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叫停强制“撤村圈地”不能盲目乐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08:01
波及全国20多个省市、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撤村圈地”行为,有望被规范、甚至叫停。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中国青年报》11月11日)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披露了山东、河北一些地区强制农民撤村上楼的过激行为。这些地方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名,以建设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相关政策为依据,动用行政力量强拆强建,将农民“逼进城、打上楼”,严重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其在实际效果上,也加剧了城乡之间原本很深的割裂感。国务院在这个时候出台这样的会议精神,可谓适逢其时,有望终结时下的混乱局面,还农民一个公道。
  
  不过,从目前各地“撤村圈地”的实际推行情况看,还不能对此盲目乐观。从中南海的政令,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尚有很长、很艰难的道路要走。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要真正内化为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不走样,并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题,也需要厘清。
  
  其一,城市贪大求洋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思路,需要重新审视。城市政府为什么热衷于推动以撤村为主的土地整治?一个重要动因在于由此获取城市建用地指标,根源依然可以归结到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思路上。在这种思路主导下,一方面,宅基地被盯上了的农民迅速“被城市化”,不管条件是否允许,一股脑、一刀切被强制住进高楼,村庄彻底消失。另一方面,从地价中获益的城市却将大量财力投入到城市形象上,要么修大马路、建标志性建筑,要么大搞地产开发,靠楼市拉动地方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农民的意愿被违背、权益被侵害的情形。而且,这种违背和侵害往往被被忽略,甚至被视为对政府的不配合和对抗。
  
  其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应该循序渐进,不应该以消灭农村的路径来实现。农村的公共服务稀缺固然有农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因为政府投入的缺乏。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从农村汲取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低价甚至是无偿直接改变用途的土地,但是,政府在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上明显滞后于城市。这样才造就、乃至放大了城乡之间越来越深的鸿沟。这种状况当然要改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加大农村在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产品的投入,不在公民基本权益上提供保障,而是寄希望于拆掉村庄、住进楼房的简单物理置换,不可能真正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的城市化、农民的现代化,应该循序渐进,政府的政策措施规定,应该结合农民的意愿、参与、努力,那些一蹴而就的想法,只会造就城市乡村都无根的流浪者。
  
  其三,各地已经展开的撤村圈地行动需要做好善后工作。媒体报道显示,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都在程度不同的推动“撤村圈地”,各地具体情形也不相同。这些行为是不是合乎政策,在多大程度上侵犯了农民的利益,如何纠正并做好善后,可能会非常复杂。这就需要各地认真甄别、厘清,以切实将国务院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下去。地方政府的利益和农民的到底如何协调?规范土地整治的度如何掌握?农民的自愿会不会成为“被自愿”?这些都应该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难题所在。从以往经验出发,公众不希望地方政府将政府的利益、甚至是开发商的利益凌驾于农民之上,变相、甚至是扭曲的执行国务院禁令。
  
  农村社区化、农民城市化,可能是解决当下农村问题的一个路径,事实上,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肯定了土地整治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具体推动的时候,首先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迫、不能蒙蔽、不能行政干预、不能随意代表,更不能因为盯上农民的宅基地而大搞“腾笼换鸟”策略。同样,公众在面对国务院叫停强制“撤村圈地”的禁令时,也不能盲目乐观,以为只要一声令下,即可万事大吉。真正让国务院精神落到实处,仍需要各级政府本着执政为民的宗旨不走过场、切实推进,在保护了农民利益的同时,维护政府的权威,也在客观上对日渐扭曲的城市化发展路径起到一些纠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