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贪官的“腐败很正常,不腐败很难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1:49:57
吉林省高级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受贿罪,终审判处原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忠吉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此,以刘忠吉为首的吉林交建集团11人集体腐败案终于尘埃落定。(11月16日《检察日报》)
查处了一贪污腐败案件,应当说是一件好事,说明反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大了,说明腐败分子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从一些查处的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件看,总让人高兴不起来,甚至于有些迷惑。特别是报道的这一案件,身为大型国有建筑企业“一把手” 刘忠吉,在案发后竟然说出了,“腐败很正常,不腐败很难得”,这样看似“荒谬”,且又让人有些认同的话,不免觉得有说不出来的滋味感觉。同样也反映出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反腐败的必要性。
按照刘忠吉的推理,不腐败就干不成事,不搞“协调费”和“感谢费”,就寸步难行。说的确切一点,按照贪官的逻辑思维,搞好“协调费”和“感谢费”,就是“懂事”,就是懂人情世故。
其实不然,刘忠吉说的,“不腐败很难得”,只是一面之词,只是在他周围圈子里的人是这样认为的,是以偏概全,是在为自己找台阶,是狡辩。如果真的按照刘忠吉说的,“腐败很正常,不腐败很难得”这样的逻辑推理,那么反腐败反而反错了,搞腐败反而是有功的了。
然而,真正让人觉得不是反腐败的力度加大,或者认为越反越腐,让人对反腐败失去信心,而是“腐败很正常,不腐败很难得”这样习惯性思维,困惑和左右我们的视线以及束缚了我们的手脚。倘若,让这种思维形成一定“模式”,那么反腐败何以不越反越腐,何以不是反错了呢?贪官的“言论”, 总让人觉得发笑,总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总让人感觉“有理”的荒诞。
为此,笔者不得不进言,凡是查处有这样言论的贪官,应当从严查处。理由是党纪国法早已明文规定,不准贪污腐败,不准搞权钱交易,不得徇私枉法,不准送有价证券和礼单,为什么还要搞“协调费”和“感谢费”?与其说刘忠吉说的,“腐败很正常,不腐败很难得”,让人感到有些意外,不如说他在为自己找“台阶”,或者说想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责。
让这样的言论形成定式,那么反腐败真的没有什么反的了。贪官的言论“意外”,其不是总是有理?沈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