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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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的“感情”
杀人犯的“感情”
2008-7-9
七一杨佳杀警案已有九天。上海公安的新闻发布会,改变说辞在先,演绎凄情在后,结果却启迪了公民,犹如一题简单的智力测试题。天下已经不是那个皇权尊严的天下,民间也不是那个百姓如刍狗的民间。并不是“人民”没有自己的主张和判断,也许只是他们没有公开表达诉求的通道,也许只是他们没有迈出第一次。“警察不受制约,没有服务精神”,连泥管腿开车的崇明岛的TAXI阿叔都能轻易说出这样的事实和原因,怎么不叫人在黯然之余倍感欣慰呢?
杀警事件,里面的杀者和被杀者,都是悲剧的主角。它是一把利刃,如那把杀六警的三角刀,刺破了沉沉黑幕一角,天边微微露白--那是一向弱势和沉默的公民一方,对权力的怀疑,正义的追求,还有面对悲剧的反思。
学界知识分子,对于权力的怀疑和事件的反思更为激烈。中国美院的张辛可教授,一个顽固和较真的老头,通过QQ连续发过来几个杨佳BLOG的地址,他指着杨佳拍摄的照片说:“这小子,认真细心,看这些照片,构图讲究,有几张很阳光,有一张甚至可以称上“国画”。可怜他是没有感情生活的人!只有寄情于山水!!!他是珍惜感情的人!因此,他知道对他最好的是妈妈--他每逢妈妈和邻居有争执-他豪无例外地站在妈妈一边--他也不袭击女警察!”
张教授与我的聊天,经常絮絮叨叨,而上面这段话,让我有种莫名的感动。很朴实很平常,却有人文,有生活的智慧。
杨佳,无论他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或者网络间的“贺龙”,还是“荆轲”,有一种事实无法改变,那就是他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促使他做出无比寻常的行为,为追求他自己的“公义”。如张教授所说,他注重感情,他也应该有“感情生活”。坊间的传闻,他为了那“被伤害而残缺的感情生活能够有一种说法”,他为了实现蛮以为可以得到的正义,走遍了可以走的程序,最后却发现:所谓“伸张正义”原来都是谎言,这个社会没有公道。于是,绝望的他,用了一种非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
一个很注重感情的人,不是一个随生活摇摆,任意埋入寻常的人。因感情,倔强和执著成为他的个性标签。而他的倔强,他的执著,给了他一种行动的力量。当制度无法捍卫他个体利益的时候,尚未犬儒化的他,走上了一条通过个体捍卫利益的道路,这是一条不归路,一幕悲剧业已上演。
这让我想起了金庸小说里面的一个悲剧人物:庄聚贤。他同样是一个十分渴望和重视感情的人,在他的感情对象面前,他呈现了一种更可怕的力量:他可以不要自尊,他可以不理道义,他可以不顾家仇。他因感情而放纵,但他不盲目。和他相比,杨佳,因注重感情,形成一种倔强的性格,他用这种性格,迸发反抗的力量。只不过,也许,杨佳背后是仇恨的,绝望的,暴戾的。而庄聚贤背后可能是快乐的,有希望的,温柔的。同样都是绝路,前者甚多不甘和被迫,后者却厮生无悔。还有不同的是,杨佳这一出悲剧,是制度和公器首先加害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