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经不起如此折腾-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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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任经不起如此折腾
作者:席韬
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10-11-22
本站发布时间:2010-11-22 18: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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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过节过年,新闻联播里少不了官员带着礼品前去慰问的场景。那些被慰问的老人带着感恩接过柴米油盐和慰问金。这些官员为什么要慰问孤寡老人,为什么还要让全国人民知晓,无非是想树立政府体察民情的正面形象。但是民心并不是通过电视荧屏的表演就可以获得的,而是需要政府在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上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然而,当温家宝总理在强调要让人民生活有尊严,当公共知识分子在为建立一个公民社会而呐喊时,另一个世界却正在以一个近似野蛮社会的政治对待他的国民。“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理直气壮、以维稳为遮丑布的暴打访民、“肃静、回避”时期的权力示威,这些地方官员常用的对待他治下百姓的野蛮治理方式正在使我们的政府不断失去民心。
美国学者古德赛尔在《为官僚制辩护》一书中提供的一个调查数据显示,在美国,“大部分人对他们所接触到的政府官员持赞同的态度”,这种积极的评价达到了75%。这被弗雷德里克森称为“距离悖论”,即“人民相信或者崇敬离他们近的政府官员,而认为离他们远的政府员则是懒惰、不称职或者不诚实的。但是在我国,情况似乎恰恰相反,从封建时期皇帝微服私访惩处地方恶霸官员,到今天的百姓希望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都可以说明,在我国,这种距离悖论是完全颠倒过来的。
野蛮政治下的暴力拆迁
拆迁已不是新闻,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更是成为网络上的常事,已经见怪不怪了。选举网将其写进看点也不止一次,这次又将其拿出来写,实在是不吐不快,不写不足以平复我内心之激愤。从选举网2003年建立“征地拆迁”这个栏目以来,就有地方政府、拆迁公司等等在不断地为其提供新的素材。2003年8月,南京一名叫翁彪的人因为强拆而自焚,造成中度3级烧伤;同年9月,安徽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一农民因拆迁到天安门前自焚,幸好当场被执勤民警扑灭,20%身体面积被烧伤;2004年,沈阳一家没有拿到注册营业许可证的所谓“拆迁公司”强拆后激起民愤,有关权力部门却为其补办了营业执照,而当记者前去采访时,却被强行扣留;2005年,郭宇宽用自己的笔向我们展示了《京城拆迁——一个骇人听闻的真实故事》;2008年,福建省泉州市一居民因不服自家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而泼汽油自焚死亡;2009年四川的唐福珍因强拆而自焚死亡,同年12月,云南曲靖江29岁教师在拆迁现场被活活打死;2010年,在江苏邳州市河湾村,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欲强行征用该是村耕地,与前来护地的百余村民发生冲突,致村民一死一伤;最近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要属9月10日发生在江西宜黄县的强拆自焚事件。
然而当我们还未曾从之前的伤痛与悲愤中平复过来,新的悲剧又接连地发生了。一篇《复旦博士的奔丧日记》,一位农民儿子向世人讲述了他自己最最亲的父亲的遇难经过。
2010年10月30日凌晨,山西太原市滨河西路发生强拆引发的冲突流血事件,使现就读于复旦大学的孟建伟的父亲孟富贵被前来强拆的人员暴打,经抢救无效死亡。
失去亲人,也许用痛苦两个字远远不能形容,更何况是以这种方式失去了父亲。在《复旦博士的奔丧日记》一文,孟建伟写道:“我的老父亲啊!昨晚的这个时候,你到底受了多大的痛苦,遭了多大的罪啊!”这是发自内心的呐喊,相信每一个人读到这里心里都会为之一震。
事件本身已足以激起民愤,更让人不解的是地方官员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方式。自事件发生到现在,十多天过去了,但政府只向当事人说了强拆人员系一家名为同心旧建拆迁公司雇佣的保安公司人员所为。但同心拆迁公司从何承揽了工程?如何对政府有关责任人问责,却没有得到明确的解答。
每当类似事件发生之后,政府总是拿非政府人员、保安公司、临时工等等来作为自己的挡箭牌。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不管拆迁人员的身份是什么,政府有关责任部门都具有责任。如果没有当地权力者的默许和怂勇,保安公司会如此大胆到把人活活打死吗?还有一个法律问题,到底谁具有实施“强制拆迁”的权力?人民网一篇文章认为:只有“法院”,只有法院实施判决后才能由“法警”实施“强制拆迁”,这应该是一个“普通常识”。如此说来,政府部门将拆迁外包给保安公司,必须要对拆迁行为负责任,因为政府部门是这一行为的责任主体。
强拆接二连三地发生,而伴随着的是流血冲突、自焚、家离子散以及无止尽的上访之路。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十万个为什么也不足以解除我心中的疑惑。我们不是一个行动力特别强的国家吗?我们不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吗?那为什么关系百姓生死的大事、关系百姓生存的大事却不能集中力量办好呢?
