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郑青原”们只有一个希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02:14
我对“郑青原”们只有一个希望
王霄

有署名“郑青原”者,在《人民日报》上连发五篇文章,谈的都是国家大事,口气也很高屋建瓴,颇有大王之风。似乎是怕人们对于郑青原的真实身份认识不到位,不能充分领会种种现象所“暗示‘郑青原’这个署名的不一般”,也为了解开“广大读者的好奇”,《北京晨报》随后特意刊出署名肖勇的文章《人民日报“郑青原”是谁》,告诉我们“这是比‘仲祖文’、‘任仲平’更高级别的化名或谐音,……这个‘郑青原’系列文章是政治局级别的舆论导向,他是中央政治局形成的观点,以适应媒体形式和其他的需要,化名署名,对全党进行的思想意识的澄清,统一意志的强调的鸿篇巨制。”
原来如此。
老王对“政治局级别”的文章自然是很重视,虽然其后也有一些网友就其中的一些观点进行了讨论与商榷——呵呵,公民与“政治局级别”对话,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但是老王现在还没有学习领会好,所以还写不出深刻的学习心得。至于是不是会产生一些不同的意见,现在还说不好。不过如果所有的讨论不建立在说真话的基础上,那么老王是不会参加的。因为这太傻,老王不是堂•吉珂德,还没有和风车作战的兴趣。
但是就有一个希望,也是建议,给郑青原及所有化名写大块严肃文章的领导,那就是:请实名制。
如果是个人文章,那就署个人的名好了。如果是集体创作,那就署集体的名好了。
这样做的好处是:
第一,作者身份清楚。也就无须让人猜测“仲祖文”是谁,“任仲平”是谁,也就无须肖勇先生专门写出一篇释疑的专文。可是,肖勇先生又是谁呢?难道这种猜謎和解谜是“适应媒体形式和其他的需要”么?是什么需要呢?柔软身段乎?故弄玄虚乎?我不得其解也。何如亮明身份,是组织的意见就以组织的身份出场好了,是个人的看法就以个人的真名上阵好了。
第二,著作权明晰。也就不会再产生《沁园春•雪》究竟是毛泽东所作还是胡乔木所作的疑案和纠纷。现在不明晰,万一这著作权今后会产生经济效益呢?现在不是经常有因为著作权纠纷而打官司的事么?
第三,文责明确。说话者都要为自己的话负责任,写这种大义凛然、无比正确、目的在“道同风一”的“鸿篇巨制”,自然也就承担着相应的政治责任。既然能写,能发表,自然也是不怕有人找后帐。用咱们老祖宗的话来说,就是敢作敢当,“杀人者武松”也。当年上海有“石一歌”者,曾有文章惊海内,但是今天那十一个里面的余某人,红嘴白牙,死不认帐,让那其余的十个人也对其甚为不齿。这种事还是不要再发生为好。
第四,符合有司近来关于实名制的要求。网络都要实名制,何况传统媒体乎?我党的优秀传统就是:要求群众做到的事,领导自己先要做到。你让别人实名制,自己却不实名制,也不好,容易贻别有用心者以口实。另外,对郑青原系列文章进行商榷的作者大多都是实名制的,可见虽然作为个人,但是仍然很严肃认真,也不怯于承担文责。讨论的双方应当是公平、对等的,不能说一方是示以真容出列,另一方却是带着面具上场。这时那带着面具的一方,不管多么堂堂正正,武艺高强,观众们恐怕要先喝一个倒彩。
第五,与四人帮的作派划清界限。说实话,这种玩弄谐音的署名文章,正是兴盛于文革时期,是四人帮的一个创造,也是文革的一个印迹。人们至今还对“梁效”、“初澜”、“石一歌”、“罗思鼎”、“唐晓文  ”等大名记忆犹新。后来,在粉碎四人帮后,也曾经出现过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那不过是在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安排而已。以上两种情况,皆不足为例。本来是中组部的文章,偏要弄出个“仲祖文”,你说是让读者将文章看成是中组部的正式意见呢,还是中组部的非正式看法呢?至于人民日报的重要文章,完全可以用本报社论的形式出现,何苦又弄出一个“任仲平”来。中国政治本来就已经够复杂了,把心思放在这个上头,把身段变成这个样子,好像不那么认真,将自己的政治职责儿戏了一些。
以上建议,供领导参考。
用户:王霄 发表于:2010-11-13 0:23:17支持(19) 反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