能和天性,织布而后穿衣,耕种而后吃饭,这就是人类共有的德行和本能。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浑然一体没有一点儿偏私,这就叫做任其自然。所以上古人类天性保留最完善的时代,人们的行动总是那么持重自然,人们的目光又是那么专一而无所顾盼。正是在这个年代里,山野里没有路径和隧道,水面上没有船只和桥梁,各种物类共同生活,人类的居所相通相连而没有什么乡、县差别,禽兽成群结队,草木遂心地生长。因此禽兽可以用绳子牵引着游玩,鸟鹊的巢窠可以攀登上去探望。在那人类天性保留最完善的年代,人类跟禽兽同样居住,跟各种物类相互聚合并存,哪里知道什么君子、小人呢!人人都蠢笨而无智慧,人类的本能和天性也就不会丧失;人人都愚昧而无私欲,这就叫做“素”和“朴”。能够像生绢和原木那样保持其自然的本色,人类的本能和天性就会完整地留传下来。

  等到世上出了圣人,勉为其难地去倡导所谓仁,竭心尽力地去追求所谓义,于是天下开始出现迷惑与猜疑。放纵无度地追求逸乐的曲章,繁杂琐碎地制定礼仪和法度,于是天下开始分离了。所以说,原本没被分割,谁还能用它雕刻为酒器!一块白玉没被破裂,谁还能用它雕刻出玉器!人类原始的自然本性不被废弃,哪里用得着仁义!人类固有的天性和真情不被背离,哪里用得着礼乐!五色不被错乱,谁能够调出文彩!五声不被搭配,谁能够应和六律!分解原木做成各种器皿,这是木工的罪过,毁弃人的自然本性以推行所谓仁义,这就是圣人的罪过!

  再说马,生活在陆地上,吃草饮水,高兴时颈交颈相互摩擦,生气时背对背相互踢撞,马的智巧就只是这样了。等到后来把车衡和颈轭加在它身上,把配着月牙形佩饰的辔头戴在它头上,那么马就会侧目怒视,僵着脖子抗拒轭木,暴戾不驯,或诡谲地吐出嘴里的勒口,或偷偷地脱掉头上的马辔。所以,马的智巧竟能做出与人对抗的态度,这完全是伯乐的罪过。上古赫胥氏的时代,黎民百姓居处不知道做些什么,走动也知道去哪里,口里含着食物嬉戏,鼓着吃饱的肚子游玩,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是这样了。等到圣人出现,矫造礼乐来匡正天下百姓的形象,标榜不可企及的仁义来慰藉天下百姓的心,于是人们便开始千方百计地去寻求智巧,争先恐后地去竞逐私利,而不能终止。这也是圣人的罪过啊!

题解

  本篇表现了庄子反对束缚和羁绊,提倡一切返归自然的政治主张。

  全文可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至“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以“伯乐善治马”和“陶、匠善治埴、木”为例,寄喻一切从政者治理天下的规矩和办法,都直接残害了事物的自然和本性。第二部分至“圣人之过也”,对比上古时代一切都具有共同的本性,一切都生成于自然,谴责后代推行所谓仁、义、礼、乐,摧残了人的本性和事物的真情,并直接指出这就是“圣人之过”。余下为第三部分,继续以马为喻,进一步说明一切羁绊都是对自然本性的摧残,圣人推行的所谓仁义,只能是鼓励人们“争归于利”。

  评价

评价

  在庄子的眼里,当世社会的纷争动乱都源于所谓圣人的“治”,因而他主张摒弃仁义和礼乐,取消一切束缚和羁绊,让社会和事物都回到它的自然和本性上去。文章对于仁义、礼乐的虚伪性、蒙蔽性揭露是深刻的,但追慕上古社会的原始状态则极不可取,“无为自化”的政治主张也是消极的,回避现实的。

原文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①,翘足而陆②,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③,无所用之。及至伯乐④,曰:“我善治马。”烧之⑤,剔之⑥,刻之⑦,雒之⑧,连之以羁?⑨,编之以皂栈⑩,马之死者十二三矣(11)。饥之,渴之,驰之(12),骤之,整之(13),齐之,前有橛饰之患(14),而后有鞭?之威(15),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16),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17)”,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

注释

  ①龁(hé):咬嚼。

  ②翘(qiáo):扬起。陆:通作踛(lù),跳跃。

  ③义(é):通“峨”,“义台”即高台。路:大,正;寝:居室。

  ④伯乐:姓孙名阳,伯乐为字,秦穆公时人,相传善于识马、驯马。

  ⑤烧之:指烧红铁器灼炙马毛。

  ⑥剔之:指剪剔马毛。

  ⑦刻之:指凿削马蹄甲。

  ⑧雒(luò)之:“雒”通作“烙”,指用烙铁留下标记。

  ⑨连:系缀,连结。羁(jī):马络头。?(zhì):绊马脚的绳索。

  ⑩皂(zào):饲马的槽枥。栈:安放在马脚下的编木,用以防潮,俗称马床。

  (11)十二三:十分之二三。

  (12)驰:马快速奔跑;下句“骤”字同此义。“驰之”、“骤之”,意指打马狂奔,要求马儿速疾奔跑。

  (13)整:整齐划一;下句“齐”字同此义。“整之”、“齐之”,意指使马儿步伐、速度保持一致。

  (14)橛(jué):马口所衔之木,今用铁制,谓马口铁。饰:指马络头上的装饰。

  (15)?:“策”字的异体。马鞭用皮制成叫鞭,用竹制成就叫“策”。

  (16)埴(zhí):粘土。

  (17)称:称举,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