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搅起一个时代的观念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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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搅起一个时代的观念之争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1月01日07:13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  本期撰稿人秦平

  多少年以后,人们在书写中国今天这段历史的时候,“强拆”可能会成为描述这个时代的标志性词汇之一。站在历史的高度,相信这个词汇代表的绝不仅仅是民众之痛,很可能也是官员之痛。一些官员在这个词中感受到的也许会是某种价值的迷失。

  宜黄强拆致被拆迁人自焚,县委书记、县长双双免职,这是当前中国强拆个案中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但事情至此并没有结束,此后一封“宜黄来信”掀起了更大的舆论风波,一个多月后记者再次重访“后强拆”时代的宜黄,发现宜黄当地官员,包括很多退休官员,对两位被免职的书记县长的同情远胜于自焚者,他们对强拆事件的认识与“宜黄来信”如出一辙。想来不仅仅是宜黄当地的官员,很多地方的官员未必不同情被免职者,只是不愿像“宜黄来信”那样直白罢了。应该感谢这封信的作者,为我们分析这个时代身为一个基层官员的执政思维和行政逻辑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样本。

  没必要动辄“妖魔化”基层官员,也没必要揪住一两句口号式的“雷语”不放,既然这封信暗合了很多基层官员的想法,那倒不如认真分析一下它的逻辑。信里反复强调了宜黄的“发展速度”,在短短几年时间,一座新城拔地而起,置身其中与沿海发达地区几无差别。由此得出了一个“没有强拆就没有宜黄速度”的结论。

  其实这是一个效率与公正,或更进一步讲,是效率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可能在不少基层官员看来,行政强制力是一个很有效率的东西,而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则往往严重影响行政效率。的确,可能从短期来看,走法律程序,要民主决策,要制订城市规划,要论证、要听证,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要对当事人合理补偿,甚至要进行司法裁判。总之,依法行政可能为一个“钉子户”耗费的时间和成本就得几年,如此,哪还有“宜黄速度”。但是账不能只这样算,事实上,为一次强拆我们所付出的社会公正和民众对正义和法治的信仰成本,已经高到宜黄的发展所不能承受的地步。这种“高效”掩盖下的隐患和恶果足够让我们这个社会付出更大的代价。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私有财产保护条款,当年面对强拆有人拿起宪法进行反抗,但是当一些地方无视宪法的时候,也有人放下了“批判的武器”,选择了“武器的批判”,以武力对抗强拆。宜黄被拆迁人自焚就是此类行为最为极端的事例。

  “宜黄来信”中谈到了宜黄的“发展速度”,并列出一大串统计数据来说明。几年内全县GDP以及财政收入等都在成倍增长。这些数字对一些宜黄官员来讲无疑是辉煌的。但是宜黄的官员有没有问过当地的民众从中究竟得到了什么?这些数字堆积起来的“发展”对当地广大民众有何实在的意义?宜黄民众要不要这样的“发展”?如果宜黄的发展就是以牺牲民众的权利,甚至剥夺他们的财产为代价,这样的发展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有普遍民意的基础,最终只能是少数官员的自我陶醉。

  中央一再强调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因为发展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生活得更幸福,背离了这个根本目的的发展,可能还不如不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并不仅仅是经济由不可持续向可持续、由出口拉动式向内需拉动式、由高碳经济型向低碳经济型、由投资拉动型向技术进步型等等的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科学发展观是一致的,首先就是要把人,把人的发展、人的权利的维护放在第一位,以人的需要决定发展的方式、方向和目标。

  “宜黄来信”的意义不在于为谁辩护,而在于它暴露了当前人们在社会发展认识观念上的冲突,而这种冲突是最终形成社会共识所必须经历的阶段。时代变了,人们对发展的需求也变了,我们的某些官员在思维上是不是也应该从崇拜技术发展向崇拜人的发展转变呢?