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都有哪些藩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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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都有哪些藩属国

        中国宗藩关系是通过宗主国文化、教育、外交等手段间接影响藩属国。这种宗藩关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周边国家要向中国“称藩纳贡”;受中国的册封,并由中国赐予印玺。而实际上这种宗藩关系只是维系中国和周边各国友好关系的一种形式,并不具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实质性内容。并且,作为宗主国的中国统治者,是以一种“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不治主义态度对待外国的、原则上并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中国统治者为了显示自己作为“天朝上国”的富有与大度,总是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对朝贡者给予大量的赏赐,其价值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所以,各藩属国总是乐于来华朝贡。有时中国统治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也对各国来华朝贡的时间和规模作出种种限制和规定。虽然有些国家有时不按规定而提前来华朝贡,中国政府也都给予了热情接待。再者,各国在来华朝贡的同时,也与中国进行了贸易往来。


从西汉开始,朝鲜半岛上的国家就是中国的藩属国。在清朝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宗藩关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1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李棩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予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从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


琉球是今天日本的冲绳。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琉球不断向中国进贡,琉球历代国王都接受中国册封。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对中山王察度发布诏谕。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贡。琉球成为明帝国的藩属。明朝皇帝还赠送闽南人三十六姓给琉球(闽人三十六姓)。

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

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直至19世纪60年代,琉球始终承认自己是清朝的藩属。

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基,讽示流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1873年又列琉球为府县。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了抹去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统治之下。

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派军队援救琉球。

自洪武十六年(1383年)起,中国对琉球的藩属关系持续了五个世纪。而日本对琉球的侵略始于1609年,至1872年日本将琉球纳入日本的“内藩”,1879年才正式侵占琉球。甲午战争前,清政府与日本曾就琉球问题多番谈判未果,直到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不仅对琉球失去发言权,还被迫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1945年日本二战战败,《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必须放弃侵略所得土地,只能保留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随后美国对钓鱼岛及琉球实施“托管”,但1970年美日签定《旧金山和约》、私相授受,日本窃取琉球(今冲绳)及钓鱼岛。至今,琉球群岛的主权未定,中国从未承认日本对其主权,而二战后也一直存在“琉球复国运动”。


越南本来不存在,从西汉到唐朝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就是中国的领土,为交趾郡、安南都护府,有大量中原人移民在此居住。直到五代期间叛乱,939年在打败中国南汉军队后独立建国,北宋王朝无力收复,越南才变成国家。中国古称其为安南(在南宋前称为交趾国),自称大瞿越、大越。在明朝前期,越南一度成为中国领土,不过仅维持20年便再次宣告独立,又变成明朝的藩属国。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制。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占城国。1702车,阮福映派遣使节来中国,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19世纪40~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苏禄是今菲律宾的苏禄群岛。在我国明代,古苏禄国同我国开始了密切的友好来往。

明永乐十五年(公元1417年),苏禄群岛上的三位国王--东王巴都葛叭哈喇、西王麻哈喇葛麻丁、峒王巴都葛叭喇卜率领家眷一行340人组成友好使团,前来中国进行友好访问,受到明永乐皇帝(明成祖朱棣)的隆重接待。

1726年(雍正四年),苏禄国王遣使到清廷朝贡。1754年,苏禄国王上表请以苏禄国土地、丁户编入中国版籍,乾隆帝婉言谢绝。1851年,西班牙侵占和乐岛,清朝与苏禄王国的交往遂告中断。


缅甸在元朝时成为中国的藩属国。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缅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学士傅恒督师入缅,缅甸国王孟驳惧而求和。双方议和之后,缅甸派使节朝贡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国。1790年,清廷派遣使节前往缅甸封孟云为缅甸国王。从1824年起。英国开始发动了侵略缅甸的战争。在英政府制造事端挑起侵缅战争的过程中,清政府曾经提出交涉。英国政府一面推倭说事先不知中国对缅甸的宗主权,表示不损害中国在缅甸的权利,一面又加紧侵略缅甸。英于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缅甸首府曼德勒,俘虏了缅甸国王锡袍及王后,并于1886年1月1日宣布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完成了它对整个缅甸的吞并。英国吞并缅甸之后,清政府提出了抗议,中英双方进行了谈判,1886年7月,在北京签订了《缅甸条款》,清政府承认了英国在缅甸的特权,英国同意缅甸每届十年“循例”向中国“呈进方物”。清政府虽然达到了使英国“勿阻朝贡”的谈判要求,但实际上清朝与缅甸的宗藩关系已不复存在。