行政法学专家姜明安也发出了类似的疑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地方的官员为什么能够容忍暴力拆迁,为什么能无动于衷,他们是怎么想的?为了想听听政府官员在对待征地迁拆问题上的态度和看法,10月26日至27日,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的“促进《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旧立新学术研讨会”原本邀请了多个相关部门的政府官员与会,但令人遗憾的是除两个法官外,政府官员们一个也没来,姜明安教授请记者们直接去采访官员。记者们说他们采访过,官员们不见、不说。
地方官员为什么能够容忍强拆,我们不访从几位官员口中的理直气壮来猜测一下答案。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在与于建嵘教授交流时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按照这位书记的说法,强拆都是知识分子惹的祸。江西宜黄拆迁事件之后,宜黄县政府一位官员投书财新网表示,强拆是为了降低发展成本,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按照这位官员的说法,强拆不仅无罪,反而是一种必需,是国家发展所必需的。可他想过没有,这样一个“崭新的中国”的现实如何?是以牺牲农村的利益来发展城市,以剥夺大多数弱势群体的利益来实现一小部分人的富裕。如果不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卖地,那些政府官员的好车、好房、好钞票、好美女从哪里来呢?
不过以上种种并不是强拆不断的根本原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权力缺乏实质性的约束。试想,在美国,一个政党执政期间如发生这么多漠视老百姓生命与财产的悲剧事件,四年后,他们还能被民众选上总统宝座吗?试想,通过选举上台的政府官员会对他们的选民如此粗暴、如此血腥吗?汉密尔顿说人不是天使,权力需要权力对其进行制约。没有权力制约的权力,再好的愿望都是枉然。正如一位网友在博客中写道:在体制内的行政权力与垄断利益面前,任何道德良心其实都是无力的。
强拆,有些官员因此而树立了政绩,有些官员因此而享受了财富,但不断的强拆也一点一滴地吞噬着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长此下去,拆掉的将是党的执政基础。
权力不是用来示威的
与在强拆面前只能用肉体相抗的普通百姓相比,许多地方官员却在用权力大肆示威。08年,深圳海事局副局长猥亵女孩后却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今年六月初,鞍山市旅游局局长汪国庆的车被一位中学生擦刮之后,这位局长居然打了那个中学生,还对围观的群众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不久之后,《大迁徙》作者谢朝平因言获罪,被渭南警方扣押了30天。在审讯室里,伤痕累累的谢朝平问警方:你们如此下狠手,把案子办错了怎么办?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是市领导派来的,案子错了我们不怕,也不会负责任。国庆期间,新疆某农垦建设兵团某团团长夫人在莫高窟旅游时伸手触摸一千年前的西夏壁画时,被一位19岁的女讲解员制止,不料该团长夫人身后的两名保彪上前打了该讲解员两记耳光。当时团长也在场,不但没有劝阻,反而说“:“你们不要浪费警力,这里不就是一个景点吗?不就是一个小服务员吗?我们是有身份的人,几分钟的一个小事,你们不要把事情搞大了”。10月12日,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称:“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最近,激起民愤的李刚事件之所以迅速在网络及纸质媒体上传开,也是因为肇事者的那句“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
以上这些仅仅是被网友传到网上而被围观的案例,还有许多不被人所知或仅仅是围观之后没有传到网上的,可能不计其数。这些因为手握权力就出口狂言的人,在主观上和实际行动中他们都将权力当成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把自己视为特权阶层。在他们的意识里,那句喊得最响亮的“为人民服务”仅仅是讲给电视机前的观众听的,他们自己都不相信。所谓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是他们在讲话中,在报告中用到的词句,走下报告讲台后,就变成“权为我所用,利为我所谋”了。说出这些狂言狂语的人,思想里还是封建帝王时期的权力观,在上级面前卑躬屈膝、低头哈腰、惟命是从,而在他们应该为之服务的民众面前却趾高气昂,颐指气使。之所以会如此,那是因为他们的官位来自上级的任命,而非民众的授权。官员只对上负责,而非对下。因为言行而激起众怒之后,走走关系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是责任事件,也往往在围观之后慢慢从民众的视线中消退,之后安然无事。即使当时按照法律规定,责任官员被免职,也会在不久之后悄然复出。
如果做一个全国调查,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政府官员的种种不作为、乱作为、暴力执法、出口狂言等等使我们的政府失去民众的信任。虽然这是一个未知数,也没有谁敢去做这样一个全国性的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网络媒体上已经曝光的暴力强拆、城管暴力执法、狂言狂语使他们失去了全国大多数人的信任。他们让我们这些草民看到了什么是政府的恶,看到了地方官员是如何的滥用权力,然后又是如何的运用权力为自己摆脱责任的。
拿什么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们大部分人的爸爸不是李刚,我们不是领导,也不是有身份的人,那么在权力狂妄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捍卫自己的权利? 法律?上访?选举?还是生命?
