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建筑老板的独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04:24
星期六出去对帐,一个不到2000万规模的住宅工程,由三个老板合伙承包施工,可见其实力不怎么强。中午吃饭时聊天得知他们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让我对这些所谓的老板动了恻隐之心。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年底向开发商讨工程款而被公安局抓去,春节是在看守所里度过的。 
中国建筑行业有一潜规则,施工单位一般都是带资承包,工程款往往被无限期拖欠,然后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钱。中央对发放民工工资非常重视,上升到政治高度。中央为什么对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此重视呢?因为这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如果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向民工群体“渗透”,讨不到工资的民工当然是最容易被鼓动煽动的对象。所以即使开发商再没钱,民工工资在春节前是必须付清的,这也是地方政府的政治任务。由于开发商的支付能力和信用等级是个定数,所以民工工资发放后必然会对建筑老板和材料供应商产生更多的拖欠。这些承包商、材料商毕竟是老板,毕竟是有钱人,毕竟是少数,所以不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至于这些小私营企业为社会解决了多少就业,从而为社会稳定产生间接作用,人们恐怕还不怎么明白。可怜这些小私营主辛辛苦苦,为了争取到工程不惜垫资甚至借高利贷,结果还被被恶意拖欠。有人说现在是金融危机,开发商房子卖不掉,没钱还承包商的钱,问题不是有没有钱,而是有没有诚信的问题。没钱开发什么呢?应该对风险有预测、控制和准备,不能把风险转嫁给别人。我当时对这些小老板说:你们看上去是风光的老板,其实也是弱势群体。你们处在产业链的底端,只赚一点薄利,还这么辛苦,甚至受到牢狱之灾。 
我问他们在在看守所的遭遇,他们只是摇头、苦笑,我问有没有“躲猫猫”,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惶恐。他们没有犯什么罪,他们只是讨债,讨债而被关,前所未有之怪事。欠债要还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下的语境中,讨债成了弱势,欠债反而成为强势,欠债者不仅心安理得,高高在上,而且可以对讨债实施暴力,动用公权力,与公安局勾结,把讨债者关起来。这是一个怎样黑白颠倒的世界!彻底颠覆了传统的道德规范。 
中国的社会环境对创业经商者来说既有无穷机会又是苦难的深渊,中国不是完全市场经济。如果有政府背景和政治资源,那么你不需要商业智慧就可以大发其财,而如果你没有这些社会资源,又不投靠权势,那么你即使有商业天才也是举步维艰,因为你所面临的是没有任何公平的竞争环境。 
讨债是没有罪的,即使可能当时有过激的语言,即使纠集了一些材料供应商,也不能作有罪推论,在没有充足的犯罪的证据前都是无罪之人,在调查取证审判定罪之前不应该与犯人关押在一起。中国的看守所也许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地方,比古拉格群岛还恐怖。云南的李荞明死在看守所,随后又有一些地方的看守所发生死人现象,还有更多的真相被掩盖着,没有报道。高检的官员也坦承“牢头狱霸长期存在”,当牢头太凌厉霸道,警察又不够负责任时,牢头易变成“狱霸”。出现这种牢头狱霸要么是警察的不作为,要么就是暗中支持,也许有这样的思维:让牢头狱霸对犯人施暴比警察对犯人施暴效果更好,同样能对犯人产生威慑、恐惧和警示。这是否是千百年来的“传统”呢?难道进入文明社会,还是这样对犯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我去年到开封包公祠旅游,古代的监狱设施看上去还可以,我跟导游说这比现在民工住宿条件还好,有床,有饭具,一个个小房间把犯人隔开,应该不会出现犯人之间的暴力。 
据《南方周末》对当事人和亲历者的新闻调查,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是,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大铁门里面,房间有二十几平方米,呆了二十七八个人,睡不下,只能在墙上靠着,轮流睡觉,他们常年吃不上蔬菜,晒不到阳光。生存环境实在是太恶劣了,太没有人权了,犯人也是人!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不为人所知的黑暗世界,外部监督力量对高墙之内无奈和无力。每个新人进来被要求背熟“二十四章经”和“四十八条”,规定时间内记不住的,都要遭到牢头手下打手们的拳打脚踢和各种体罚“游戏”。所谓“二十四章经”,是指看守所为应付外界检查要求罪犯背熟的标准答案。一切都是谎言,一切都是欺骗,一切都是罪恶,比犯人还恶!如果说这些刑事犯因为犯下了罪而受到这些惩罚是罪有应得,那么许多冤案者、持不同政见者和因言获罪在监狱中受罪则是人类文明的倒退!任何公民都有持不同政见的自由和言论的自由!这是国际人权标准! 
2009-03-30上海
 
本文来自神州智慧网(http://www.shenzzh.com)
详文参考:http://www.shenzzh.com/a/qianyuanwx/zhuanzai/yantan/2010/1110/6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