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资质四大猜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11:12
者:李南 时间:2010年11月15日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首批获得电子书资质的21家企业。有出版社,有硬件厂商,有网络原创,有图书分销商。从传统书业的产业链条来看,已经包含了应该包含的元素和环节。但是,电子书作为数字出版的一种呈现形式,毕竟不同于传统出版。按照传统的出版、复制、发行的思路来颁发资质,是不是有点太传统了。
猜想一:
有第一批 就有一大批
这次公布的是21家企业名单,于是有人质疑,难道没有获得资质的企业就不能进入电子书产业链条的相应环节?大家大可不必担心。有了第一批,必定会有一大批的。
目前全国有近600家出版社,数千家图书策划公司,他们早晚都会获得相应的资质的。只是谁公关得好,谁早获得而已。这就好比传统图书的总发行权、连锁经营权一样,只要你出得起钱,就没有问题。
这就好比今年上半年流行的数字出版基地一样。最开始,某省获得了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的资格,大家还觉得是新闻。但到最后发现这个基地越来越多的时候,还有人会关注吗?幼儿园阿姨给小朋友发糖果的时候,总是开始装作只给表现好的小朋友。其实最后人人都会有。
至于谁是那第二批、第三批,这个问题就不重要了。不过,仅仅从第一批来看,这些获得资质的企业的确是在电子书领域走得比较早、比较快的企业。他们以第一批的身份获得这个资质,其实不应该有太多的质疑。
猜想二:
有资质不代表就有了利益
按照常理,获得了某种资质,其实就等于获得了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权。通过这种资质的授予和认可,获得特定范围内的利益。但是,电子书资质的获得就一定可以得到利益吗?恐怕未必。
一项完整的电子书资质被拆分成了四个部分。除了中国出版集团以两家子公司的名义获得了四个分权利外,其他的最多也就是得到了其中的两项。在一个商业竞争的社会里,在电子书市场尚未形成合理的、完善的、理想的商业模式前提下,难道我们以为,这些企业可以通过合作来实现产业链共赢吗?
比如得到了电子书资质的企业,其他没有得到资质的出版社如果不授权你来复制、发行他的图书内容,你的资质还有用吗?难道像汉王科技这样的企业,有了复制、发行的资质,就可以为所欲为地直接把所有书都扫描到汉王书城吗?
所以,看待这个资质,我们还是应该有所保留的。从规范市场的角度出发,资质的颁布是一种可喜的现象和进步的趋势。
猜想三:
战国厮杀将依然继续
在各家企业的资质上,有了明确的分工。出版、复制、发行、进出口都有着明确的标志。但是,指望这样一个简单的分工就将各家企业的利益渴求分割开,太不现实。
比如汉王科技一直表示,自己不会从事内容业务。但是一个成熟的电子书平台,如果仅仅是简单的复制、发行,而缺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内容互动,吸引力就大打折扣了。就连亚马逊都忍不住直接插手内容制作了,汉王科技真的会止步于此?
又比如盛大文学这样的,本身就有数以亿计的文字内容,怎么可能拱手将内容制作的权利让出来?这可是人家的立身之本。
所以,资质认证的最终结果可能是:大家以获得资质来宣称自己是正宗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依然免不了一番明争暗斗,为了获取利益的最大化,置资质的分工差异而不顾。最后,资质认证完全有可能步了“限折令”的后尘。
猜想四:
资质认证其实是一盆冷水
就像前三个猜想里说的一样,资质认证更像一场闹剧,但是从有关部门出来的这种认证,在一定程度上却也不能轻视。对于中国出版集团这样的“国家队”,获得资质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对一些企业来说,这个资质可能是个麻烦。
其中破具悲情色彩的可能是盛大文学了。以网络原创文学起家并占据了该项全国近乎垄断地位的盛大文学,搭起了云中书城,做起来Bambook,希望借此实现赢利的模式,并打乱汉王垄断的地位。但是在这个资质认证中发现:所有的原创网络文学如果按照总署的规定,都不能进入电子书。因为他们不是纸书的电子化形式,也不是正规的电子出版物,他们没有“准生证”。那盛大的Bambook还能干什么?
至于那些获得单项权利的公司,他们有多少是真正在电子书领域里有优势的?就好像电子书进出口的资质一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轻轻一点,满网络都是。我们还需要像以前一样,去进口电子图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