早在1997年,我国就提出了要依法治国。但这一目标远未实现。不只是许多早该出台的法律没有出台,而且已有的法律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防止官员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自九十年代以来就被热议,但至今未出台专门法律对其进行规范;新的拆迁条例在“唐福珍事件”后,北大五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后,国务院迅速出台了征求意见稿,但之后就杳无音讯;新闻自由一直是社会各界,包括江平等法学泰斗所呼吁的,但至今未制定出一部《新闻法》来。江平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必须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结论自由的一些法律。虽然国家《宪法》规定了言论、新闻、出版、结社自由,但法院判决是不能依据《宪法》来判定的,这就侵犯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行为非常多。诸多的跨省追捕及谢朝平先生的遭遇就是最好的证明。
谢朝平先生因写了一本描写三峡水库移民的纪实文学《大迁徙》而被渭南警方扣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办案人员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对谢朝平先生进行人格歧视和侮辱。谢朝平先生质问办案警察的话也许道出了我们国家的法治现状:
你们冲着移民,冲着举报涉嫌贪腐官员的群众,冲着新闻媒体“使劲”,把不听领导“指示”的人都监控起来,把敢于披露领导丑事的记者抓进监狱,你们将使广大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进而失去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因为不能用法律解决问题,许多人遇到困难往往选择了上访这条路,不但有普通民众上访,而且有警察集体上访,有法官穿着法袍上访,还有专职截访的安元鼎保安公司。每逢两会或国家重大活动,往往是地方政府最忙的时候,为了不使地方政府“丢脸”,地方官员居然将截访点设到了北京。试想,在前面所述的地方官员滥用权力的今天,上访能成为民众捍卫权利的方式吗?
丘吉尔曾经在评价西方民主制度的时候说过:“民主制度很不好,但是其他制度更不好”。俞可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选举网的热心网友缪一轮说民主制度是人类最好的政治制度。民主靠什么实现?目前选举被视为实现民主最主要的方式之一,选举网最新的一期专题也将公推直选这种准选举模式视为中国民主的起点。但令人并不乐观的是,这种模式在中国只是一个开始,而且是局部的。目前的现实是,党政官员基本上都是上级任命的,权力来源并不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的代表也不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美国的制宪先驱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等人认为“对某人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当上级不但控制着党政官员的生活(薪酬待遇),而且控制着他们的仕途时,法律上说的权力为人民所赋予就变成了一句不折不扣的空话。
以上提到的种种,不管是跨省追捕、非法拘禁、保安公司,还是暴力拆迁,当局总是以维稳和发展作为理由。严德贵网友在《观摩选举:从云南到加州》一文后留言也许是对此最好的反驳:中国应该把选举,当奥运办,当世博办,当维稳办。选举,就会产生远大于奥运、远大于世博、远大于维稳的作用。
现实总是那么残酷,非权非富的普通民众更多的时候只能通过生命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做人的尊严。当民众可以通过选举、法律而不是上访、生命来行使和捍卫权利的时候,中国离宪政民主也不远了。为了这一天的早日实现,希望那些有了权力就滥用到极致的人,不要再使民众对政府和党失去信任。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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