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76岁老人被“执法者”扇耳光的三种社会悲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46:51

【时评】76岁老人被“执法者”扇耳光的三种社会悲哀!

  昨日,76岁的菜农张全会,被一个从执法车上下来的男子连连扇脸。事后,他到处寻找打人者,只因想对他说一声:“我赶着毛驴车走了8个小时,到郑州卖红薯,只为给家中瘫痪两年的大儿子挣点买药钱。”(11月10日《大河网》)

  两位76岁的老人,为了给瘫痪两年的儿子筹钱治病,从老家赶着驴车,上面拉着一车八九百斤的菜,经过8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才赶到郑州,老人本想多挣点钱,让瘫痪的儿子少受点罪,可是天不遂人愿,老人苍老的脸不但成了别人手掌见习的基地,而且一车新鲜的蔬菜被摔的稀巴烂。那么,笔者想问,这两位老人何罪之有?菜是自己种的,毛驴是自己养的,力气是自己出的,就是经常睡在别人家的楼檐下,但也没有妨碍别人的正常生活,为何对他们如此痛下狠手?

  76岁的老人本该被儿孙围着尽享天伦之乐,可是,生活逼迫着他们撑着一把老骨头下地种菜,已经算是一种悲哀了。而且,让两个白发人靠出卖力气的钱再去养活一个半身不遂的黑发人,更是一个巨大的悲哀。但是,这些所有的悲剧加在一起,却换不来一些人的半点怜悯之情和同情之心,反而又上演了一场“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弱肉强食的悲剧。

  从这位76岁老人为儿治病被扇耳光的事件中,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三种社会悲哀。

  第一种悲哀:富人的一条狗都比穷人幸福。人与狗的最大区别是,一个是具有高智商的高级动物,一个是寄人篱下的畜生。但是,有时候富人家的一条狗都比穷人幸福。假如这两位老人赶的不是驴车,而是劳斯莱斯;买的不是蔬菜,而是黄金,试问谁会扇他们的耳光?即使他们俩是劳斯莱斯跟前的一条哈巴狗,笔者也敢肯定绝对没有人会动它们一根手指头,因为“打狗还要看主人”。这件事不仅应了“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古话,更应了“贫穷就要挨打”的至理名言。

  第二种悲哀:尊老的传统美德只在教科书里。不论是走在大街上,还是坐在电视机跟前,什么创建文明城市,什么创建和谐社会,什么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什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标语和口号随处可见,而且一个比一个弄的动静大,一个比一个喊的响亮。但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整个社会却连一对自食其力的耄耋老人都容不下,还能创建出个什么?只能搬到教科书里自我吹捧。

  第三种悲哀:糟蹋粮食+糟蹋人=执法。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但是,当执法堕落成糟蹋粮食和糟蹋人时,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是社会之喜还是社会之忧?粮食是天地的精华,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亿万富翁,都要食人间五谷,没有一个人靠吃空气长大的,当然包括一些执法者,所以说糟蹋粮食不仅在践踏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且也在变向的侮辱世界上的一切生命。人非草芥,岂能随意蹂躏,即使犯了罪,也有法律去制裁,为何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动私刑?如果真要靠糟蹋粮食和糟蹋人去执法,社会迟早会被这些败类糟蹋的不成样子。

  

     本贴于 2010-11-10 21:18:09 被【醒耶?醉耶?】修改 11月9日早上7时50分,来自河南中牟县郑庵镇贾庄村的76岁老人张全会和老伴陈桂香,又一次赶着毛驴车来郑州卖菜。

  当他们来到建业菜市场南门附近时,突然来了一辆执法车。一个坐在副驾驶位置、年约40岁的男子,从车上一下来就开始摔驴车上的红薯和胡萝卜。老人极力阻止,男子转过身,冲着老人的脸就打,把老人头上的帽子都打掉了。老人拉着男子的衣服不放,男子就往南跑。男子一边跑,一边还扭过身倒退着扇老人的脸。老人追着那名男子,追了150米远。事后,这个老实巴交的老人竟然还四处寻找打人者。他说,自己这么做不是为报仇,也不想跟执法队员有啥过节,就想给打人者说说自己家里的情况,让他理解自己。老人说,“我赶着毛驴车走了8个小时,到郑州卖红薯,只为给家中瘫痪两年的大儿子挣点买药钱”。

  执法车虽然跑了,但围观市民记住了这辆厢货车的车牌号后三位是“612”。中午12时30分,记者在沈北路与建业路西300米路北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612的执法车。记者问车上男子是哪个单位时,他们立即向西驶去。通过交警部门,记者查询到,该车属于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读罢新闻,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想问问,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执法者,一个年约40岁的男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间连扇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耳光,凭的是什么?他凭的是国家法律,还是公道天理?!

  如果说这个执法者凭的是国家法律,那么请他把国家法律中允许打人的条款拿出来,在哪一条,哪一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说允许执法者以打人代替执法。我只知道打人是侵犯人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非但不应该被允许,更不可能把当作执法手段堂而皇之地写入国家法律。如果该执法者拿不出支持他以暴力替代执法的依据,那么他的打人就不是执法,而是犯罪。

  如果这个男人殴打老人凭的是公道天理,那他也不妨把他可以打人、必须打人的公道天理说出来。我就不相信,在一个崇尚仁义道德的国度里,有哪一个地方、哪一个种族、哪一个阶层的人会支持一个40岁的男人殴打一个年龄大得足以当他父亲的老人?!中华民族是一个善良淳朴的民族,是一个敬老、爱老的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不是让人拿来欺凌的,而是让人尊敬的。文明社会竟然有这等狂徒放肆撒野,可谓是天理难容。

  然而,细想起来,水有源,树有根,这个打人的城管不可能没有原因!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如果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不是一个喜欢暴力、习惯于使用暴力的人,怎么可能容留这种人渣,重用这种人渣。当今社会,有不少城管执法局、队的领导就一直教唆自己的队员使用暴力。湖北天门市原城管局长齐正军就曾经教导自己的队员要善于“用粗暴对野蛮”,“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只要不把人打死,不要怕他们”;江苏盐城市城管局局长就曾经亲自出手当街殴打女孩。所以,不客气地说,那个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领导绝不是一个良善之辈。这个打人的男人更不会是第一次打人,也不会是该执法局中唯一的打人者;而执法打人应该是该执法局的一种常态,打人的执法者在该局就是一种常人。

  毫无疑问,这个打人的男城管如果不是披着执法者的外衣,如果不是顶着公务员的名头,他在社会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一个败类,象他这种对古稀之年的老人都不惜摧残的人,不但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更应该受到天谴。但是,正本必须清源,在惩处打人者的同时,必须对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领导进行彻查与整顿,一旦发现问题,就绝不能心慈手软,虽不能象执法者们对付老人那样对付他们,但必须给他们留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当今社会就是要让所以执法者明白一个道理:执法者首先必须是一个守法者,执法并不意味着可以违法,更不能将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