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一民警涉嫌在派出所强奸女嫌疑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59:47

浙江温岭一民警涉嫌在派出所强奸女嫌疑人

2010-10-29 05:41:17 来源: 浙江在线(杭州) 跟贴 4023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0月15日,浙江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查获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件,民警陈昌涛将女嫌疑人冯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当晚,陈昌涛在调查谈话期间,趁无人之际,采取言语威胁手段强行与冯某发生性关系,并于当晚将冯某予以释放。目前,民警陈昌涛已被逮捕。

浙江在线10月29日报道 记者昨天从台州温岭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新河派出所一名民警,在处理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件时,在派出所内以言语威胁其中一名女嫌疑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目前,这名民警已被逮捕。

民警在派出所内强奸嫌疑人

此事发生在10月15日。当天下午,新河派出所查获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件,值班民警陈昌涛将女嫌疑人冯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当晚19时许,陈昌涛在调查谈话期间,趁无人之际,采取言语威胁手段,强行与冯某发生性关系。并于当晚将冯某予以释放。

10月18日,温岭市公安局在调查卖淫案件过程中,获知这一线索。

对此,温岭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亲自负责的专案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陈昌涛19日被刑事拘留;22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陈昌涛。

对于这一案件,温岭市公安局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将按照依法、公正的原则,从重、从快处理,及时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并以此为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大队伍管理力度。

 

同事惋惜:犯事民警去年新婚,孩子刚满月

据透露,犯罪嫌疑人陈昌涛是温岭本地人,1983年5月出生,通过公开考试进入温岭公安系统,已近3年时间。

记者辗转通过其同事了解到,陈昌涛比较擅长文艺,歌唱得不错,个头有1米82,身体壮实,认识他的人对他的评价都是“很帅”。

也有同事说,印象中陈昌涛是个有点腼腆,看起来挺老实的一个人,真想不到小伙子这次居然铸成这样的大错。

另据了解,陈昌涛去年结婚,目前孩子刚刚满月。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李敏 童俊)  

浙江温岭一民警强奸卖淫女获刑六年半

2010-11-12 14:29:16 来源: 浙江在线(杭州) 跟贴 3189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1月12日,浙江温岭一派出所民警强奸卖淫女案件开庭审理,被告陈昌涛因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据悉陈昌涛已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万元。

浙江在线11月12日报道  记者从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获悉,11月12日上午,温岭一派出所民警强奸卖淫女案件开庭审理,被告陈昌涛因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案件聚焦:涉嫌强奸卖淫女 温岭市公安局一派出所民警被逮捕

在近三个小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此次温岭市人民法院依法采用不公开审理制度,谢绝一切媒体采访。

陈昌涛,27岁,大学文化,已婚,200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温岭市公安局工作。今年10月15日犯案,10月22日被逮捕,10月29日被公诉。

法院查明,2010年10月15日晚上7点多,陈昌涛在他履职的温岭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的办公室,违反规定,独自一人对当天下午查获的涉嫌卖淫的嫌疑人冯某进行询问。

询问过程中,未成年的冯某显得很害怕卖淫的事被家人知道。

陈昌涛就利用冯某这样的心理,乘机动手抚摸冯某的乳房和下部。冯某起先不从,陈昌涛则威胁说,要把她卖淫的事告诉她爸妈,冯某就不敢反抗。

随后,陈昌涛脱下冯某的连裤袜和内裤,叫冯某跪趴在办公室的藤椅上,与冯某发生了性关系。当天晚上9点多,陈昌涛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将冯某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昌涛身为公安民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陈昌涛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对犯罪行为表达了忏悔。

据悉,受害人冯某来自江西玉山,15岁。她说,自己是在家乡看了街头小广告后被人骗到温岭做按摩的,后在按摩店老板的威逼下,她不得已才卖淫。


受害人冯某的父亲在杭州打工,得知女儿的遭遇后,就女儿身心遭受的伤害向施害人提出了赔偿,在开庭前,陈昌涛当庭在赔偿协议上签字,约定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万元。陈昌涛的家人也在开庭后付清了3万元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