南掌是今天的老挝。18世纪初,南掌发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琅勃拉邦王国,清王朝仍称之为“南掌”。1729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国开始向清廷朝贡。1791年,琅勃拉邦王国遭到万象王昭南的干预,琅勃拉邦国王阿努鲁被迫逃往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帮助下,阿努鲁重新回到琅勃拉邦进行统治,直到其子曼塔图腊统治时,仍与清廷往来密切,清廷还对其颁发了敕印和诰命。1893年,琅勃拉邦沦为法国的“保护国”,清朝与南掌的宗落关系也告终结。


暹罗是今天的泰国。1652年(顺治九年)暹罗派遣使节到清朝进行朝贡,开始了两国的交往。1767年,缅甸军队入侵暹罗,攻破了暹罗的国都大城。大城王朝的达府太守披耶·达信组织暹罗人民击退了入侵的缅军,重新统一了暹罗,被拥立为王。1768年,达信派遣使节到清朝,请求清廷封他为暹罗国王,但清政府认为他是乘机篡位,予以拒绝。

然而,达信继续向清政府表示友好,清政府终于在1777年承认了达信建立的王朝,准许暹罗使节到清廷朝贡。在1823年(道光三年),清政府向暹罗国王拉玛二世赠送了“永奠海邦”的匾额。1855年,英国代表、香港总督鲍林强迫暹罗签订了《英暹通商条约》、(《鲍林条约》),此后法美德意等国也纷纷效法英国,强迫暹罗签订了类似的条约。暹罗沦为了西方殖民国家的半殖民地,与清朝的宗蕃关系也渐告结束。


浩罕是18世纪乌兹别克人在中亚建立的封建汗国。1759年(乾隆二十四),清军在追击新疆叛匪大小和卓的过程中与浩罕汗额尔德尼直接发生关系。额尔德尼主动以外藩附属于清朝,向清廷朝贡不绝。至19世纪初,浩罕在表面上仍装模作样地向清朝表示“恭顺”,而实际上却不断向中国侵略,吞食中国领土。1876年,沙俄吞并浩罕国,置费尔干省。浩罕与清朝的宗藩关系也就不复存在。


清朝初年,阿富汗地区处于分裂状态。1759年,巴达克山东面的博罗尔都遣使向清朝朝贡。1878年,英国占领阿富汗,清朝与阿富汗的交往遂告中断。清朝与周边国家的宗藩关系及终止情况大体如此。另外,关于西藏和外蒙古的问题也需在此一谈。众所周知,清政府在西藏和外蒙古行使的是完全的主权。而当时的英俄等国则一直妄图以宗主权代替中国在上述地区的主权。英国一再否认中国在西藏的主权,认为清政府在西藏只拥有宗主权。英国这种不顾事实的说法,遭到了清政府的坚决反对,其阴谋也一直未能得逞。在外蒙古独立之前,中国在外蒙古行使的也是完全的主权。辛亥革命后。俄国策动外蒙古“独立”,迫使袁世凯的北洋政府同俄国订立《中俄声明文件》,使中国政府丧失了在外蒙古的领土、主权,只保留了一个宗主权的虚名.严重侵害了中国的利益。因此,对于主权和宗主权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决不能因为清朝拥有对周边国家的宗主权,而把中国拥有主权的地区也说成是宗主权。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把宗主权与主权混为一谈,坚决反对以宗主权代替主权。


民国建立后,袁世凯曾想邀请尼泊尔加入五族共和,可惜尼泊尔当时已为英印所控制。清王朝和尼泊尔的宗藩关系是非常现实的国际战略关系。

清前期,拉达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马拉雅山外诸国皆为中国藩属。后英印展开对这些国家的兼并和侵略,诸国纷纷向中国告急。但其文报中将英印称为“披楞”,昏聩闭塞的清王朝竟然不知道“披楞”就是英国,以为是一个什么远方的小国,而没有予以理会。拉达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马拉雅山外诸国相继沦英,英国进一步将侵略矛头指向中国西藏和尼泊尔。此时的清王朝已对国际形势有了明确了解,制定了结好尼泊尔、维护其藩属地位以遏制英印侵略和政策。尼泊尔也惩于南麓诸国相继沦亡的殷鉴,积极维护和中国的关系。

中尼的宗藩关系从国际法上大大延缓了英印侵略尼泊尔的进度,对我国西藏也是一种很现实的保护。太平天国起义运动爆发,尼泊尔曾上书清廷要求出兵携带大炮到中国内地助剿,中国婉拒。


兰芳共和国亦有说是南方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该国在加里曼丹岛上,1770年广东省梅州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共和国”。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罗芳伯顺应时势和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于1770年建立兰芳共和国(1777年~1884年),定都东万津。 由于罗芳伯对祖国仍然有很深的 怀念和洋人对清朝的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进贡方物。后来,他们还曾经多次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婆罗洲(加里曼丹岛)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朝皇帝起初不予受理,后来接受了朝贡。不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骚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南方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南方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加里曼丹岛。

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洋人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着中法战争的爆发,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公元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