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申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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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酉(1945年8月-1977年4月27日),大学生、民间思想家,因毛丶泽丶东去世的第二天给女朋友写信被作为“恶毒攻击”罪证抓捕7个多月后,1977年以反革命罪被处决。



王申酉1945年8月出生于上海。父母是从河南逃荒到上海的贫民出身的工人,在七个子女中排行第四。王申酉从小聪明好学,5岁上小学,14岁上高中时开始记日记,17岁以高分考上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无线电物理专业。



1967 年 1月,王申酉出于对文化大革命的不满,参加了上海一部分红卫兵炮打时任中丶共丶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张春桥的活动,不久就遭到抄家和殴打,近十年的全部日记被抄去作为“反革命罪证”,于1968年1月底被关入上海市第一看守所。1969年4月,王申酉被释放回校“监督劳动”。 1970 年,中丶共中央发起“一打三反”运丶动,王申酉被当时已进驻并控制学校的“工人毛丶泽丶东思想宣传队”点名批判不突出政治的“白专道路”,他写了《我的自白》、《大学八年思想小结》和《我头脑里真实想的东西》等抗辩文字,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丶泽丶东、鲁迅语录以支持自己的观点,被当局认定为“猖狂攻击文化大革命’,“破坏一打三反运丶动”,作为“敌我矛盾性质,不戴帽子,留校监督教育”,不予毕业。同年11月起,王申酉先后到华东师大在江苏省北部大丰农场所办的“五七干校”、上海市郊奉贤县的“五七干校”等处接受“监督劳动”。



1972年5月,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师范学院等院校合并后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6年,王申酉调回上海师大防空办公室劳动,开始与市无线电厂一位女工恋爱,在通信中常常抒发个人政治见解。同年9月10日,毛丶泽丶东去世的第二天,他正在写信时,监视他的工人突然到来,王申酉立即撕碎信纸扔进自来水池,但那工人立即喊来报告学校保卫人员,把他送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看守所关押起来,并将撕碎的纸片拼出,成为他的“反革命罪证”。在“四人帮”已被逮捕后一个多月后的审讯中,他被责令重写那封长信作为“亲笔供述”,于是他将把2万字的原信扩充到6万字,系统阐述了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历史和现状、苏联历史以及对毛丶泽丶东的看法,全面反思了 1957年以来一系列人为灾难:“广大人民群众近2丶0年来不得安宁,生产萧条,市场萎缩,商品稀少,社会混乱,前途渺茫,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中国目前是处在解放以来最黑暗的时期,不知道何时会有尽头。看来历史在倒退,但总会前进的。我既然不能在天丶安门广场流血,那么就做一个历史见证人,旁观者,待有机会时,把我们这一代人的经历和思想记述下来,留给我们的后代在回忆我们的生活时,珍惜他们的生活,并启发他们更好地生活吧。”



同年11月23日,王申酉的“亲笔供词”还没有写完,结论和逮捕报告已经在同一天写好,一共归纳了“九大罪状”:“恶毒攻击伟大领袖”,“吹捧刘丶少丶奇、邓丶小丶平、彭德怀”、“恶毒攻击‘反右派斗争’、‘反右倾斗争’、‘三面红旗’、‘四清运丶动’、‘文化大革命’、‘批邓斗争’”等等。第二天,中丶共上海师大党委常委开会,以“防扩散”为由没有看任何材料,就同意逮捕法办,并建议判处死刑!1977年3月14日,中丶共普陀区法院党组、区公安局分党委联席会议决定:对王申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月17日,中丶共普陀区委书记董镇批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区法院党组将两种意见一并报送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3月25日,高级法院党组开会一致同意:判处王申酉“死缓”。4月5日,高级法院党组党委书记听了中丶共上海市委书记在党员干部大会上关于“对诋毁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必须给以坚决的打击”的指示,担心“死缓”又被上级批评 “太右”,次日召集党组成员开会传达市委会议精神时,提出改判王申酉死刑,又得一致同意。4月7日,中丶共上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市高级法院的公判案件,共58个重要案件和60个罪犯的判刑(包括死刑),平均3-4分钟讨论一个案子,王申酉的案子同时提交了普陀区委的 “死缓”和高级法院的“死刑”两种意见,市常委决定“杀!”



1977年4月27日下午,在普陀区体育场三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上,王申酉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宣判死刑,30分钟后立即执行枪决,尚未满32岁。



1978年,上海师大党委改组,新调入的党委第一书记施平于次年8月接到师大毕业的一位研究生的信,要求复查王申酉案,施平调来案卷看过后认为是错案,因此向有关当局提出平丶反的问题,但一直阻力重重,中丶共上海市委召开了19次市委常委会才最后达成妥协。



1981年4月3日,中丶共上海市委在上海展览馆电影院召开为王申酉平丶反昭雪的大会。但是,一些重要报刊有关此案的长篇报道计划被取消,早已编好的《王申酉文集》一直拖到2002年也只能在香港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