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小额个人活期账户收费不合情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52:17
继建行、招行、交行等银行宣布对小额账户收费,农行也在深圳广州等地开始试点后,日前,有消息说,工行也将开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服务费。这明显是各商业银行的趋炎附势行为。
工行发言人称, “此次收费是进一步推进小额账户归并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促使客户主动归并或注销小额账户,引导客户更新理财观念,归集长期不动的闲散资金,更加高效合理地管理银行账户”。话说得很好听。试想,如果是讲效益、市场和成本的话,也对!可银行在服务大客户方面无疑付出了很多,那为什么不向大额客户收费,却偏偏要向小额个人活期账户收费呢?小额客户本来就是没钱人,在目前谁都知道存款是负利率的情况下,再要收费,钱越存越少,这不是明排斥他们吗?所以笔者认为,这是对小客户的歧视,不合情理。
一是于情不合。小额个人活期账户形形色色,但相当多的一部分是职工工资户、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们为了资金安全和集赚资金的临时户和学生们在外读书为存取方便的一帐一卡户。这些户,多是当年银行为了吸收存款、不计成本、采取“公关”手段拉来的。银行曾经给他们提供过服务和方便,同时,他们或多或少也都对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做出过贡献。现在,银行的难关或许已经过去了,但他们的需要未必已经过去,而银行忽然之间向他们收费,相当于单方面撕毁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不符合商业道德。说真的,前一阶段各家银行纷纷对大额存款户提高利率,同时对小额存款户降低利率,就很让小客户伤心。这一次,如再要向小客户收费,太歧视小客户,显失公平,也使银行离广大普通储户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二是于理不符。政府和银行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所有储户平等享有储蓄权利。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人民银行过去对此也很明确:“活期储蓄存款,一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凭折存取,开户后可以随时存取。”我们经常讲参加储蓄,利国利民。又讲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组织闲散资金,支援国家建设。现在,我们是钱多了吗?我们的国家目前在总体上还不富裕。正象有的网友所说:虽然“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已很明确,虽然为消弭贫富差距正在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但机会有差别、能力有大小,即使再过若干年,仅具有300元储蓄能力的人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甚至不是个别。而越是收入低,微薄的存款不至于折本,对他们的意义也许就更大。
三是收费方式于法无据。收费怎样进行呢?据工行新闻发言人介绍,每季度有固定的收费日,为季度末月的21日,届时将通过银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扣收。可是《储蓄管理条例》规定: 为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任何单位,难道银行不在其中?
其实,银行不能只讲对自己有利的国际惯例,而闭口不谈银行应担负一定社会责任的国际惯例。世界发达国家对金融机构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大都有法律界定,比如美国,就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显示出服务本社区的意愿,向民众提供应有的存、取款方便。同时,银行也应担负一定的社会公益义务:比如兑换零残币兑换和为小额个人活期账户进行服务等,即使是赔本,但银行必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